南亭和尚全集(三)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義、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要解、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大意、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解 再版自敘 世尊說法四十九年,般若時間幾居其半,卷帙繁多、文言浩瀚,其他諸部難以比擬。良以般若貫通諸宗,與學佛者相終始;如阿伽陀藥,無病不瘳。蓋佛弟子初發心時,曰發菩提心;最後成就,曰證菩提果。菩提者,覺道也。此覺道之覺,即是般若。諸宗入手,方法或異,而由因地心證果地覺,則無不同。 比年以來,災禍迭起,風雲變幻,了無終極;人心於苦悶之餘,漸歸心於佛教。但佛教經論浩如煙海,學者病焉。雖然,論語不云乎?「夫子博我以文,約我以禮。」夫博,則探其全貌;約,則持其核心。博在知解,而約在行持。博覽周知,固應由博而返約;行持有得,亦可由少而知多。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攝一切,一切攝一。所謂「一塵起,大地收;一葉落,天下秋」,古人言之者眾矣。語雖近玄,實出經驗。蓋佛法融通,空、有、性、相,本一體之多面;非如世法之界限分明、窒塞不通之可比也。學佛之士,欲捨博而求約、因一以知多者,則般若心經尙矣。 心經文雖簡短,含義實多。蓋般若三論言畢竟空,法相唯識明勝義有,而心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之二語,足以包括無遺。至於摧邪執、顯正理、彰顯密、該因果,尤其餘事。其最妙者,於摧顯之法僅一「無」字,曰:「無色,無受、想、行、識」,曰:「無無明,亦無無明盡」,曰:「無智,亦無得。」是知,禪門有教學者專看一「無」字,自有其至理存焉。 唐相國杜鴻漸問益州保唐寺無相禪師曰:「何名第一義?第一義者從何得入?」師曰:「第一義無有次第,亦無出入。世諦一切有,第一義即無;諸法無性性,說名第一義。」百丈大師曰:「心地若空,慧日自現。」又曰:「佛是無求人;求之,即乖。理是無求理;求之,即失。」若著無求,同於有求。故禪宗之修證,既無方便,亦無漸次;知幻,即離;離幻,即覺。於心經之「無」字,乃若合符節。吾以為,心經不但包空、有,括性、相,即尊為禪宗之寶典,亦不為過。 吾人於此可得一結論,曰:攝一大藏,歸於般若;攝般若全部,歸於心經;攝心經二百六十字,以歸於「無」。此一「無」字,實摧邪顯正之利器、修因證果之捷徑。莫作教理會,莫作空無會!作教理會,是擔板漢;作空無會,則不足語於般若矣。厭博而求約者,當於此著眼。 三十八年來臺灣,寓十普寺。白聖法師設星期佛學講習會,予為聽眾講心經。僅憑記憶,寫此篇,以便聽眾而留紀念。自知膚淺,不足以供大雅。初不料因其膚淺而閱者稱便,因付印以供眾。兩、三年來,猶有索者。諸護法信士又鳩資再版,因略加刪改而敘其顛末如此,並致謝意云爾。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蒲月南亭寫於臺北市新生南路華嚴蓮社 補白 基督教聖經簡單、明瞭;雖青年信徒,亦人手一篇,以為光榮而作終南捷徑。新學佛者每多稱道。又有某居士建議,以十個題目,統攝佛教,由通佛學之法師、居士,分別撰述,得公眾之認可,即用以為佛教聖經。法良意美,無可否認。然愚以為佛教廣博,十題即使可以該羅,亦只得其輪廓。不若於聖言量中擇其精要,可為吾人思想、行為之指南者,作學佛之圭臬。除熟讀、瞭解此經而外,則隨宜聽聞、閱讀。愚意以為:八大人覺經可作居家學佛者之聖經,四十二章經可作出家學佛者之聖經。但不必抄襲他人聖經之名,而以適當之名名之。借此空白,作拋磚引玉之建議,冀同道者有以教之。 編者謹識:「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義」原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句解」,民國三十八年九月,部分登於人生月刊卷一、期四。序云:「頃來臺北,寓十普寺。居停主人自聖法師,為欲結臺灣同胞之法緣故,會有夏季講經法會之舉行。皆大歡喜,功德無量。復對於國內佛教備受戰火摧殘,中國佛教僅剩華南一線生機,欲維持此一線生機於不斷,吾人與有責焉!因繼續發起臺灣佛學講習會,每星期日輪講佛學,不求艱深,務期普及。其悲心濟世,有足多者。本人忝為講師之一。因思般若心經為學佛人所必誦,乃不辭文字之陋、理解之淺膚,述為句解,以疏其義,以就初機,免遺亡而期普及耳。東初法師索充人生月刊篇幅,不登大雅,祈先覺者有以教之! 八月南亭謹識於臺北十普寺臺灣佛學講習會」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義》 一、釋經名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一經總名,共有八字。於中先釋「般若」,次釋「波羅蜜多」,其次釋「心」,再其次釋「經」。今先釋「般若」。般若者,學佛人修行之門路。分之,則有多種;合之,不出六度。般若為六度之一。前五度若離般若,則成世間有漏法或出世間小乘法。若有般若為主腦,則成出世間大乘無漏法。以般若者,中國翻為智慧,有智慧之修行,方為正行。然不直云智慧而曰般若者,以般若意義深遠,若人聞般若之名,則生殷重之心。至於智慧,則含義膚淺,不為所尊故。且智慧有邪、正。般若二字,只包含正智,非世智辯聰與邪智可比。諸經教中,對於智慧,有多種類,及其名稱或曰真智、俗智,或曰權智、實智,或曰根本智、後得智。名目繁多,此處不必備舉。總以內照真理名真智,外別事行名俗智。徹照究竟,理智一如,名一切智智,或曰佛智。能照之功能,是為智體,亦稱正智。般若之正翻,其在此乎! 復次,通常解釋般若,復分為三種,曰: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以因文字而起觀照,由觀照而證實相。三種皆稱般若者,以修觀時所起之照用,即般若之正體。此觀照方法必依經文之指示。積久修行,則親證實相—猶禪家之開悟——,更由實相發生正智,則徹事徹理,妙用無窮矣。是則觀照者,因文字而啟發——文字所以稱般若。觀照本身即是般若。實相為觀照之所依,亦為觀照者,故通稱般若。 次釋「波羅蜜多」。波羅蜜多或簡稱波羅蜜,華言彼岸到。順此方言,應曰到彼岸。此借彼岸為譬喻,令人易知般若之功效。假定某河之此岸,刀兵、水火諸難並起,而彼岸則太平豐樂,生活自由,當是時也,只求有船之可渡,誰不爭先恐後,奮力攀登,以謀到達彼岸,一透自由空氣。學佛修行,亦復如是。故佛以涅槃、妙樂、寂靜為彼岸,三苦、八苦為此岸。隔於此兩岸當中之河流,則為貪、瞋、癡、愛諸煩惱。應以般若正智為舟航,照破煩惱。煩惱不生,則不作惡業。諸惡不作,則生死之因永斷,三苦、八苦頓離,即此岸而為篇彼岸矣。故般若者,實度脫苦海之舟航也。王陽明先生 有詩云:「人人有路透長安,坦坦平平一直看。盡道聖賢多有秘,翻嫌易簡卻求難。只從孝弟為堯舜,莫把辭章學柳韓。不信自心原具足,請君隨事反身觀。」 般若波蜜多者,謂惟有有智之人,方能到達彼岸。以有智之人認清事理,信仰因果,決不致追求物欲,妄起貪、瞋,造諸惡業,枉受諸苦矣。 三、釋「心」字。心者,菁華義。佛說般若經,於每一件事,皆作具體之說明,所以文有二十萬頌之多,卷至六百。 本經撮其要略,取其菁華,只二百六十字。文簡義豐,實該全部般若之要旨,所謂嘗一滴而知全海之水味。無怪其家喻而戶曉也。 復次,心者,即吾人現前一念靈知性體,非內、外、中間,不屬有、無、一、異。生、佛同具,凡、聖一體。情與無情,理無二致。諸佛證之而為大覺,吾人迷之而為凡夫。證之而為大覺,則三身、四智,妙用無窮,大慈、大悲,自在解脫。迷之而為凡夫,則五蓋、十纏,廣造眾業,分人、分我,觸途成滯。。是以大覺世尊愍斯迷謬,非生,現生;說空、說有。以言空故,則凡聖情盡,智慮都亡。嚴經云:「若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消殞。」以言有故,則頭頭是道,法法全彰。翠竹、黃花,無非般若;溪聲、山色,盡是遮那。所以一代時教,萬語千言,顯彰密應,無非欲吾人明了此心而已。大部般若多從遮邊立論,故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聖、六凡一切皆空。且曰:「若有一法,勝過涅槃,我亦說之,如幻如化。」又曰:「吾始從成道,終至涅槃,未嘗說著一字。」無著菩薩金剛經頌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本經雖寥寥二百餘字,於般若空義實已闡發無餘。學佛人讀此,於自身之一真心性,思過半矣。 四、釋「經」字。經之梵語為修多羅,或修妒路,或素怛囕。中國話翻為貫攝,謂貫穿、攝持也。或翻為線,或翻為經。西方以線貫華成鬘,故一線字,即具貫穿、攝持之二義。經亦線也。豎線為經,橫線為緯。經能攝緯,其義亦同。翻經者,於諸義中,擇與中國習俗相同者,故譯為經。以孔子刪詩、書,訂禮、樂,皆稱為經故。 總上一題,前七字為所詮,「經」之一字為能詮,以本經專為闡明能到彼岸之般若心也。前七字中「般若」是法,「波羅蜜多」是喻。而「般若波羅蜜多」為能顯「心」則為所顯以上釋經名竟。 二、釋譯人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此說翻譯心經之人。「唐」,李氏有天下之國號也。「三藏」謂經、律、論。經為佛說,律為佛所制禁戒,論則多分為弟子所造,用以解釋經、律者也。藏者,謂此三者皆能含藏與出生一切功德故。「法師」者,謂以法自師,亦以法師人。「玄奘」為譯者法號。法師生當唐朝,河南偃師人,俗姓陳氏。當太宗之世,往遊西域,遍歷諸國,廣學聖教,經十七年。回國後,備受朝廷優待,翻譯經、論二百餘部。以大般若經六百卷尤為傑作。此經亦為法師所翻譯。總謂此經為唐朝時博通三藏之法師名玄裝者所譯。 按:此經先後共有七譯,流通於世者以此譯為最。其中施護譯本載,世尊在靈鷲山,入甚深光明宣說正法三摩提。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人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云何修學?」而觀自在遂說此經。故諸譯中,亦有有序、正宗、流通三分者,且亦有謂為佛說者。此玄奘法師之譯本則否,譯筆不同故。 三、解經文 (一) 顯了般若 1 略標綱要分 (1) 能觀入 此分二:(一) 顯了般若,(二)秘密般若。一中又分二:1 略標綱要分,2 廣陳實義分。一中又分四:(1) 能觀人,(2) 所行行,(3) 觀行境,(4) 所得益。今(1) 能觀人。 觀自在菩薩 聖人設教,在方法上有顯、有密;在語言、文字上有廣、有略。顯,則顯了明說,令生慧解,滅煩惱障。密,則秘密員真言,令誦生福,滅罪業襌。為減二種障,成二種莊嚴,故有顯、密二分。顯中更先略、後廣。略,則示其總綱,俾敏捷者一聞千悟。廣,則條陳細目,使滯鈍者入門多方。又略中據實行,廣中據理解。今釋略中之能觀人。「觀自在菩薩」者:「觀」謂觀照與觀察。能觀為智,所觀五蘊為境。觀察結果是空,故能度一切苦厄而得其自在。「自在」者,主宰義。謂菩薩有大智故,於事於理無礙自在。有大悲故,尋聲救苦,隨類現身,亦無礙自在也。又菩薩為過去世正法明如來,乘願再來,現三十二應身,普度眾生,靈異素著。若人常念觀音聖號,必蒙護佑。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2) 所行行 「深」對淺而言。諸經說空,有人空與法空。人空者,遍觀五蘊中無能作主宰之人。法空者,五蘊諸法之本身,亦復皆空。人空淺而法空深。二乘人只觀人空,菩薩兼觀法空。觀自在菩薩照五蘊空,故謂之「深般若」也。「行」與「時」者,謂以甚深般若之正智正照五蘊皆空之時,能照之觀智與所照五蘊之境,能、所混融,境、智不分之「時」也。古人有所謂「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者,可借以為喻。修禪者謂之「正恁麼時」,謂功夫正得力時也。然吾人初學佛法,未得正智,何由照見五蘊皆空?夫智慧生於禪定,禪定起於攝心。心攝,則念正;念正,則定生;有定,則可發慧。吾人初學用功,雖未得正智,正念固操自吾人。正念者,八正道之一也。「波羅蜜多」已如前釋。 照見五蘊皆空 (3) 觀行境 上句所行之行,乃正用能觀之正智,此句則所觀之境也。正觀想時謂之「照」,觀想之效果謂之「見」。所見為何?則「五蘊皆空」。「五蘊」為色、受、想、行、識。或稱五陰,亦名五聚。此五皆仗因托緣而有,無一不空,故謂之「皆空」。一、色者,質礙義。是有多種,表之如下: 二、受者,領納義。受有三種,表之如下: 三、想者:唯識宗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即對外境界有所想像,而後表現身、ロ,構成事賞之主動力。 四、行者,造作為義 。五十一心所中,除受、想二種有特殊性、別列二蘊外,其餘凡關於心理上所起之善、不善、千變萬化之作用,如貪、瞋、癡等之四十九個相應行與得、命根等之二十四個不相應行,皆行蘊所攝。 五、識者,了別為義。小乘宗中只講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識。大乘唯識宗中,加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末那此翻為污染意。阿賴耶此翻為含藏意。前六識以了別外境功能大,故名曰識。第七以思量執我功能大,故稱為意。意者,思量也。以其念念執我,致招生死大患,故號之為污染。第八以含藏諸法種子,生起現行,故以積起之功能名心。積者,聚積,與含藏意同。因此,八個識可分稱之為心、意、識。然以三者之中了別功能最顯,故統稱之曰識。識為心王,貪、瞋、癡等之善、不善法為心所,以為心王家所有故,亦即各個識上所起之作用也。 蘊者,蓋覆義。陰者,賊害義。眾生之身心以此五法為原素,組合而成,故亦稱五聚。自聚此五而有此身心以來,真心即為之蓋覆,不能顯現。為謀此身心之繼續生存與欲樂,不得不有聲色、貨利之要求,因而起貪、瞋、癡,造殺、盜、婬,自性中之無漏功德法財,為其賊害殆盡。故尊者舍利弗有偈曰:「我今不求陰界入,無始世來虛 五蘊攝百法表() 妄故,若有貪求如是法,是人終不得解脫。」吾人讀此,可以知所警惕矣。「五蘊皆空」之「空」字,下文「色即是空」處,再為詳解。 五遍行中之受、想二心所,加「」者,表有特殊性,其自身已各為五蘊之一,不攝在行蘊之中。二十隨煩惱中,忿等十個為小隨煩惱;無慚、無媿為中隨煩惱;不信等八個為大隨煩惱。以功用有強弱,範圍有寬狹,故有小、中、大之分。 度一切苦厄。 (4) 所得益 「度」者,過也。既經照見五蘊自性皆空,則「苦厄」斯盡,猶由此岸而度過彼岸也。「一切苦厄」者:逼惱身心謂之「苦」,艱難危險謂之「厄」,即上文所說之三苦、八苦也。表之如下: 三苦中,行苦之行謂色、心二法轉變無常。由花開花謝,乃至世界之成壞、陵谷之變遷、身體之老壯,皆色法之轉變也。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有九百生滅。此心法之轉變也。欲界備具三苦,色界具有後二,無色界以無色相之身,故僅有行苦。八苦多分對欲界眾生說,其義可想而知,不須逐一解釋。省菴大師有言,曰:生如生龜脫殼,死如活牛剝皮。生死之苦,偶一念及,能不惕然而驚,悚然而懼歟?其中之五陰熾盛苦,謂其他諸苦所攝者,皆包納於此苦。以有此五陰,則眾苦熾盛。熾盛者,熱惱也,亦眾多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小乘人亦謂:「大患莫若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形莫先於有智,故滅智以淪虚。」身以智勞,智為形累。有身是有苦。凡夫愚迷,不自覺知,不求解脫,故我佛呼之最可憐愍者。道家之主張虛無,二乘人之毀身入滅,五濁惡世易入而難出,又何怪其然也。然菩薩之度苦厄者,一、觀察自身,五陰假合,空、無實我,即不因此身故而廣造眾惡,則未來世中諸苦漸離。二、觀察五陰假合,乃有此身,無常變壞,安有我、人?故於日用平常之間,虛懷曠達,看輕人、我,則雖悖逆橫來,我亦安之若素。所謂「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者也。三、則以正智照理,理、智渾融,能、所不分;內不見身、心,外不見世界——五蘊皆空——;貪、瞋、癡、愛之諸惑頓斷,生、老、病、死之諸苦頓離。上文所引楞嚴經之「若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消殞」句,亦可引用於此,亦禪家所謂「坐斷乾坤」者也。前二含有漸義,此則專指頓門。般若經義正在於此。有智之士讀此四句,可因一斑而窺其全豹矣。 2 廣陳實義分 2 廣陳實義分,分五:(1) 拂外疑,(2) 顯法體,(3) 明所離,(4) 辨所得,(5) 結歎勝能。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卽是空,空卽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1) 拂外疑 以下一大章文中,「色不異空」等六句,於「五蘊皆空」中「蘊」、「空」二字為廣陳也。「是故空中無色」等,更由五蘊推而至於十二處、十八界、諸世間法。緣覺所修之十二因緣、聲聞所修之四諦、菩薩之智、得,諸出世間法,無不皆空,於「五蘊」為廣陳也。「無罣礙」、「恐怖」,「離顛倒、夢想」,於「度一切苦厄」為廣陳也。文固廣陳前義,要亦兼拂外疑,並顯法體。今一、拂疑。拂,除也。 「舍利子」,此翻鶖子。母目似鶖鳥之敏銳,故以為名。尊者則鶖之子也,以母名為名。為世尊座下十大弟子中智慧第一。以除疑必須智慧故,無智之人多以為空在色外或滅色明空,以色有體相而空屬虛無,故菩薩以智慧第一之舍利弗為對象,用斬釘截鐵之語氣,呼舍利弗之名而告之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義謂:我所說之五蘊皆空者,乃色不在空之外,空不在色之外,二而不二。豈但不二,並且相即故又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之四語,於一向執空、色為二物之凡夫、外道、小乘聽之,實具有雷霆萬鈞之勢,以即色明空為其夢想所不及也。其所以拂除外疑者在此。下文之「空中無色」等,皆就此四句而引申之也。宇宙萬有皆色也。欲就——色而明其所以即空之理,則盡海水以為墨,亦書不勝書。故僅就萬有之中,先擇一、二事以為例,次以教理為證明,再其次說明即空之利益,俾識其概要而已。 例如屋舍,聚棟梁、椽柱、磚、瓦、灰、土,加以人工,則屋舍成。然就棟梁、橡柱、磚、瓦、灰、土之本身觀之,則棟梁、橡柱仍然是棟梁、橡柱,磚、瓦、灰、土仍然是磚、瓦、灰、土。——皆為成立屋舍之助緣,各個助緣之本身實無屋舍之個體。然則能供吾人居住之屋舍,實聚諸緣而成之假相也。假相故,謂之即空。若夫屋舍內外之空,則色外之空;屋舍毀壞而後之空,則色滅之空,皆非即色以明空。屋舍雖儼然存在,智者觀之,即空。是謂即色明空。即色明空,真空也。色外之空,頑空也。滅色之空,斷空也。金剛經云:「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疑之所以應拂,其在斯乎! 例如人身,髮、毛、爪、齒,地大也;涕、唾、涎痰,水大也;周身暖熱,火大也;呼吸、動轉,風大也。攬父母之精血,假四大而共成。愚者不知,執以為我,貪著不休;智者觀之,則眾緣假合,穢惡充滿,隨業聚散,安有人我?不待四大之分張,已知天地之過客,不復為此身之安富、尊榮,妄起貪、瞋而枉造諸業也。其即色明空處,如上已明。二例如此,諸法皆然。 次、以教理為證明者,經言色空相即,而未明其所以,以文略故也。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夫仗因託緣所生之法,如聚棟梁、椽柱、磚、瓦、灰、土所成之屋舍,我詳細觀察,只見棟梁、磚、瓦等各個之助緣,不見有屋舍之個體存在,故說,即是空也——色即是空。雖不見屋舍有個體之存在,但聚棟樑、磚、瓦等之助緣於一處,即有屋相生,足供吾人之居住與作業。是故屋性雖空,而假相不無,故假名為屋——空即是色。色空相即,同時不二,是即中道正義。唯有智者,善體會之。仁王護國般若經云:「諸法相續,念念不住,……如陽焰故。諸法相待,……猶如電光。……諸法緣成,……如水上泡。諸法因成,…如空中雲。」經義乃以相續、相待、緣成、因成之理,以證諸法之空,然猶側重因、緣二義。今當更引中論二頌,以作結論。諸君可熟讀之,堪作入般若之梯航也。頌曰:「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如是諸經、論中,足資證明之文,不勝繁舉,亦惟智者聞一以知十耳! 三、更說明即空之利益者,或有問於予者,曰:「宇宙之間,萬象森羅,事事物物莫不與吾人息息相關。吾人衣於是,食於是,居住於是,生命賴以維持不斷,家國、社會賴以組成。而汝教中,一則曰假,再則曰空,何違現實若是之甚也?不但如此,即汝教中用以標榜號召吾人學佛之菩提涅槃,亦一舉而空之,不自相矛盾,而犯消極厭世之嫌乎?」予曰:「誠如君言。夫古今學者以佛為虛無寂滅、消極厭世之教者眾矣。猶以急功好利之士、愛色貪聲之徒,語之以佛法,不嗤之以鼻,即駭而卻走,是皆不知佛法談空之妙也!蓋佛教教法,旨在使人明心。心也者,宇宙萬有之大本,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可以說空,可以說有。空,則虛靈玄妙,不可捉摸;有,則事事物物,皆唯心現。般若從空立論,故說事事物物之色、受、想、行、識之心,一切皆空。以心則生、住、異、滅,身則生、老、病、死,日、月、山、河,皆有成、住、壞、空。諸緣所生,剎那轉變,無可戀者。凡夫愚迷,耳目眩於淫聲、美色,心思疲於貨利、功名。古往今來,爭城以戰,殺人盈城;爭地以戰,殺人盈野。一部二十四史,悉為腥血所染成,是皆由於不明色即是空之理。於同類,則分人分我;於土地,則立界立疆。殊不知置身鏡花、水月之場,無殊優人戲劇。即使幸運臨身、雄榮萬世,亦猶夢過屠門而大嚼,千載一現之曇花。可笑可憐,莫此為甚。此我佛之所以棄千乘之尊,而以大悲、大智,不惜舌敝唇焦,為吾人打破迷夢,以消除人類之痛苦,契本具之真心,享真常之快樂。雖習小乘者,跡近厭世,然終必發菩提心,以濟世利人。況諸大菩薩,莫不捨身受身,出生入死,奔走呼號,以警眾覺世,何消極之有乎?至於涅槃、菩提,乃引攝眾生之鉤餌、權止兒啼之黃葉。以菩提者,覺道也,對煩惱而言,涅槃者,眾生本具、不生不滅之心體也,對眾生五陰生死而言,皆對待法。有對待,則有競爭。故五陰生死既空,涅槃之名亦不可得;煩惱既滅,菩提之相亦寂然而空。必至染淨雙亡、空有不立,方是絕對之真空,而為朗然之大覺。金剛經云:『如筏喻者,法尙應捨,何況非法?』老子云:『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又曰:『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良以金屑著眼,痛逾灰塵;圓覺妙心,本無名字。生死煩惱固空,涅槃菩提之名亦不可得。世尊初成正覺,歎曰:『奇哉!奇哉!大地眾生無不具有如來智慧德相。』雲門禪師云:『若我當時在座,當一棒打殺,與狗子喫,貴圖天下太平。』又曰:『佛之一字,吾不喜聞。』其意可深長思矣。」 雖然,此理幽玄,非淺識所能識,非有實行功夫,不能體驗。何怪乎千百萬人中,學佛者難得一、二也!莊生有云:「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萬世之後,而一遇大聖,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慨乎其言矣。以上解色、空二句竟。以此二句為般若之樞杻,故解之稍詳,閱者諒之。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者:色空既相即矣,則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乃至識不異空,空不異識;識即是空,空即是識,後之四蘊,亦順例以明,不必重複。此譯筆之妙也。夫「受」以領納為義,領納違、順二種境界,生起苦、樂二種之感覺。若無違順之境,則苦樂之感覺不生矣。「想」以遇搆畫境,造作名言為功用。「行」則貪、瞋、癡等諸心所生滅不停。「識」以了別為義,體則八識心王。以上四蘊純屬妄心,皆對色蘊之境生起,當體即空。起信論云:「色不自色,因心故色;心不自心,因色故心。」色、心二法,相待而有,猶如束蘆,不能自立。故對境時,不無假相,理實當體全空也。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減、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2) 顯法體 色、受、想、行、識,皆迷真妄現之染污幻相,力能蓋覆真心。茲皆一掃而空之矣,則真心顯現。如風掃浮雲,皓月當空,圓滿皎潔,光明四射。故再呼舍利弗而告之曰:「是諸法空相……」諸法者,即色、受、想、行、識之五蘊也。五蘊收而為色、心二法。色法則該括宇宙萬有,心法則攝盡一切眾生心行。此等染污諸法,既以智慧之水滌蕩乾淨,則吾人之真正心體全然透露。真正心體,其名為何?以般若經從空立論,故不謂之真心,而曰空相。其相何似?又以從遮邊立論故,不直接說明其相如何如何。乃曰:「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不生、不滅」就凡夫說,以凡夫之心全屬虛妄,念念生滅無有停息。此真正心體,過去過去未曾生,未來未來亦不滅故。「不垢、不淨」就菩薩說,以諸菩薩障染未盡,故有垢;淨行已修,故有淨。此真正心體,亦不如菩薩之有垢淨也。「不增、不減」就佛果說。生死惑障昔未盡而今已盡,是減也;萬行萬德昔未圓而今已圓,是增也。此真正心體,雖全在眾生位中,本無生死惑障,故不減;佛果之萬德萬行,即今本具,故不增。換言之,即依俗諦言,雖不無凡、聖、因、果之假相,依真諦言,則凡夫、菩薩以及諸佛之真正心體固平等平等也。禪家有偈云:「寂光三昧遍河沙,凡聖含靈共我家。一念不生全體現,六根纔動被雲遮。斷除煩惱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生死涅槃猶昨夢,凡夫諸佛等空花。」此皆一超直入、頓斷凡情、直顯性體之大方家大手眼語。吾人讀之,可以體會真心,切勿誤解,流為毀佛謗法之狂知見也。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3) 明所離 ① 遣除凡夫法 (3) 明所離,分二:① 遣除凡夫法,② 遣除聖人法。今① 遣除凡夫法。 此下承接上文,全用遮遣方法,直顯不生、不滅、不垢、淨、增、減之空相。謂此空相不但不與生滅、染污之五蘊相應,即由五蘊演變之十二處、十八界,亦不與之相應。蘊、處、界三,係屬凡情,固不與之相應。即緣覺人所修之十二因緣法、聲聞人所修之四聖諦法、菩薩能觀之智慧與所得之境界,此三雖屬聖境,然此空相亦不與之相應。必至染、淨雙忘,凡、聖情盡,方有少分相應處。以蘊、處、界三,眾生執以為實,其實皆緣生無性,當體全空。十二因緣、四聖諦以及菩薩之觀智,皆治病之良藥、渡河之寶筏。在修行之過程中,應用之以為路引,在空相之本體上,則絲毫無關。若執以為實,亦足成病。 佛為眾生說法,要在使其明白宇宙萬有之真相。若將萬有——說明,則不勝其煩。故攝萬有為色、心二法。如遇對心法不明之,則為說五蘊。色仍為色,開心法為受、想、行、識。如遇對色法不明之人,則為之說十二處。合心法為一個半,開色法為十個半。如遇對色、心二法俱不明了者,則為之說十八界。開色法為十個半,開心法為七個半。亦可說:五蘊為般分析心理,十二處則研究物質。處者,托以生識之處也。界者,界限。 茲將蘊、處、界三,表釋如下:表中六根之根,以有發識之作用,為識所依,故名為根。六塵之塵,染污意。六識之識,了別義。如眼根對色塵,能生眼識而起愛合、愛離之了別心也。六根中之意根屬心法者,以非如眼、耳等根有色質故。實即第七識,能發第六意識,故為心根,屬心法。六塵中之觸塵,為身根與色塵相接觸所生起冷、暖、細、滑之觸覺。如人體相觸,則生溫暖之想;身著綾綢,則生細滑愛戀之心。助長貪欲,名之為塵。法塵則為前五塵落謝之影子。如見好花或餐美饌,事雖過去,猶有回味。雖依前五塵而生,但是心想之影子,故半屬色法,半屬心法也。經中之「無色,無受、想、行、識」,遣五蘊也。「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遣十二處也。「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遣十八界也。至此,則世間諸法遣除殆盡矣。其所以遣除之者,以如前之「色即是空」故。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② 遣除聖人法 (A) 遣緣覺所修之十二因緣 ② 遣除聖人法,分三:(A) 遺緣覺所修之十二因緣。何以謂十二因緣?表釋如下: 吾人之生死次數,雖碎此世界盡為微塵,以一微塵為一番生死,亦不足以盡其數量。十二因緣為佛於吾人無數生中截取三世因果,為吾人作生滅流轉之說明,俾知所以求不生、不滅之道。無明者,生死之總因,無其所明也。無始以來,因不覺而有無明——其實不覺即無明——使吾人喪失理智。事理不清,迷逐聲色、貨利,造作諸業,謂之行。行者,造作義。此二支屬過去,為因。既有善、惡業因,必感苦、樂二道之果。是謂隨業受生。受生者,即初投母胎之謂。來投胎者,即過去之無明挾持所造之善、惡業因,混合而為第三支之識。此識遇有父母緣者,即投入母腹,攬取父母精血而成胎,是為第四支之名色也。名指投胎之識。識本有了別作用,以六根未成,不能顯發,僅有其名。色指父精、母血混合而成之肉團。二、三月後,六根漸具,是謂第五支之六入。不名六根而曰六入者,以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能攀攬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塵為能入,根為所入,故曰六入。六根完具,即能與外界接觸,故有第六支之觸。後期胎兒在母腹中雖有冷、熱等諸觸覺,然勢用不顯。故注經家多謂,六入與觸二支在既出娘胎之後。六根與六塵既常相接觸,於中生起苦、樂或不苦不樂之感覺,故有第七支之受。受者,領納義。此五支屬現在,為果。既接觸外境而有苦、樂不同之感覺已,於樂者則愛合,苦者則愛離,故有第八支之愛。愛之不已,故生取,故有第九支之取。取者,堅執不捨義。以於可愛之樂境,必千方百計取之而為吾所有,而後吾心方快;於不可愛之苦境,亦必千方百計使之遠離或消滅,而後吾心方安。在此二者之間,吾人一生之殺、盜、婬、妄,諸有漏善、惡業,皆生於是。即古今、中外歷史上一切可歌可泣之事跡,亦莫不由於是。既因愛生取而造業矣,此業為因,必感其果,故有第十支之有。有者,欲有、色有、無色有,或本有、中有、後有也。意謂:既有業因,則必有後來之生死。欲有等三,即三界,為受生處。本有,即現前之色身。中有,即此身已死,後身未成,於此中間所受化身,名為中有。後有,即後世所受色身也。此三有為所受身。從識至此,即吾人之一生。此生之由來為過去之行支所造善、惡業因所感,故從識至受之五支,望前為現在果。在此一生之中,又因愛、取而造作業因矣,則必有未來之果。故愛、取、有之三支,望後為現在因。此未來之果,即十一支之生。以此身雖謝,識心仍挾帶今生之業,再投母胎。既有未來之生,必有未來之老死,故有第十二支之老死、憂悲、苦惱也。故此二支望現在為未來果,現在之老死為過去因之果。此老死支指在未來,以顯悠悠生死,了無盡期。中峯淨土詩有云:「塵沙劫又塵沙劫,數盡塵沙劫未休。」又曰:「愛繩牽入苦娑婆,哭到黃泉淚轉多。」吾人讀此,能不潸然淚下者乎?此十二支形成生死之一環。故我佛觀察生死之由來,而得一結論,曰:「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意謂:無明為緣而有行,行為緣而有識,乃至生為緣而有老死。展轉相生,生生不已,受苦無窮。此為十二因緣(亦稱十二有支)之流轉門觀法。既經觀察到無明為生死之主因,則欲了生死、求解脫者,不在斷生死,要在斷無明。故曰:「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此為還滅門觀法。還滅者,謂於生滅流轉中,作一回頭轉腦觀也。 經文中之「無無明」、「乃至無老死」之二句為一義。「亦無無明盡」、「亦無老死盡」之二句為一義。前所說流轉門為生死輪轉之說明,還滅門為解除生死之方法。「無無明」等,其方法也。其法如何?是即在流轉門中觀察到生死之總因為無明。欲除生死,必先斷無明。猶擒賊,必先直搗其巢穴而擒其王,方可克盡全功。不然必養癰遺患,為害無窮。然則無明又如之何而後可以除耶?是須用觀照功夫,觀照無明之起處。觀照結果,無明無性,對境而有,當體即空。永嘉禪師有言曰:「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是故「無無明」句,上之「無」字為觀照結果之「空」,此之「空」字,即本經諸法之「空相」,亦永嘉所謂「無明實性」之「實性」。「無無明」之「無」如此,則「無行」之「無」、「乃至無老死」之「無」,皆同為觀照之結果。然此中用觀照之智,觀察無明無性,是為伏除粗分之執障。緣覺之程度齊此。「亦無無明盡」、「亦無老死盡」二句,則進一步伏除細分之執障。以「無無明」句,尙須以觀照功夫對治無明。有能、有所,不得自在。此中謂:本「無無明」可「盡」,不待對治。有無明可盡,猶嫌拖泥帶水,不契本心。圓覺經謂:「知幻即離,不著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此之謂也。「亦無老死盡」等,例此可知。是謂遮遣緣覺所修之十二因緣也。 無苦、集、滅、道 (B) 遣聲聞所修之四諦法 聲聞者,因聞佛說四諦法之音聲而悟道,故名聲聞。以其志在出三界、了生死、證偏空涅槃、不發悲心度眾生,故又名之曰小乘。有四果之別:初果曰須陀洹,二果曰斯陀含,三果曰阿那含,四果曰阿羅漢。皆以觀修四諦之淺深,而有四果高下位置之差別,姑不具論。茲僅就四諦之本身一說明之。四諦者,苦、集、滅、道。中具世間、出世間兩重因果。佛成道已,初為小乘人說法,令觀四諦,以斷煩惱障而出三界、了生死、證偏空涅槃。說有三轉,名為三轉法輪,表之如下: 苦指人生生、老、病、死諸不如意事。此為世間果。此世間之苦果常常逼惱吾人身心,不得自在,故曰逼迫性。集為貪、瞋、癡、愛諸煩惱。此屬世間因。以逼惱吾人之生、死諸苦,非是天生,不從地出,乃吾人由自心所起之貪、瞋、癡、愛遍造殺、盜、婬、妄諸種善、不善業集累而成,故曰招感性。滅指聲聞人所證之涅槃。此為出世間果。涅槃者,不生不滅義。滅去世間生死逼惱苦果,而得此出世間涅槃寂靜妙果,故曰可證性。道指聲聞人所修之道法——三十七道品。此屬出世間因。以吾人欲思了脫世間生死逼惱之苦,而證出世間涅槃妙樂,必以斷除貪、瞋、癡、愛諸集因為先決條件。此諸集因,非隨便可斷,必須修諸道法(或稱觀法),如多貪眾生不淨觀等,以斷貪、瞋、癡、愛之心,不造殺、盜、婬、妄等業,則涅槃可期。故曰可修性。此一、示相轉,顯示四諦各別不同之相狀也。轉者,說義;諦者,實也。以日可令冷,月可令熱,佛說苦諦,不會是樂故。恐聞者不肯接受,故再加以勉勵而有勸修轉。勸之而猶不信,故再為作證。謂此四諦教法,我已修之而斷除生死迫害諸苦,證得出世間涅槃寂靜之妙樂果矣。汝等應遵吾教,勉力勤修,俾脫此人世間之大患也。「無苦、集、滅、道」者,苦、集、滅、道固為聲聞人出苦之良方,但菩薩以正智觀察,此諸法空相之本體本具常、樂、我、淨之四德。以無生死故常,以無生死逼迫故樂。我者,主宰義。此身諸緣所成,故無主宰。諸法空相之本體,雖隨生死往還六道,而本體不變,有真主宰故。生死染污;本體離染污,故淨。故從空相之本體言之,煩惱之集因與生死之苦果固如浮雲之去來,了無蹤跡。即對治之滅、道二諦,亦復如幻如化,故無苦、集、滅、道也。 無智,亦無得。 (C) 遣菩薩所修六度法 聲聞、緣覺人修四諦、十二因緣法,觀人空,自出三界,了生死,證偏空涅槃。是謂之小乘,亦稱二乘。菩薩修六度行,兼觀法空,具大悲普度眾生之願行,故稱大乘。菩薩修行六度,有淺有深,故其位次亦有高下。於中分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之別,等覺而後,功行圓滿,即進昇佛位。 經中「無智」之「智」,即六度中之般若。以般若為六度之骨幹,故遣除般若,即是遣除六度。然則般若者,即菩薩用以觀察法空之智慧也。法即前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諸法。菩薩以智慧觀察此等諸法,皆緣生無性,舉體即空。即此舉體即空之理,是為所得。菩薩即以所證得之空理有淺有深,故位次亦有高下。然究其極,則初地菩薩可以徹見一分真空理矣。菩薩徹見此理時,不能存有能觀之智慧與所證得之空理想。倘存有能、所之想,仍是法執而不名菩薩矣。金剛般若經云:「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成唯識論,初地見道,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此中能觀之智為能取,所證得之空為所取。離此能、所二取,故曰:「無智,亦無得。」以諸法空相之本體本自圓成,不待觀照而後有,故遣除之。是亦離執法之寓意,要在吾人善體會之。或者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諸染污法,眾緣所成,生死之聚,理應遣除;至若聲聞、緣覺、菩薩所修之法,是出世之梯航,亦在遣除之列,其故安在?解曰:經中之「是諸法空相」說穿了,即吾人現前一念靈知之性體,也即是每一個人的心。關於心之問題,前已兩言之矣。前文所說,凡聖情盡、智慮都亡者,即是就心之本體上說。心之本體彷彿是一片光明,不可捉摸。若認為屬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凡夫,固不可;若認為屬於出世之聖人,亦不可。若以凡夫之妄想心去測度它,固測度不到,即以聖人之智去觀察它,也觀察不到。必得凡聖情盡,智慮都亡,方有少分相應處。所以從前南嶽懷讓大師初參六祖慧能大師,祖一見,即厲聲問曰:「什麼物?恁麼來?」讓大師以八年功夫之參究,乃得一答案,曰:「說似一物,即不中。」祖曰:「還可修證也無?」讓大師曰:「修證,即不無;染污,即不得。」祖曰:「汝既如是,吾亦如是。」是故空相之空,要在吾人深思而體驗之,然後方知大聖人立言之妙。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 (4) 辨所得 ① 辨菩薩所得 ,分二:① 辨菩薩所得,② 辨諸佛所得。今① 辨菩薩所得。 「以無所得故」一句是牒前起後。自「是故空中」至此,將凡、聖所依之法,如風掃浮雲,滌蕩乾淨。是即凡聖情盡,智慮都亡也。諸凡不明般若理趣者,誤謂佛教講空,多有聞而卻走者。殊不知,行到水窮山盡處,自然得個轉身時。又古詩謂「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邨」者,亦可借用於此,以為不明空理者豁開心目。「以無所得故」者,正提牒前文之凡聖情盡,生起下文之菩薩以無所得故而得涅槃,三世諸佛「以無所得故」而得菩提。「菩提薩埵」,前文簡稱菩薩,華言覺有情。此有三釋:一、就自利說,謂能覺悟之有情。以菩薩已自能覺悟,不比普通眾生尙沈迷不返。二、就利他說,謂覺悟一切有情。以菩薩能以大悲心,犧牲自己,在生死道中,以智慧覺悟一切眾生。三、就自利、利他合說,謂上求大覺,下化有情。有情者,謂有執著情計,乃眾生之異名。六道眾生及聲聞、緣覺、菩薩,對佛皆稱眾生或有情。但聲聞、緣覺、菩薩中之地位愈高者,則執情愈微薄耳。執情有人我執、法我執之不同。聲聞、緣覺只能空除人我執,菩薩兼空法我執。此經多分對已除人我執者說,故側重在破法我執。側重破法我執故,僅謂菩薩依般若波羅蜜多,不說聲聞、緣覺。法我執者,不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諦、十二因緣與智、境空者,皆法我執也。所以菩薩運用般若之觀智,「照見五蘊」等「一切皆空」,故得「心無罜礙」。「無堊礙」者,謂此心靈明洞徹,無一法滯留在心。如萬里無雲,皓月當空,無所不照。唐朝有南陽慧忠國師者,受知於憲宗皇帝,供奉宮庭,優禮備至。時有大耳三藏,自西天來,自謂有他心通。憲宗皇帝甚恭敬之,並介紹以見忠國師。國師問大耳三藏曰:「聞汝有他心通,是否?」大耳三藏曰:「是。」國師曰:「今汝試觀吾心在何處!」說時,即趺坐入觀。大耳三藏曰:「國師何得在天津橋上看弄猢猻?」國師曰:「然。汝試再觀之!」大耳三藏曰:「國師何得在西川看競渡?」國師曰:「然。汝即今再觀老僧在何處!」遂入禪定。大耳三藏觀察良久,目:「吾遍觀之,了不可得。」國師斥之目:「汝這野狐精,敢在老僧前來弄精魂!」大耳三藏惶恐而退。夫猢猻、競渡,皆色也。心住於色,故有跡可尋。至若深入禪定,住於不住,如鳥過長空,了無痕跡。而他心通只知有心,不能知無心故也。故修行而能入於無心,雖三世諸佛,亦無柰何汝,況閻羅老子乎?金剛經云:「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以有住,則有罣礙,無住,則無罣礙矣。 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菩薩既心「無罣礙」,則「無有恐怖」。「恐怖」者,恐懼怖畏。淺言之,如人有財產,且甚豐富,則常有盜賊、水、火、捐徵之畏。以色事人者,則常有衰老之畏。名位高顯者,則常有傾倒之畏。財勢兩缺者,則時有受他人欺侮之畏。至於冷熱交迫,老病侵尋,則任何人皆所難免。是皆於聲色、貨利之有罣礙者必有恐怖之明證也。所以華嚴經普賢菩薩言:「我於往昔未發無上大菩提心,有諸怖畏。所謂:不活畏、惡名畏、死畏、墮惡道畏、大眾威德畏。自一發心,悉皆遠離,不驚、不恐、不畏、不懼、不怯、不怖。一切眾魔及諸外道,所不能壞。如是思惟,心大欣慰。」此可與前引金剛經文,參合觀之。金剛經謂:「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此謂一發菩提心,即離諸怖畏。是則發菩提心者,當「離一切相」。「離一切相」,則無諸怖畏。「離一切相」者,即於五蘊等諸法,無所滯著而無罣礙也。「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者,菩薩離一切相,發菩提心,則無恐懼與怖畏矣。既無恐懼、怖畏,則日間行事固無顛倒,夜間亦無夢想。「至人無夢」,此之謂也。凡夫心著於聲色、貨利、是非、愛憎,不惜寡廉鮮耻,顛倒事理,而作出違背良心之行為,故往往夜感惡夢,驚惶恐怖,不知所措。夫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理固然矣。菩薩則心懷坦蕩,行六度萬行以利眾生,而心不望報。以觀自、他五蘊皆空,無我、人、眾生、壽者相也。以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為出發點,盡未來際以利樂眾生,則可經過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諸位而證入涅槃矣。涅槃,依印度原文,應稱般涅槃那,他經猶有加摩訶二字者。摩訶般涅槃那,華言為大圓寂入。順此方文法,應曰入大圓寂。圓者,萬德齊備;寂者,斷盡惑障。大者,就時間說,則豎窮三際;就空間說,則橫遍十方。然則究是何物?曰:吾人現前一念靈知性體耳!切勿作奇怪事物想也。是故「究竟涅槃」者,即發菩提心之菩薩依般若智慧,照五蘊空,不著我、人等相,而行六度萬行,教化眾生。積之既久,便能徹底地證窮自己之心體之謂也。 涅槃而稱究竟者,以聲聞、緣覺之小乘人所證之涅槃名有餘涅槃,或稱無餘涅槃,合之,則為偏空涅槃,皆非究竟。大乘中之涅槃,分性淨涅槃、離垢淨涅槃。性淨者,一切眾生心中,皆具有不生不滅之清淨性體,故稱性淨涅槃,猶六即佛中之理即佛也。離垢淨者,唯有發菩提心菩薩修學六度萬行,廣度眾生,斷盡人我執與法我執;貪、瞋、癡、愛,悉皆清淨;位至等覺,断除最後微細無明;使此性體徹底脫離惑障,而為無盡功德之所莊嚴,是為究竟無住處大般涅槃也。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② 辨諸佛所得 ② 辨諸佛所得。此言不但菩薩依般若而得涅槃,即「三世諸佛」亦「依般若波羅蜜多」而「得」「菩提」。「三世諸佛」者,謂過去世與現在世之諸佛已依般若而得菩提,未來世諸佛亦當依般若方得菩提。捨此無路,捨此無門,所以般若為諸佛母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阿耨多羅」,華言無上;「三藐」華言正;「三菩提」華言等覺;合言無上正等覺。或於覺上加正,為無上正等正覺,或謂無上正遍知覺。大同小異。無上揀小乘之有上;遍覺揀菩薩所覺未滿;正覺揀外道之邪覺。唯佛獨稱無上正等正覺。 又菩薩所得涅槃稱為斷果,斷盡惑障所證得之理果也。諸佛所得之菩提稱為智果,乃轉識而成。涅槃為理體,菩提為智用。實則得涅槃者必得菩提,得菩提者必得涅槃,理智、體用不可分故。立言巧妙,互相影略故。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眞實不虛。」 (5) 結歎勝能 勝者,殊勝;能者,功能。依般若波羅蜜多,能盡二障,得二果。般若之功能,可謂殊勝至極,故結歎其功能,曰:「是大神咒」等。「是大神咒」者,般若能驅除煩惱、生死之魔故。「是大明咒」者,般若能破除一切眾生生死長夜之癡暗故。「是無上咒」者,世間、出世間,無有一法勝過般若者。「是無等等咒」者:般若為諸佛母,出生一切無量功德故,世、出世間無物與等,惟此能等一切故。咒者:密宗之真言密語稱為密咒。誠心誦持,有不可思議之神效。今以般若之功能亦於證得菩提、涅槃有不可思議之神效,故名之為咒。「能除一切苦」者,吾人久溺於無明癡暗,以致生生死死,了無出期。馬腹、驢胎、天堂、地獄,頭出頭沒,為患之深,莫此為甚。今以般若觀照之力觀五蘊空,惑障頓斷,生死頓除。故曰:「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真實不虛」者,金剛經云:「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乃示佛、菩薩大慈大悲,誠恐一切眾生狐疑不信,故作誠痛之語以誡勉之。雖父母、師長之耳提面命,其親切無過於此矣。所以金剛經上,「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否?』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須菩提又言:「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阿彌陀經上,佛亦自說:「舍利弗!當知我於五濁惡世行此難事,得阿耨多羅三觀三菩提,為一切世間說此難信之法,是為甚難。」可見,正法難傳,正信難生。所以學佛弟子應深切體會佛法之難聞也。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卽說咒曰: (二) 秘密般若 1 牒前起後 (二) 秘密般若,分二、1 牒前起後,2正說咒。今1 牒前起後。在開講之初曾謂:聖人設教,在方法上有顯、有密。顯,則顯了明說,令生慧解,滅煩惱障;密,則秘密真言,令誦生福,滅罪業障。為滅二種障,成二種莊嚴,故有顯、密二分。所謂顯了明說、令生慧解、滅煩惱障者,凡以顯了文字說經者,謂之顯了明說,使吾人因文字而明白其義理。理路既明,即是慧解。有慧解之人,則貪、瞋、癡、愛之煩惱漸漸輕微,以至於消滅。如刀口有蜜,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知刀有割舌之能者,決不致貪刀口之蜜,敢於嘗試。此我佛之所以多分以顯了明說而示教也。至於密咒,則不可以理解。此是另對一種好簡單、求速效之學佛者,示以密咒,教令持誦百千萬遍,無有止境。久之,確能發生靈感。若推其所以然,則修行之目的,要在明心。要明心,須使心定。心何以能定?須設法以收攝之。持誦秘密真言,亦攝心之一法。密宗誦咒,必須手結密印,心專觀想,口誦真言。是為三密加持。即使不如此合法,倘能專心一致,誠心確誦某一種真言密語,使散心歸一,積久,則定生,心定,則明,即起靈感。與其說咒靈,毋寧說心靈。心性虛靈,則罪業消滅;罪滅,福自生。所謂「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心滅者,滅去貪、瞋、癡、愛之散亂妄心,而使真心虛靈,罪業自無著處也。所以佛說諸經,多參密咒,如楞嚴經之有楞嚴咒、法華經有陀羅尼品。般若心經文雖簡短,自亦與楞嚴、法華同例。然顯、密雖分,其用則同。故此經之咒稱般若波羅蜜多咒,以此處之密咒,其作用亦在顯自心之般若波羅蜜多也。理由既明,即說咒曰: 「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2 正說咒 2 正說咒。翻譯經典之規矩有五種不翻,中有秘密不翻,即指一切真言咒語不必翻成華文,以秘密咒語偏重持誦,除障增福,不在理解故。若必譯成華文,翻覺膚淺無味。故過去注釋經文者,多主不翻。若欲強釋之者,謹依賢首國師心經略疏,注釋如次: 「揭諦」者,去也、度也。即般若智慧之甚深功能,能度我們去也。兩言「揭諦」者,謂自度,亦復度他。「波羅揭諦」者,「波羅」此云彼岸,謂度到彼岸也。「波羅僧揭諦」者,「僧」,溥也、總也,謂自、他溥度,總到彼岸也。「菩提」者,謂:度至何等彼岸?答曰:度到大菩提處也。「薩婆訶」者,此云速疾,謂令前所作,速疾成就也。 夫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眾生愚迷,不自知其如魚游釜底。諸佛、菩薩不惜以種種方便而誘掖之,必使其迷途知返,同登彼岸。觀此咒語,義雖淺鮮,味實深長。應知,諸佛、菩薩欲令吾人之火速回頭,猶慈母倚門而望其子,其情不尤切乎!古德云:「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慨乎其言矣!然則回頭之後,又應作麼生?此則於「度一切苦厄」句中,已詳言之矣,茲不復贅。擱筆頌曰:三災畢現 世無淨土 哀我同胞 備嬰萬苦敬疏般若 懺此共業 見聞隨喜 福慧駢集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要解》 一、般若源流 般若貫通諸經,也可以說,諸經無非般若。今僅就般若部而言,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六百卷是釋尊在鷲峯山、給孤獨園、他化自在天宮、竹林精舍之白鷺池四個地方集會十六次,宣說完成。後來之摩訶般若(大品般若)、放光般若、光讚般若、道行般若、小品般若、勝天王般若、文殊問般若、金剛般若等八部般若,皆大般若中之部分同本別譯,計有七百數十卷之多。仁王般若並不攝在其中。 二、仁王般若經及其注疏 仁王般若是當時十六大國王,為各護其國,請佛宣說。譯至中國者,共有四種: 一、晉太始三年,月支國曇摩羅剎譯為一卷,名仁王般若。 二、後秦弘始三年,鳩摩羅什譯為二卷,名仁王般若波羅蜜多經。 三、梁承聖三年,波羅蜜多譯為一卷,名同晉譯。 四、唐永泰元年,阿目伽(不空)譯成二卷八品,名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即今所解者 。大正藏中所存者,唯羅什與不空之二譯。頻伽藏中所存者唯羅什譯本。疏解者,頻伽 藏存二種,日本卍字續藏存六種,大正藏存者三種。 三、仁王般若經的品類 序品第一、觀如來品第二、菩薩行品第三、二諦品第四、護國品第五、不思議品第六、奉持品第七、囑累品第八。 四、仁王護國般若經的譯者 仁王護國般若經的翻譯人,是唐朝印度沙門不空三藏。不空三藏是中國佛教史上接受皇帝封官的大師之一。 印度話「阿目伽跋折羅」,譯成中國語叫「不空金剛」。他是北印度婆羅門教徒的後裔。童年時,父親去世;十五歲上,跟隨叔父經商而來到中國。 那時是唐朝極盛的時期,皇帝又多信奉佛教。金剛智三藏在不空未來之前,早已到了中國,傳授密法。所以不空一來,就拜金剛智為師,接受五部灌頂——密法的傳授。 玄宗皇帝開元二十年,金剛智逝世。不空遵奉他的遺命,回到印度,搜羅密藏。路上經過錫蘭,受到國王最隆重的招待。天寶五年回到唐朝都城的長安,奉詔,進入皇宮,為皇帝灌頂。以後,祈雨、止風,極有靈驗,皇帝賜他「智藏」的封號。天寶八年,復回印度。已經到了南海,皇帝下敕把他追回,要求他再住幾年。因此,他就住在大興善寺,從事翻譯工作。先後翻譯了密部經軌七十七部、一百二十餘卷。代宗皇帝永泰元年,特進試鴻臚卿,加號「大廣智三藏」。大曆九年示有微疾。敕使勞問,加開府儀同三司,封肅國公,食邑三千戶。六月十五日圓寂,享壽七十歲。皇帝贈與他司空,諡「大辯正廣智三藏」。 五、仁王般若經的內容 在科學發達到巔峯的時代,尤其是由科學而發明的核子武器足以在頃刻間毀滅世界的今日,我們認為念經可以坐致太平。有科學知識的人聽到或見到,未免要笑我們迷信。 然而佛教也有佛教的道理。釋迦牟尼佛雖有愛國的情操(注一),但他不談戰爭,更不願加入戰爭。論語衛靈公第十五,「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逐行。」又顏淵章第十二,「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足見東西方聖人所見略同。所以玄奘大師初絕食以拒高昌王之慰留(見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再拒絕唐太宗返俗做官與東征觀兵之要求(見同傳),以律制不許也。讀此,可以知道佛教徒對於戰爭之態度。因為戰爭,不管當與不當,總歸是血肉橫飛、肢體殘缺的殘忍行為,留待當事人去主持。佛教徒以慈悲為本、方便為門,以身作則來引導眾生,守持五戒,操行十善,則社會安定,家庭和樂,國家自然趨於強盛。何況乎有武備者必有文事。馬上得天下,不能在馬上治之。所以自有佛教以來,從未因任何關係和友教鬥爭。這從三武一宗(注二)滅佛的史實上可以看得出。 基於這個原理,仁王般若經中,十六大國王請問釋迦世尊:「我等云何護國?」但釋迦牟尼佛並不教他們如之何「足食,足兵」,且先對他們說「護佛果、護十地行」。及至說到護國品,仍然是教他們「敷百座,請百法師」,講讀此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並且引了頂生王率兵攻忉利天和過去五千國王以及斑足王取九千九百九十九個國王頭顱的故事來作證明。尤其是斑足王還算是一個有善根的人。一聽普明王轉述法師的法語,馬上翻然改悔,而同化於普明王,使自他皆得救度。 至於仁王般若經的內容,就佛學通論來說,就是無性而緣生,緣生而無性。無性,故空,空是真空;緣生,故有,有是假有。這是宇宙萬有生成的正理。有佛出世,無佛出世,此理不變。佛弟子應該體會真空,而從善性的假有,不惜生命,追求真理,用菩薩道來以自度而度人。正人心,善風俗,乃至成佛,皆由於此。用武力征服,不管對任何方面說,都不應該出之於佛教徒之口。連孔夫子也只教人做仁人、君子,而其教則以誠意、正心為根本。立法委員董正之居士在六十二年二月,立法院第五十一會期第二次會議,對行政院書面責詢,有關仁王般若法會一案。請政府「鞏固國民心防,籲請護持佛教」一文上說得好:「國由人積,人為心器。欲平世亂,先淨人心;欲靖社會,首安民心。這是顛扑不破之理。」誠哉斯言也!良以心為一切法之大本。而佛教是淨化人心的宗教,董居士可謂一語道破。 注一:昔室羅伐悉底國琉璃王,為報過去的仇怨,起兵趨迦昆羅國,欲誅釋種。釋尊返國,於琉璃王必經之路旁枯樹下坐。琉璃王至,問曰:「世尊坐枯樹下陽光甚烈,何不坐那邊大蔭樹下?」釋尊答道:「枯樹為吾國之樹,彼為大蔭樹在汝國界,我不坐也。」並為之說諸行無常、諸受是苦、涅槃寂靜的三法印。琉璃王撤軍而去。 注二:三武:北魏太武帝,因信道教,誅戳沙門。周武帝罷沙門,令還俗。唐武宗信道士趙歸真之挑撥,痛排佛教。一宗:五代之末,周世宗銷燬佛像,鑄錢以充國用。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大意》 一、序品第一 如普通著作之敘,在本經中當序分。本經中之序分敘述說經之人、時、地及在會的聽眾。在聽眾中分列菩薩、阿羅漢、在家男女眾,皆各個稱歎其學佛之程度高妙。復有十六大國王、欲、色諸天、八部神眾;復有十方化佛、化菩薩眾。香、花、音樂,無量供養。釋迦牟尼佛入定放光,天眾雨花,引起摩伽陀國波斯匿王對於諸佛不思議境界的懷疑,而請問寶蓋、無垢稱等諸前輩:「如來所現,斯何瑞相?」諸大聲聞、菩薩,悉不能答。這當然是推尊於佛,也是本經發起之由。 二、觀如來品第二 本品為正宗分第一。如來為十種通號之一,亦為眾生之佛性。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佛陀估計諸大國王聽法之本意,為求各護其國耳。但佛陀出世本懷,為令眾生成佛,故先說護佛果。佛果由菩薩行累積而來,故又允許說護十地行。 菩薩道的重心在般若,故本經以般若標名,菩薩亦應當先瞭解般若。 般若如大火聚——觸之,則燒;撄之;則燎。故龍樹菩薩言:「大分深義,所謂空也。」六百卷大般若最後結論曰:「無所有、不可得。」故佛在本品一再曰:「以諸法性,悉皆空故」;「若有修習般若波羅蜜經,說者、聽者,譬如幻士」等。 菩薩住於空性之中,不為光怪陸離之外色所掩蔽,不為內心之沈寂而落於空無。於不有、不無中起六度行而度眾生,亦不著眾生之相,以完成佛果。 佛陀所說空,莫作空無會。若作空無會,則擔板漢也。蘇東坡贈東林總長老詩曰:「溪聲便是廣長舌,山色豈非淨法身?」所以由於法假、名假、受假,則一切皆有。 所以佛陀一再告誡:若著名相分別諸法、三乘行果,即是不見諸法實相。 因此,般若是百佛、千佛而共同說。 佛陀問波斯匿王:「汝以何相而觀如來?」波斯匿王聰明了。他知道於諸法相不執二邊,不居中道,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自身實相即是如來。華嚴經偈云:「如心佛亦莆,如佛眾生然,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佛陀首肯,大眾得益。 三、菩薩行品第三 菩薩所行名菩薩行。本品佔全文四分之一,文繁難盡,因列表以明之,以求簡要。 本品,波斯匿王提出三個問題:一、菩薩云何修行?二、云何化眾生?三、復以何相而住觀察?佛陀以五忍十四位答覆第一問題,總名為修般若波羅蜜多。 第二問題:菩薩云何化眾生?(住、行、向三十位略去) 第三問題:復以何相而住觀察? 觀察相似於觀念。在度眾住,對眾生作如何觀念?佛陀答以:一、五蘊如幻觀,二、諸受如夢觀,三、諸名如響觀,四、有為如焰觀,五、相待電月觀,六、緣成為泡觀,七、諸法因生觀。如經所云:「菩薩摩訶薩應如是觀:以幻化身而見幻化。正住平等,無有彼、我。如是觀察,化利眾生。」餘文及重頌從略。 四、二諦品第四 二諦,真諦、俗諦也。諦者,實也,表佛以法眼觀照,諦實不虛,是以佛陀說法不外二諦。在本經亦為上二品之所依。 真諦是理,俗諦屬事。事有千差而理本一味。然事不在理外,所以佛說三界唯心;理不在事外,故翠竹、黃花,無非般若。但理無形相,而事有質體。所以波斯匿王在本品問,勝義諦中有世俗諦否。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一二之義,其事云何?佛的答詞太微妙了。佛說:「大王!……我今無說,汝今無聽。無說、無聽,是即名為一義、二義。」善乎!僧肇法師有言曰:「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乎?」傅大師說:「有物先天地,無形本寂寥」能為為萬象主,不逐四時凋。」崇慧禪師說:「萬古長空,一朝風月。」借此以明二諦一、二之義。蓋「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也。 五、護國品第五 護國是本經要旨,然而佛陀並沒教誨諸王,如之何足食、足兵。乃教以「一切國土,若欲亂時,有諸災難,賊來破壞。汝等諸王應當受持、讀誦此般若波羅蜜多,嚴飾道場,置百佛像、百菩薩像、百師子座,請百法師,解說此經......」並引過去世中頂生、斑足二王為證。 此中唯斑足王所逮捕之普明王一節最有意義。普明王既失自由,要求斑足王允許回國,修大法會,行大布施,以培福慧。所請法師中有一法師,開示普明王曰: 「劫火洞然,大千俱壞,須彌巨海,磨滅無餘。梵釋天龍、諸有情等,尙皆珍滅,何況此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怨親逼迫,能與願違……」普明王遂以此言語斑足王。斑足王亦頓然領悟,釋放千王,同時返國。 蓋宗教應該帶給人類社會安定、家庭和樂,絕不能挑撥戰爭。宗教徒而有戰征,如耶穌教之十字軍東征,禍延二百年,是宗教之耻。誠如論語,「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遂行。」何況百年一瞬,醞釀戰禍,則受苦無窮。 六、不思議品第六 十六大國王聞說般若甚深句義,散諸寶花,以用供養。而此寶花於虛空中結成寶蓋,十方諸佛共坐其上,宣說般若。此下又有釋尊現大神變,一花入無量花,無量花入一花;一佛土入無量佛土,無量佛土入一佛土……此為一多相含、大小無礙、依正互融、身土相即之事事無礙境界,唯佛能知。十六大國王,皆與釋尊同願而來,共作佛事,非平凡人也。華嚴初祖杜順和尙作法界三觀,敘周遍含容觀之十玄門結語曰:「此理超情離見。」誠非虛語。所應注意者,「佛言:『大王!如汝所說,此般若波羅蜜多是諸佛母、諸菩薩母、不共功德、神通生處。諸佛同說,能多利益。是故汝等常應受持。」此我佛之苦口婆心也。 七、奉持品第七 本品接上「常應受持」而來。文佔全經四分之一強,是修行人的課程表。同時也見到釋尊的出世本懷,是為了欲令眾生成佛。在這一個五濁惡世,國家無論如何強盛,人生總是無常、苦、空、不淨的。 本品分兩大段:一、奉持護出世行,二、奉持護世間行。 在護出世間行中,由於波斯匿王見到上品不思議的神境,而稱譽:「般若波羅蜜多,不可識識,不可智知。云何諸善男子於此經中明了覺解,為人演說?」 釋尊因波斯匿王的發問,而為我們開出這一張明細表來。 第一是十信菩薩。是歸依三寶而發了四弘誓願的,皆可以名為有信心的菩薩。但是十信菩薩的信心不穩定,猶如一撮毛飛揚在空中,隨風東西。必得經過十千劫的長時間,修行十善行,信心纔能堅固。 第二、十住位。十信修滿而登初住。初住名發心住。到此地位,纔算真正發菩提心,入正定聚,不作五逆,不謗正法,知我法相,悉皆空故。到了第六住,就能聞讚佛、毀佛、有佛、無佛,心定不動。誠如六祖說:「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由此,經過七、八、九、十住,而進入十行。 第三、十行,第四、十迴向,第五、十地,三十個位次。每一位次作什麼觀法,修什麼行門,證什麼境界,皆有約略的記載。大致住、行、向、地的菩薩,皆修行十波羅蜜。如初住、初行、初向、初地,皆以布施度為正行,餘度為助行。經等覺位而後成佛,能往十方諸佛剎土,利安有情。通達實相,如我今日。 在護世間行中再分四小段:第一、持經息難;第二、廣明災相;第三、顯禍福因;第四、明政教護。 第一、末法時代,各個國家有種種災難。為國王的,為了保護自身以及眷屬人民,應當受持、讀誦、解說此經。第二、說明有那些災象呢。日月失度、日色改變、月色改變、星辰失度、大火四起、寒暑不恒、雨雪不時、江河泛漲、暴風數起、賊來侵國,皆災也,皆足以損害人民生命財產。——災起,皆當讀誦、受持此經。第三中明示災害之由來,乃是一切人民不孝父母,不敬師長、沙門、婆羅門、不行正法。所以第四說到政教互助。佛說:「我以是經付囑國王,不付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以者何?無王威力,不能建立。是故汝等常當受持、讀誦、解說。……大王!般若波羅蜜多能出生一切諸佛法、一切國王無上法、一切有情出離法。如摩尼寶,體具眾德,能鎭毒龍、諸惡鬼神,能遂人心,所求滿足。……大王!若未來世有諸國王,建立正法、護三寶者,我令五方菩薩摩訶薩眾往護其國……。」 八、囑累流通品第八 這是一經中最後一分,名流通分。古人云:「一世利人以言,萬世利人以書。」所以佛所說經,貴在流通於天下後世。猶如水然——水遭淤塞,味即臭惡;必決而通之,使之流通無礙。此一分中,佛說:「後五濁世,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自恃高貴,破滅吾教,明作制法,制我弟子……不聽出家,修行正道……。白衣高座,比丘地立,與兵奴法等,無有異。當知,爾時法滅不久。」十六國王聞此語後,悲啼,號泣,請名流通。 總迴向偈曰 弘經功德殊勝行 無邊勝福皆迴向 惟願元首身康健 文武百官盡賢能 風調雨順民安樂 恢復中原定太平 在會諷誦諸護法 福慧駢臻降吉祥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薩摩訶薩 摩訶般若波羅蜜 自敘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春,為祈禱國運昌隆、國家元首曁文武百官政躬康健、全國軍民平安如意、由中央級民意代表發起、中國佛教會主辦,假善導寺啟建「中華民國各界仁王護國息災大法會」。柬邀全國大德僧伽二百位,設顯密二壇,供百佛像,講誦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為期七日。壇內敷陳香華,嚴設清供;主伴圓融,四眾俱備,濟濟一堂。真可謂香雲繚繞,法音鏗鏘,希有之盛事也! 承發起諸公邀約南亭主講。此大事也,不敢以不德辭。然仁王般若經有兩卷、八品,決非十數小時可以竣事。乃要求聽眾,隨我語言,至誠作觀,擇其於護國、護教者,敷演之,乃得皆大歡喜而告圓滿焉。 圓滿之夕,有本省籍法師某,以言語隔閡,不甚瞭解,要求注解,以便閱讀。南亭在大庭廣眾之間,不便拒絕,遂漫應之。 事後,欲實踐諾言,操筆尋思,試以箋注式。第二品寫畢,自視太略,恐不足以饜眾望。再出之以直解方式,去除名相,以求簡明,而寫至第二品,覺讀者要解名相,仍須以書,亦不方便。如此,再寫再停,一年之光陰去矣。直至六十三年春,乃以我寫廣播稿方式,言所欲言,不受時間限制,盡一年而完成其事。唯南亭非著作材,可議之處甚多。我盡我心,不遑顧及矣。 般若融貫諸宗,三藏靈文,無一字而非般若。蓋般若者,智慧也。佛法皆從智慧中來,所以世尊在本經中,鄭重其詞,一再宣示,般若為諸佛母、諸菩薩母、一切眾生成佛之母、不共功德、神通生處。於定國安邦,其餘事矣!不當之處,幸讀者諸君憐而教之!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一月釋南亭書於臺北市濟南路二段六十二巷九號味蘭軒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解》 稽首三界尊 無上般若教 十聖與三賢 受我最敬禮 我今釋般若 仁王護國經 惟期文義顯 不求艱與深 三寶威德力 憐感我愚癡 予我以智慧 普濟諸群生 一、釋經題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解 一、「仁王」:仁,從二、從人,也就是人與人之間應該互相尊重,而不論其貧賤與富貴,就是仁的含義。儒家四書上講仁的地方甚多。孟子盡心上:「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的一句話,足以包含而無餘。唯於動、植物,雖有愛心而不能不殺,不及佛氏大慈大悲,恩及蠕動蜎飛序品第一也。 王者,歸往也。一國之君,古稱為王。「歸往」可以拿上古時代的商湯王來說。孟子滕文公下:「湯始征,自葛載,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東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為後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湯始征,自葛載」者,「載」,始初也。湯王用兵征討,自他的鄰國「葛」為始。葛,小國也,而其君暴虐其百姓。勸喻無效,故征之。中國人謂國之四周民眾,為東夷、西戎、南蠻、北狄,皆有他們的部落之主。湯王「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所以四方之民,皆希望湯王來解救他們的倒懸。因此有「東面而征,西夷怨…」,怨湯王來得太遲。所以「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 仁王「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孟子公孫丑上)。此是儒家為帝王立的一個規範。義正詞嚴,凜然有不可侵犯的正氣。拿這個尺度來衡量唐太宗、宋太祖,此二人者,在中國歷史上,都是英明之主,但還是有批評的餘地。唯堯、舜、禹、湯,足以當之而無愧。佛教則以五戒、十善治國,所以佛也稱仁王了。(見在家必讀內典) 二、「護國」:為一國之主的帝王,必求其國家領土完整、主權不受侵犯、風調雨順、人民安樂。十六國王以佛之威神無比,必有所以保護其國者。 三、「般若」:般若在佛教中不只有獨特的系統,而且有七百幾十卷書。大般若經六百卷為其根本。其他——大品、小品、道行、光讚、放光、文殊問、勝天王問、金剛等八部般若——皆大般若中之部分別譯。據本經序品中說,有四種般若,皆在仁王經以前說過,那麼,八部般若與大般若是一是二,還有待考證。 般若在諸宗中,本已自成一宗。後來三論出現了,由三論宗代替了般若,而中、百、十二門論,皆以般若為根據。這讀十二門論,龍樹所言:「大分深義,所謂空也」,與大般若經之結論「無所有,不可得」,是同一意義。 天臺、賢首,皆將般若列為世尊第四時期的說教,而般若實貫通諸宗。讀華嚴經四十二字母與乎禪宗之禪堂名般若堂,可知矣。蓋般若者,智慧也。眾生無智慧,則不能破無明之黑暗而趣朗然之大覺也。 般若有三種:一、文字;二、觀照;三、實相。文字、章句,就是我們現在所讀的般若經本。文字雖不是般若,我們從文字中獲得般若意義,再丢開文字而起觀照,由觀照的工夫而證入實相。實相者,無相也,是般若之體,亦即眾生之無相心體。所以仁王經第二品中,世尊說:「此般若波羅蜜多文字、章句,百佛、千佛、百千萬億一切諸佛,而共同說。」又說:「大千世界一切有情,皆得阿羅漢果,不如有人於此經中,乃至起於一念淨信。何況有能受持、讀誦、解一句者!所以者何?文字性離,無文字相,非法、非非法。」二諦品中又說:「不著文字,不離文字,無文字相,非無文字。」 四、「波羅蜜多」:「波羅蜜多」是印度話,譯成中國話為「彼岸到」,順著我們的文法,則為「到彼岸」。因佛法中以生死為此岸、煩惱為中流、涅槃為彼岸,由於文字般若起於觀照般若、證入實相般若,相似於依般若而離開生死此岸,渡過煩惱中流,誕登涅槃彼岸。說說容易,做起來,就難了。法華經喻以「一眼之龜漂浮海洋之上,值浮木孔,而達到陸地。」多不容易呀! 五、「經」:「經」之一字,在印度話叫「修多羅」,譯名為「線」。線有貫穿的功用。經文也能貫穿義理,但太俗了,所以仿照孔夫子六經,而名之曰「契經」。契者,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後來又感到嫌繁,所以簡稱曰「經」。經者,常道也。六經中所包涵的是禮、義、廉、耻、孝、悌、忠、信。這幾個字是天經地義,一有變更,則天下必定大亂。佛經中所說苦、空、無常、無我、不淨、戒、定、慧、六度萬行,也是如此。 六、「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這是說具有仁民愛物的執政者——王——所以保護他國家的一部般若波羅蜜多經。 二、釋人題 唐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譯 「人題」就是翻譯這部經的人以及他的歷史。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是「唐」朝時候一位博通「三藏」的「沙門」——封號叫「大廣智」、名「不空」的法師——「譯」印度話而為中國文字的。 李氏有天下,國號叫「唐」。三藏:一、經藏,是釋迦牟尼佛所說;二、律藏,是世尊所制定的大、小乘戒律;三、論藏,佛陀所說、散在眾經的論,以及佛在世時或減度以後,大、小乘聖者們所造的論,都屬論藏。「沙門」,印度話,中國話則為「勤息」,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也是出家人的通稱。 「大廣智不空」,梵名阿目伽跋折羅,華言不空金剛,是北印度人,乃是唐朝密宗四大師之一。有一位金剛智三藏,老早來到了中國,傳佈密法。所以不空三藏一到了中國,就拜金剛智為師,接受五部灌頂(密法的傳授)。其時,不空年僅十五歲。玄宗皇帝開元二十年,金剛智逝世。不空遵奉遺命,回到印度,搜羅密藏。路上經過錫蘭,受到國王最隆重的供養。天寶五年,回到唐朝都城的長安,奉詔進入皇宮,為皇帝灌頂。以後祈雨、止風,極有靈驗。皇帝賜他的封號曰「智藏」。天寶八年,復回印度。已經到了南海,皇帝下詔書把他追回,要求他再住幾年。因此,他就住在大興善寺,從事翻譯工作,先後翻譯了密部經軌七十七部、一百二十餘卷。代宗皇帝永泰元年,特進試鴻臚卿,加號「大廣智三藏」。大曆九年,示有微疾,敕使勞問,加開府儀同三司,封肅國公,食邑三千戶。六月十五日圓寂,享壽七十歲。皇帝贈與他司空,謚「大辯正廣智三藏」。(見宋高僧傳) 三、釋經文 (一) 序品第一 佛經不論長短,都有三分—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序」又作「敘」敘述本經集會的情形和本經產生的緣起。所以序分又分為二:一、證信序;二、發起序。現在先講 1 證信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鷲峯山中。 「證信」者,以如上的幾點事實,取得天下後世的信仰。是那些事實呢?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六、眾。又名為六種成就。有此六種,纔能成辦此一莊嚴佛事。眾成就經文比較長,留在後面再講。現在先講前面的五種。 (1) 前五種成就 「如是」是第一、信成就。「如」要深刻一層講。如者,如如不動之理,也就是真如,或者是諸法的法性。在眾生名為佛性;諸佛證之,則為法身。聖人不能有所增,凡夫不能有所減。所以叫「如如不動」,是大乘佛法的「一實相印」。諸大乘經合乎一實相印者,即可以信;不合者,則小乘、外道法也。過去講經法師講到這裡,都喜歡引用兩句成語,曰:「唯如為是,非如不是。」這樣,就連帶地將「是」字都表達出來了。 「我聞」是第二、聞成就。眾生迷五蘊身心以為我,是愚癡無智的妄執。所以大、小乘佛教,皆主張無我,如小乘三法印中的「諸法無我」、大乘中的「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見金剛般若經)。而二乘人悟到了無我之後,又一味執著無我,而忽略了涅槃四德中之真我,又成了顛倒的執著。臨濟義玄禪師曾經說過:「你們各人赤肉圑上,都有一位無位真人。」梁武帝時,有一位傅大士翕,也曾說過:「有物先天地,無形本寂寥,能為萬象主,不逐四時凋。」這就是「無我」之「我」,是為真我。「如是我聞」之「我」,乃結集經藏之阿難尊者依五蘊身心之緣所起之假我。既非眾生迷執之我,也不是無我之我。「我聞」之「聞」,乃耳根發識,聞佛陀之音聲。然耳根、耳識,只是身之一部,身纔是總體。廢別從總,所以叫「我聞」。如其不然,那就應該說是「如是耳聞」。豈不變成笑話? 綜合起來說,「如是我聞」者,就是「如是之經,是我——阿難陀——親耳從佛陀身邊聽來」。這樣一講,「如是」又變成代名詞了。 這裡還有一個故事。當釋迦牟尼佛在拘戶那城將要入滅時,侍者阿難情愛未斷,未免哭泣。長老阿尼樓豆提醒阿難說「你是持佛法藏的人!佛將入滅。對於佛滅度以後,有些問題,如何解決,此時還來得及請問。哭泣有什麼用呢?」阿難尊者說「長老!我的方寸已亂,有什麼問題,請你教我!」阿尼樓豆說:「佛在世時,我們依佛而住。佛滅度後,依誰而住?佛在世時,我們以佛為師。佛滅度後,我們以誰為師?佛在世時,一般的惡性比丘,由佛來對治。佛滅度後,惡性比丘如何對治?外道經書,其開口處,都用『阿漚』兩字為他們的標幟。我們的佛經之首,當安何語?佛法是濟世的舟航、度迷津的寶筏。如果沒有正確的指南,將隨世尊的滅度而消滅。佛陀一向器重你。這是一個緊要的關頭,你不能失去這個機會!」阿難揩乾了眼淚,頻頻點頭稱是。於是走到世尊的座前,頭面禮足,乞求如上所說的指示。世尊慈顏偸悅,稱讚阿難說:「你的設想真是周到!」於是接著說:「一、我滅度以後,汝等可依四念處住。二、以戒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四、一切經首,當安置『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就好了。」及至世尊入滅以後,火葬已了,大迦葉尊者倡言:「佛陀遺留下來的舍利,造塔供養,這是在家護法居士的事。我們出家人應當以結集三藏續佛慧命,為我們的當務之急。」於是,撃大楗槌,招集已斷結使的大阿羅漢一千人,集會於耆闍岷山的畢波羅窟。約定阿闇世王每日送一千人的飲食,以為供養。同時命阿那律尊者,以天眼觀察,一千人中有無結使未盡、不夠資格參加這一盛事的。阿那律觀察的結果,指稱唯有阿難未證極果。迦葉手牽阿難,令之外出,曰:「老弟!你尙不夠資格。」阿難泣曰:「我以為佛侍者,故未斷盡結使耳。」遂外出至樹林中,日夕精進用功,疲倦至極,因思睡眠。頭未著枕,忽然大悟。乃不勝欣喜雀躍,回到窟前。迦葉尊者向阿難表示歉意,說:「我欲老弟速證阿羅漢果耳。切勿介懷!」於是,大眾公推阿難尊者陞師子座,結集法藏。阿難亦當仁不讓,陞高座,作師子吼,倡言:「如是我聞…。」看這簡短故事,讀者諸君對於「如是我聞」應該清楚了。 「一時」,這是第三、時成就。萬事萬物,皆在時空中演變而來。佛法雖然是無為、無漏,既落言詮,就超越不了時空。可是世尊的說法,有時在天上,有時在龍宮,而大多數是在人間。人間又有許多國家。曆法既不劃一,而一部經也不是一天可能完成。因此,佛陀很巧妙地定下了這個「一時」。「一時」者,機教相扣之時也。「機」是聽眾,「教」是佛陀的言教。也就是佛陀因機而施教。聽者有渴仰欲求之心,說者的佛陀也有布施法雨的意欲。如此,則「一時」之說,可以融通而無礙。 「佛」,這是第四、主成就。「主」,就是說法之主。沒有釋迦世尊為說法之主,這本經就不會產生。經裡說「八辯圓音為開演,時眾得道百萬億」,可作證明。 「住王舍城鷲峯山中」,這是第五、處成就。在世尊遊化的行動中一個短時間的居址,所以叫「住」。摩伽陀國的都城名「王舍城」。所以然叫「王舍城」者,由於舊有的都城不時地失火,燒了以後再建。如是者七次,煩不勝煩。所以當時的國王——頻毘婆羅王——力謀遷都,尋覓地址。看到這地方五山周帀如城,於是乎就奠都於此,而定名「王舍」。「鷲峯山」又名靈鷲山。一說,山的形象相似於鷲鳥,一說,鷲鳥似有先知。牠們能知道某人家有人要死,乃群集其屋上,鳴噪不已。待人死了,送至屍陀林,牠們就飛來唼食其屍。吃飽了,還棲於山上。故名「靈鷲」。我以為,有佛陀居住,說妙法以化眾生,故山以「靈」名,來得確當。「中」者,靈鷲山之中也。 (2) 眾成就 以下第六、眾成就。「眾」是在會的大眾。沒有大眾,向誰說法呢?共有十眾: ① 比丘眾 與大比丘眾,千八百人俱,皆阿羅漢。 一、比丘眾:第一句舉類,第二句標數,第三句顯其果證。「與」者,和、及的意思。「大」者,眾數人多或果位高大。「比丘」,又名「苾芻」,這是音譯的不同。譯成國語有三種:一、怖魔——初出家時,魔宮震動;二、乞士——一、乞食以資助色身,二、乞法以長養慧命;三、破惡——漸次伏斷諸煩惱賊故。這在翻譯的規矩,叫「多含不翻」。「眾」:佛教以一人為一眾,顯其人數之眾多。「千八百人」者,明大眾的數目。「俱」者,與佛陀同時住在一處。「阿羅漢」者,是千八百人所證小乘教中最高的果位。前面的比丘是阿羅漢的因,阿羅漢是比丘的果,因果對稱,所以說「皆阿羅漢」。「阿羅漢」是印度話,譯成國語有三義:一者、殺賊;二者、應供;三者、無生。與比丘三義——相對:第一、殺煩惱賊而使諸魔恐怖;第二、上乞法財以成聖,理應受天上、人間之供養;第三、破諸惡心惡事而不來三界受生,故名無生。 諸漏已盡,無復煩惱。 以下歎德,稱歎大阿羅漢之德行也。一、消極地去惡:不止一種,所以叫「諸」;殘損破碎,所以叫「漏」,猶器皿之殘破、不堪使用,乃煩惱之異名。然則漏有幾種呢?一、欲漏;二、有漏;三、無明漏。欲漏唯限於欲界,以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之十使見惑為體,通於五趣、四生。「有漏」指欲界、色界、無色界的眾生,以七十二品思惑為體。「無明漏」者是微細惑,為前二漏之所依。「已盡」者,三界見、思二惑,均已斷盡,所以「無復煩惱」,也就是不會為煩惱而染污其心體也。分別所起者名「見惑」,與生俱來者名「思惑」。又邪師、邪教所教或環境影響而起者名「分別起」,與生俱來、不待教而自會者名「思惑」。 心善解脫,慧善解脫。 二、積極地為善:阿羅漢有利根、鈍根的兩種。利根者不為煩惱所擾。不動、不退。也可以叫「不時解脫」,因為他不需要假借殊勝因緣,而且已斷定、慧二障——散亂、愚凝——,所以叫「心善解脫」。鈍根阿羅漢容或有退失之虞,而證果時必須有殊勝助緣,所以又名「時解脫羅漢」。側重慧學,名「慧善解脫」。「解脫」者,脫離生死束縛也。 九智、十智,所作已辦。 「十智」者,依俱舍論、薩婆多部的說法,一者、世俗智,多緣瓶、盆等世俗境故;二者、法智,緣慮欲界四聖諦故;三者、慮智,緣慮上二界四聖諦故;四者、苦、集、滅、道四智,如次觀苦、集、滅、道四聖諦故;八者、他心智,知他人心慮故;九者、盡智,盡其所有,皆視之如幻故;十者、無生智,緣慮無生理故。「九智」者缺無生智,是鈍根阿羅漢故。「所作已辦」者,已經捨去重障,而具備勝德。 三假實觀,三空門觀。 這是兩種觀門,為阿羅漢對治執障所用的。「三假實觀」之「三假」,法假、受假、名假也。「法」,就是五蘊色、心諸法。諸法皆仗因托緣而生,猶如幻士,依他而有,無一實在,故名為假。「受」是遍行五心所之一,也是最強有力的一個心所。八個心王、五十一個心所,都與他有關係。苦事、樂事,皆是受的感覺;善惡的行為也是受為先導;六道裡往返受生,是受的果報。所以貪著生死,受的力量最強。因而於心所之中特別提出來,立為一蘊。更因為受心所的過失太大,所以對它特別對治。「名」:諸法自性不是名言可以詮表,而眾生們橫生執著,依名計義、依義計名,成為生死大病。然而三法,皆是從性海中幻現出來。性是無名、無相,險生死以飄沈而不就是生死,所以是「實」。這些道理要假「觀」照的力量來觀察,纏能得到真相。因而名「三假實觀」。 「三空門觀」者,空觀、無相觀、無願觀也。什麼是空觀呢?依智度論說,觀諸實相畢竟皆空,名「空觀」。我們所見到的事事物物,皆是緣生的假相,從畢竟空中幻現而出。畢竟空性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的。什麼是無相呢?既然知道畢竟空性是無相的,所以不受、不著。什麼是無願呢?既然知道一切法性之相,更進一步不著於空,不著於不空,亦不著於有無。「三空門觀」又名「三三味」,有大小乘的不同。這裡講的是大乘。因為眾成就中大阿羅漢,皆菩薩之所示現。在禪宗講起來,所謂「識得一,萬事畢」。三三昧,皆不離於空性也。 有爲功德、無爲功德,皆悉成就 著相而修,名為「有為」。然功不唐捐,亦名「功德」。既然證得空性以後,所有利濟眾生之功德,皆悉迴向於真如實際、佛果菩提,所以又叫「無為」。有為、無為的功德,統統都能辦到,名「皆悉成就」。 ② 比丘尼眾 復有比丘尼眾,八百人俱,皆阿羅漢。 次於比丘而後再說比丘尼眾,是男女之次序。「比丘」之義如前。「尼」,女聲也,也就是女人出家名為「尼眾」。「八百人俱」,舉其大數。「皆阿羅漢」,彰顯她們的果位,也表示了男女平等。阿羅漢的意思,亦如前所說。 ③ 菩薩眾 復有無量無數菩薩摩訶薩。 以下,良賁疏稱為「隱顯難思眾」,因為菩薩眾,在外表上看起來,都是菩薩(顯),其實有些菩薩是古佛再來(隱),護持如來正法的。菩薩如此,那些國王、大臣、天龍八部,皆當作如是觀。 「菩提薩埵」簡去「提」、「埵」二字而稱「菩薩」。「菩薩」譯成國語為覺有情,謂菩薩是已覺悟之有情,或能覺悟於有情,或上求大覺,下化有情。有情就是眾生。「摩訶」譯為大。「摩訶薩」者,大菩薩也,簡去「菩提」、「埵」三字。 實智平等,永斷惑障;方便善巧,起大行願。 此總讚菩薩之二智也。上二句讚自利智,下二句讚利他智。自利中之「實智」,又叫「根本智」。「實」,就是指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不變、不遷,所以叫「實」。法華經上說:「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根本智者,以其能生起後得智故。「平等」者:眾生、諸佛,同樣地具有此智,唯有隱顯的不同。「永斷惑障」者:「惑」,就是貪、瞋、癡、愛的煩惱。能起煩惱、所知二「障」,而障礙我們的修行。然而對於菩薩,他們皆已「永斷」。「方便善巧,起大行願」者,讚利他智也。「方便」,就是後得智,又名「權智」。菩薩雖然了知諸法皆如幻、如化,仍然運用權巧方便智,起大悲救濟之心,立大願,起大行,而度化一切有情。依唯識學來說,根本智是無分別的。要由根本智起後得智,纔能起利生作用。猶如太陽一樣。太陽的本體,我們不能接觸,也無法接觸。我們所能接觸到的,是太陽光和熱。實智、權智,亦復如是。以下去個別地讚揚十地。 以四攝法,饒益有情。 此是讀歎初歡喜地菩薩無貪著行的。初地菩薩以布施度為主行、其餘的九度為助行。「四攝」法中的第一、布施,就是說的這個。而布施中又有財布施、法布施、無畏布施,而且都是破除慳貪的。四攝中第二、愛語:以溫言輕語誘導眾生;第三、利行:諸如幫助他人事業的成功、或從事文化、教育、或救孤恤貧等利益他人的行為;第四、同事;譬如風雨同舟,期其共濟。菩薩用此四「法」,「饒益有情」,所以名「攝」。 四無量心,普覆一切。 此讚第二離垢地菩薩無瞋恨行也。「四無量心」者,慈、悲、喜、捨。慈能與樂,悲能拔苦,喜名欽慰,捨名平等。「無量心」者,存心廣大,遍緣十方世界無量有情,無瞋恨,無嫉妒,一視同仁,所以能「普覆一切」。 三明鑒達,得五神通。 此讚第三發光地菩薩具德行也。具德者,具有三明、五通,而斷無明的德行。「三明」者: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通達解了過去世的一切法,名「宿命」;通達解了現在的一切法,名「天眼」;通達解了涅槃的真實性,名「漏盡」。「明」,就是智慧。有此智慧,纔能「鑒」、能「達」。「鑒」者,照也;「達」者,通也。「得五神通」者:一、神境智證通。「神」,就是一股定力;「境」,就是施行教化。由定發慧,使所行之教化無礙,所以叫「通」。二、天眼智證通。「天」,殊勝的意思。天眼指眼的淨色根;智是眼識相應之智慧。能遠見無礙,所以名「通」。三、天耳智證通。「天耳」是殊勝的耳淨色根,是耳識相應之智慧。遠聞無礙,名「天耳通」。四、他心智證通。知他人之生心動念,名「他心智」。彼此無礙,名之為「通」。五、宿住隨念智證通。「宿住」是過去世的事;智隨念力而能回憶彼彼眾多的事。能知,即是「證」;了無壅滯,所以名「通」。以上五通,皆以定、慧而為其體。問:「三明中已有漏盡,五通中何故沒有?」答:「三明約自地而言,五通則通以後諸地。以最微細無明,至等覺方盡。」 修習無邊菩提分法。 此讚第四焰慧地修習行也。「修習」道品,廣大「無邊」故。「菩提」譯云「覺」,是菩薩所求。「分」者,支分也。有三十七「法」,所以名「菩提分法」,又名「道品」。其三十七者,一、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二、四正勤——未生惡令不生、已生惡令斷、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三、四如意足——欲、念、進、慧(良賁疏謂欲、勤、心、觀,蓋字異而義同);四、五根——信、進、念、定、慧;五、力——名與根同,以根為體而以力為用也;六、七覺——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七、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數雖有三十七,依俱舍論可以十法該攝。十法者——慧、勤、定、信、念、喜、捨、輕安、戒、尋。以此十法為體。慧可攝八,即四念處、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因其同以慧為體。勤亦該攝八種:四正斷(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皆以勤為體。定亦該攝八種: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皆以定為體。信只攝二種:信根、信力。此二以信為體。念攝四種: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以念為體。喜唯攝一,喜覺支也。捨亦攝一,謂捨覺支也,以行捨為體。輕安亦只攝一,即輕安也戒攝三種: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為體。尋惟攝一:謂正思惟,以尋為體故。 工巧技藝,超諸世間。 此讚第五難勝地菩薩方便行也。小乘佛教對於種植田園、養蠶煮繭、醫卜星象、地理天文,皆不許學習,以為妨礙道業、浪費時間。大乘佛教則不然,以為凡是可以利益眾生而濟助於人者,無不樂為。所以華嚴經上說:「此地菩薩,為欲利益諸眾生故,世間技藝,靡不該習。所謂善解文字、算數、圖畫、印璽、地、水、火、風種種諸論,咸悉通達,乃至不為世間善根所傾動故。」 深入緣生,空、無相、願。 此讚第六現前地菩薩解緣生也。「深入」者,以智慧親證。「緣生」者:十二因「緣」互相為因、互相為緣,而「生」起宇宙萬有、情與無情。(詳見下文)「空、無相、願」是三種三昧。如華嚴經說:「此地菩薩觀諸緣起,知無我、人,了自性空,無作、受者,得空解脫門。觀諸有支(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有支)皆自性滅,畢竟解脫,無少生相,得無相解脫門。如是入空、無相已,無有願求,大悲為首,教化眾生,得無願解脫門。」修成得定時,名三三昧;出定度生,名解脫門。 出入滅定,示現難量。 此讚第七遠行地菩薩自在行也。「滅定」者,身體上的動作以及語言、心行,皆歸於寂滅。「出入」者:寂減時,謂之入定;有動作時,謂之出定。然七地菩薩能寂動同時。「示現」:「示」是語言上的表達,「現」是身體上的顯現,也就是或現菩薩身,或現凡夫身等。而且出入隱顯,皆「難」以思「量」。 摧伏魔怨,雙照二諦。 此讚第八不動地菩薩不動行也。「魔」具足應云「魔羅」,譯云「害者」,能破壞人之善行,殺害人之慧命,故又名「怨」。魔有四種——煩惱、五陰、死以及天魔。百法論上說,根本煩惱有六——貪、瞋、癡、慢、疑、惡見;隨煩惱有二十——憤、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漸、無媿、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正念、不正知、散亂。五陰——色、受、想、行、識也,不外色、心二法。死,即死亡。天為六欲天中之大自在天。煩惱魔是生死因,天魔是生死緣,五陰與死之二魔為生死果。自相為害,複雜難明。「摧伏」者,摧毀、伏滅也。八地菩薩有此能力,然至佛地,方能究竟。「二諦」者:真諦,理也;俗諦,事也。八地能事理圓融,不著一邊,故謂「雙照」。二諦品中廣明。 法眼普見,知眾生根,四無礙解,演說無畏。 此讚第九善慧地菩薩無畏行也。「眼」有能見事物的功能,然而這是指眾生的肉眼而言。若乎「法眼」的「法」,它能認清一切事理,乃至能「普」遍「見」到、「知」道一切「眾生」的「根」機是大是小、是同是別。因此,菩薩運用「四無礙解」,為眾生「演說」一切佛法,而得到「無」所「畏」懼的本能。「四無礙解」者:一、法無礙解——自在了知一切法句;二、義無礙解——自在通達一切義理;三、詞無礙解——自在分別一切言詞;四、樂說無礙解——遍於十方隨其所應,自在辨說。當知,法眼與四無礙解,皆以定、慧為體(見攝大乘論無性釋) 十力妙智,雷震法音,近無等等,金剛三昧。 此讚第十法雲地菩薩滿足行也。「十力」:大智度論卷二十五載菩薩十力,云:一者、發一切智心,堅深牢固力;二者、具足大慈故,不捨一切眾生力;三者、具足大悲力,不須一切供養恭敬利故;四者、大精進力,勤求一切佛法,心不厭故;五者、禪定力,一心慧行威儀不壞故;六者、具足智慧力,滅一切憶想分別戲論故;七者、不厭生死力,成就一切眾生故;八者、無生法忍力,觀諸法實相故;九者、解脫力,入空、無相、無作解脫故;十者、具足無礙智力,深法自在故,知一切眾生心行所趣故。此中,五、六、八、九,皆是自利;二、三為能度之心;七、十為所度之境;四、精進力,通於自他兩利,也是以定、慧為其體性。菩薩運用此十種「妙智」,隨順眾生的根器,敷演「法音」,有如「雷震」。佛果名為「無等」,第十地菩薩「近」於佛地,所以「等」於「無等」。「金剛三昧」是十地以後、佛果以前,等覺地菩薩用以斷最後微細無明之殊勝定力。喻如金剛,其堅固可知。又十地中各個所具之德,無不通前徹後,但各有專長,所以偏舉。 如是功德,皆悉具足。 這是結束讚揚的語句,也就是「如」上所說的「功德」,這些菩薩們,各個「皆已具足」了。 ④ 在家眾 復有無量優婆塞眾、優婆夷眾,皆見聖諦。 於佛教有信仰而未剃髮、染衣的信眾,都可以稱為在家眾,但是有一個區別。這個區別,就是接受過歸依佛、法、僧的信眾,稱為三歸優婆塞(夷)。進一步受持五戒或六重、二十八輕菩薩戒的信眾,應該分別稱為五戒或菩薩戒優婆塞(夷)眾。 唯據唐三藏法師玄奘新譯,皆稱為鄔婆索迦、鄔婆斯迦。「鄔婆」譯為「近」,「迦」譯為「事」,「索」是男聲,「斯」是女聲。合起來,就是「近事男、近事女」,也就是男眾親近比丘,女眾親近比丘尼。當然,這是含有人倫和社會道德教育在內,免除男女授受不親的譏嫌戒。「無量」者,言其數目之多。 「皆見聖諦」者:「聖諦」,一般說來,就是苦、集、滅、道四諦。「諦」者,實事、實理。諦而稱聖者,正也。如來所說的四諦是正確的真理。佛遺教經第十八章上說:「『汝等若於苦等四諦有所疑者,可疾問之。毋得懷疑,不求決也!』如是三唱。時阿㝹樓馱觀察眾心,而白佛言:『世尊!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諦,不可令異。』」可以為證。此中在家二眾,皆已經明見四諦真理。 然「諦」之一字,不必限於四諦。第一義亦稱第一義諦或勝義諦,都是指絕待真理而言。如達摩大師初見梁武帝,帝問:「如何是聖諦第一義?」摩曰:「廓然無聖。」帝曰:「對朕者誰?」曰:「不識。」所以本經在家眾中尙有維摩詰、寶積長者子在內,而維摩詰是金粟如來再世。如局限於四諦,豈不委屈許多法身大士? 「苦」有三苦、八苦、種種諸苦;「集」為根本、支末二種煩惱。集為世間因,苦為世間果。欲捨此苦,唯有證滅——涅槃;欲證涅槃,唯有修持三十七種道品。道為出世間因,滅為出世間果。所以四諦具有世、出世間兩種因果。 ⑤ 七賢眾 復有無量修七賢行。 三資糧、四加行,是為「七賢行」,是聲聞聖者四果以前「修」行的位置,等於學校裡的預科。「無量」者,顯其數量之多。 什麼是三資糧呢?資糧,過去舊時代出外旅行或經商,都要攜帶乾糧。這些乾糧能資助你一路的生活。莊子逍遙遊「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三月聚糧」,即是此意。 資糧有三,第一為五停心觀。觀者,觀想。停止生滅心於五個地方而默想之也。一、多貪眾生不淨觀。貪是貪著。聲色、貨利、功名、富貴,皆是人類所貪著的。最富普遍性而為生死根本的,莫過於男女性的情欲。六欲天的天眾固然在所難免,而人世間的牛、羊、犬、豕、蚊蟲、螞蟻,無不有男女性關係。出家修道的人,衣、食、住、名位,皆可以放鬆,惟獨慾心最難斷除,因為生理的衝動,使人無法遏止。所以佛陀教我們修不淨觀。大智度論上有五種不淨觀:(一)生處不淨。觀察人身在母胎時,住子宮中,與糞尿只隔了一層肉壁,腥臊臭惡;飲母親血液,污穢不淨。(二)種子不淨。觀察人身,由父母婬欲而生。(三)自性不淨。觀察人身,外而髮、毛、爪、齒,內而五臟六腑,無一淨者。(四)自相不淨。觀察人身,九孔常流不停,尤以糞尿為最。(五)究竟不淨。觀察人身,一口氣不來,臭肉一堆,四大分張,終成白骨。還有九想觀,那是觀察人身死後,經過膨脹、青瘀、壞、血塗、膿爛、蟲噉、分散、骨、燒。遇到相貌端嚴、掻首弄姿、言語妖媚、肌體細滑等等的可意之人,皆可作如此的想法婬心。 二、多瞋眾生慈悲觀。觀一切眾生與我平等、同體,我應與之快樂而拔其苦惱。況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可能不戒懼嗎? 三、多癡眾生因緣觀。癡者,愚癡。愚癡無智的人,不辨是非,不分皂白,顛倒事理,自誤誤人。尤以認世間為常、人生為欲樂而生,甚至以英雄為榮耀,把快樂、權力建築在他人生命或痛苦之上。但問今生,不管來世,是人類中最可憐憫的人。有機會遇此等人,教以觀察因緣生法。因緣者,親能生起為因,疎能助長為緣。譬如稻穀,種子為因,水、土、日光、空氣、人工、肥料為緣,有稻苗生。人亦如此,以自己識性為因,父、母、衣、食為緣而有人生。人既如此,萬物皆然。山河大地,也是積聚微塵而有,有成、住、壞、空四個大劫,所以皆屬無常。像殺人如麻的希特勒、史大林,而今安在?徒然造罪無窮,受苦多生。然而這有點近於悲觀主義。仔細推敲,卻又不盡然。譬如稻穀,生命不過數月,但留下種子,明年加工培植,使它長得更肥、結的果實更多。人生雖然難過百歲,而我們能積功累德,使來世的人生更多彩多姿。因此,佛經雖說無常,但不說斷滅。金剛經云:「於法不說斷滅相。」 四、多散眾生數息觀。散是散亂。由於心馳外境,引起內心紛亂如麻,難以歸一,可以用數息的方法以收攝之。其法,數出入息——數入,不數出;數出,不數入——從一至十,勿使心離出入息而他馳。久久可以成觀。 五、多障眾生念佛觀。障是障礙、障蔽。而障有三種:一、煩惱障;二、業障;三、報障。煩惱者,貪、瞋、癡、慢、疑也,能使我們昏煩惱亂,能使我們造殺、盜、婬、妄的業障,因業而使我招受惡果的報障。煩惱又稱為惑,報又名為苦。因惑造業,因業受苦,惑、業、苦三,循環往復,猶如玉環,無有起處。只此三障,就能障礙我們的智慧,障蔽我們的大菩提心。念佛,就是念阿彌陀佛,這是屬於淨土宗。講淨宗的書和人太多了,恕不多贅。淨土經上說:「念佛一聲,能超越八十億劫生死大罪。」所以教多障的人念佛。 三資糧中的第二個,名叫別相念,又名四念住,心念住於四處而治四顛倒見也。別相念有四: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一、身念住觀身不淨,可以治淨倒,如前多貪眾生不淨觀中已經講過。第二、受念住觀受是苦。受是五蘊中的一蘊而作用極大,此中且就三受說。受者,領納為義,故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之分。三、心念住觀心無常。心指前六識,尤其是意義。意識隨境遷流,念念生滅。觀此無常,可治常倒。四、法念住觀法無我。法指宇宙萬有;我者,主宰義。春觀百花開,秋觀黃葉落。萬物住世之時間雖有久暫,但隨因緣生滅,分毫不能自主。觀此,可以除去有我的顛倒。然此皆以定、慧為體。 三資糧中的第三個,名總相念。上面的四念住觀諸法之自相,這是觀諸法之共相,也就是觀身不淨,受、心、法皆不淨。其餘可以類推。 「七賢行中的第二位、加行位;加行者,加功用行也。其位有四一、煖;二、頂;三、忍;四、世第一。這四個位子所修行門,都是由淺入深而觀察四諦的。四諦之下,各有四行。這四行是苦、空、無常、無我;集、因、緣、生;滅、盡、妙、離;道、正、集、乘。名為四諦十六行觀(詳見教乘法數十六數內)。能觀者,則為修行人之八忍、八智。忍乃修行人之用心,術語叫「無間道」,正斷惑時之觀心;智乃修行人證理之住心,名「解脫道」。觀察欲界苦諦時,用「苦法忍、苦法智」。觀察色界、無色界之苦諦,則為「苦類忍、苦類智」。類者,修行人身在欲界,對於上二界之四諦,只好比類而觀。迨至觀察到上二界道類智時,斷三界見惑八十八使,而證初須陀洹果,名見道位,見我空之道也。(八忍、八智,見教乘法數八數內。)又,俱舍論頌云:「煖必至涅槃,頂終不斷善,忍不墮惡道,第一入離生。」這是說修四加行的功。蓋煖者,如鑽木取火,已見煖相,即使因造惡而遭到墮落,終不久留而必至涅槃。頂者,如登山頂,即使造惡而終不斷善根。忍者,忍可安住於所證理性中,即使有罪,下、中忍必不墮於惡道。至於上忍,則有人間、天上七番生死在也。 念處、正勤、神足、根、力、八勝處、十遍處。 「念處」,即四念處,如前已解。「正勤」有四: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以精進為性,使煖位增長。「神足」有四:欲、勤、心、觀。以定為性,使頂位進步。「根」謂五根:信、進、念、定、慧,使忍位增長。「力」是五力,名同五根。世第一法,惑不能屈,力能使其增長。「八勝處」者是八重觀門: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色青、黃、赤、白之四色,足前四成八。此八勝處,俱以無貪為體,能制伏所緣的境界而不起貪、瞋等等的惑障。 「十遍處」者,就是周遍觀察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於一切處無有間隙,所以名「遍處」。前八亦以無貪為姓,後二——空、識——是純粹善性而無色質為其自性。修觀行的人,由八勝處入十遍處,後勝於前。後面的四勝處,雖然觀察青、黃、赤、白,但沒有能放大到無邊。十遍處中的青、黃、赤、白雖然無邊,然四色的來處,乃是四大種——「地、水、火、風——所以觀察地等——無邊。四色的廣大,由於空及能緣的識。三賢位所修勝處、遍處,都是為了治伏貪瞋,俱屬有漏。 按教乘法數引大智度論說:「八背捨為初門,八勝處為中行,十遍處為成就,三觀具足,禪體始得圓滿。」(見十遍處條下。)經既無明文,作者亦不復贅。 十六心行趣諦現觀。 四諦之下,每諦有四種「心行」,如前已說。所言「心」者,就是能緣的心;「行」者,就是所緣的行相。以能緣心,緣四聖諦。施設彼等「十六」行相,具以慧為體。「趣」者,趣向。能趣,即十六心行。「諦現觀」者,是所趣故。世第一後,名諦現觀,如俱舍論說:「此有三種一、見現觀,唯無漏慧,見諦分明。二、緣現觀,此無漏慧及慧相應心、心所法,同一所緣。三、事現觀,謂前相應及道共等,同一事業,乃至無學,皆所趣故。」 ⑥ 人王自在眾 復有十六大國王——波斯匿王等——各與若干千萬眷屬俱。 「十六大國」的國名見奉持品末,此中僅舉「波斯匿王」為代表。「等」等於其他諸國的國王。國王既來參加法會,則「各」個國王的衛隊以及他們的「眷屬」,當然「與」國王一齊都來了。其數不明,結集經藏的人,只好以「若干千萬」的數字作一概略的敘述。 ⑦ 六欲諸天眾 復有六欲天王——釋提桓因等——與其眷屬無量天子倶。 欲界六天,名為「六欲」。因為這六天的天眾尙沒有斷除婬欲,所以稱為六欲。六天中各有他們的統治者,所以又稱為「天王」。「釋提桓因」譯為「能天主」,欲界第二天忉利(譯為三十三)天的天主,居須彌山頂,與四天王天同為地居天。「等」等與其他的天王。天眾也有他們的「眷屬」。「天子」,則天上的天民也。其數皆是「無量」,而與釋提桓因一齊下降到人間,參加這一盛會。 ⑧ 色界諸天眾 色四靜慮諸大梵王,亦與眷屬無量天子俱。 三界中的第二天名色界天,在無色界天之下,六欲天之上。色界包括了四禪十八梵天,也就是初禪三天、二禪三天、三禪三天、四禪九天。「禪」的印度話叫「禪那」,譯成國語名叫「靜慮」。所以經上說「色四靜慮」。靜者,止息;慮者,想慮。就是對我們日用行藏之間紛擾雜沓的妄想,把它靜息下來,進一步而至於定。要求往生色界天,不但要守五戒、持十善、修四無量心,還要修四禪定、梵行清淨,所以又名十八梵天。因此,經上說:「諸大梵王。」實則初禪三天中纔有大梵天,而其王則稱為大梵天王。 按華嚴經,地上菩薩多住色界天、作四禪王。如三十五卷論第三地菩薩,經云:「是菩薩住此發光地時,即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住初禪。滅覺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住第二禪。離喜住捨,有念,正知,身受樂,諸聖所說,能捨有念、受樂,住第三禪。斷樂先除苦、喜、憂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住第四禪。」這裡面的「有覺,有觀,離生喜樂」等,都是禪定的功夫。所以別的地方就簡稱為初、二、三、四禪,為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書此以作讀者諸君的參考。「亦與眷屬無量天子俱」,解說如六欲天文。 ⑨ 諸趣眾 諸趣變化無量有情——阿修羅等——若干眷屬俱。 「諸趣」概指天道、人道、阿修羅道之外的三惡道而言。然而三惡道的眾生,罪業深重,如之何而能「變化」呢?良賁疏引俱舍論二十七,云變化須要神通,而神通有五個來處:一、修得——專門修行神通,可以獲得;二、生得——生來就具有某種神過;三、咒得——某種真言密語,也可使人獲得暫時的神通;四、樂得;五、業得——由某種業報可以獲得臨時的神通。鬼道具有四種,無修得故。地獄、畜生有生得和業報所得的二種。既能有通,當然可以變化。又引大般若經第一,云:「爾時世尊不起本座,復入師子遊戲等持,現神通力,令此三千大千世界,六種變動。時此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地獄、傍生、鬼界及餘無暇險惡趣坑,一切有情,皆離苦難,從此捨命,得生人中及六欲天,皆憶宿住,歡喜踴躍,同詣佛所,以殷淨心,頂禮佛足。」據此以言,則三惡道眾生,不但可以變化,而且可以聽法。諸趣,皆「有情」也。其數亦復「無量」。「阿修羅」是六道之一。「等」等於天、龍、藥叉、健達縛、揭路荼、緊捺落、莫呼洛迦,各部護法神眾。「阿修羅」,玄奘大師新譯為「阿素洛」,譯為「非天」,以其賦性憍誑,因中帶瞋心而修布施,因而又好鬭爭,常與忉利天爭勝。所以有天之福,無天之德,而叫「非天」。諸經中又有將他列入其他五趣,故人間有時叫窮兵黷武的人為阿修羅。他們福報深厚的亦有宮殿,在須彌山之北、大海之下一萬二千由旬,如法華經上的昆摩質多阿修羅王等。這些阿修羅亦與他們的「若干眷屬俱」,同來法會而護法、聽法。 ⑩ 變化眾 復有變現十方淨土,而現百億師子之座。佛坐其上,廣宣法要。——座前,各現一花。是百億花,眾寶嚴飾。於諸花上,——復有無量化佛、無量菩薩、四眾八部,悉皆無量。其中諸佛,各各宣說般若波羅蜜多,展轉流遍十方恒沙諸佛國土。 此是諸佛神境智通不思議境界,也是一佛出世、千佛護持、莊嚴道場以顯法勝的意思。其中現座、說法、現花、所來大眾、佛說法要、遍諸國土,文字易懂,不勞解釋。要皆顯示淨穢不二,真化不二,而引攝眾生,覩此勝境而入事事無礙境界也。 有如是等諸來大眾,各禮佛足,退坐一面。 這是結束眾成就的經文。由於我佛將說大法,所以放光召集。「諸來大眾」中有當機眾、影響眾、變現眾。真是海眾雲集,如星月交輝,也如赤日當空,光奪眾彩。這些大眾既進入了道場,皆遵循佛教的禮節,「各禮佛足,退坐一面」。以我最尊之頭,而禮世尊最賤之足,表示尊重佛法,又可以破除我慢、貢高,足以為萬世法也。 2 發起序 (1) 說經瑞相 2 發起序分三:(1) 說經瑞相;(2) 大眾起疑;(3) 光明召眾。今一。 爾時世尊,初年月八日,入大寂靜妙三摩地。 ① 世尊入定瑞 這是經前瑞相中的 ① 世尊入定瑞。大凡一經的發起,皆必有所由,如楞嚴經上的阿難尊者被摩登伽女之所迷;法華經初,世尊放眉間光,照東方萬八千土,而彌勒起疑。本經也是由世尊入定、波斯匿王起疑而有。 「爾時」,就是將說經的時候。「世尊」是十種通號之一,即教主釋迦牟尼佛也。「初年月八日」者,說經時也。據良賁疏云,中國夏曆建寅,一年四季,季各三月。初年月八日,應該是正月初八日。但是印度不同於中國。印度一年三季,季各四月。寒際之初,當中國十一月,與周曆以十一月為正月而建子相同。又每月之上半月曰白月,下半月曰黑月。良賁疏根據西域記卷二,從正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為春,則三月即此間之正月,從十六日算起,即我國之正月二十三日也。吉藏、圓測二法師疏,則逕言正月初八日,不作夷夏之辨。「入大寂靜妙三摩地」者,「三摩地」是中國話的「定」。「妙」是讚詞;「寂靜」是狀詞,亦形容詞。「入」者,證入。定是一種靜的工夫,通大小乘。至若如來所入,則通稱大定。定之境界,非過來人無從解釋,同時也不可以用言句來解釋。勉強說來,那便是攝散亂心而歸於一。而一心者,無心也,而又不同於木石。佛之大定,且能發光,是真淨法界之體用。遠離囂動,故曰「寂靜」;不可以言宣,故又稱「妙」。經言:「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又為什麼說入呢?為表示定能發慧,於般若起敬意,為後人作模範耳。 身諸毛孔放大光明,普照十方恒沙佛土。 ② 放光瑞 這是現瑞中的 ② 放光瑞。「身諸毛孔」如之何能「放大光明」?這不是凡夫如我者所可得而思議的。說其作用,則使「十方佛土」的眾生提高警覺,如果有緣,皆可赴會。 是時,欲界無量諸天雨眾妙花,色界諸天亦雨天花,眾色間錯,甚可愛樂。時無色界雨諸香、花。香如須彌,花如車輪,如雲而下,遍覆大眾。 ③ 諸天雨花瑞 這是現瑞中的 ③ 諸天雨花瑞。「欲」、「色」二「界」的「諸天」所「雨」的「天花」,色彩鮮豔,而且「眾色間錯」。「間錯」者,華色交互配合,五彩繽紛,而「甚可愛樂」。「樂」讀耀,愛好也。「無色界」所「雨諸香、花」,既多,且大。「雲」顯其重重無盡,所以能蓋「覆大眾」。散花雨香,既顯我佛之神力,亦示諸天之供養。無色界有定果色,無業果色也,也就是有定力之變現,無業果之感招。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④ 地動瑞 此是現瑞中 ④ 地動瑞。許多經中說地動有甚多因緣,說經地動是其中之一。「普」,遍也。遍有「佛」之「世界」,一概皆感到大地「六種震動」。六種震動為震、動、涌、運、吼、撃。初漸為震,漸大為動,上下為涌,往來為運,大聲為吼,相鼓為撃。 (2) 大眾起疑 爾時大眾自相謂言:「大覺世尊前已爲我等說摩訶般若波羅蜜多、金剛般若波羅蜜多、天王問般若波羅蜜多、大品等無量無數般若波羅蜜多。今日如來放大光明,斯作何事?」 ① 大眾起疑 這是大眾起疑一科中的 ① 大眾起疑。「爾時」者,六種震動時也。「大眾」,在會之聽眾。「自相謂言」等於竊竊私語。「大覺世尊」指釋迦牟尼說法主也。「今日如來」下,起疑也。 此可以作我佛說經的歷史看。摩訶般若即大般若經六百卷,四處、十六會,方纔說完,為佛經中卷帙最多者。古人多謂金剛經為第九會、天王問般若為第六會、大品般若即第二會,皆大般若之同本別譯。今讀此一段經文,八部般若,皆離大般若而另時說的。古人之說是否的確,暇當一作考證。 時室羅筏國波斯匿王作是思惟:「今佛現是希有之相,必雨法雨,普皆利樂。」 ② 匿王猜測 此大眾起疑中 ② 匿王猜測,波斯匿王以他聽經的經驗而作的猜測之詞。「思惟」者,估計也。 卽問寶蓋、無垢稱等諸優婆塞、舍利弗、須菩提等諸大聲聞、彌勒、師子吼等諸菩薩摩訶薩,言:「如來所現,是何瑞相?」 ③ 波斯匿王因疑而問 這是 ③ 波斯匿王因疑而問。「寶蓋」,道場中莊嚴之一。佛學大辭典曰:「維摩詰經佛國品,昆耶尼城有長者,名曰寶精,與五百長者子持七寶蓋,來詣佛所。」此中的寶精,玄奘法師譯無垢稱經,則名寶性;支謙譯維摩詰經,則曰寶事;羅什法師譯維摩詰經,則目寶積。但俱持寶蓋而獻。本經則因為獻蓋,所以名寶蓋。「無垢稱」,即維摩詰之譯名。皆大菩薩而現居士身者。「優婆塞」,男清信士也。「舍利弗」譯為鶖子;「須菩提」譯為善現或者空生。「聲聞」聞佛說苦、空之聲而悟道,是二乘之一。這些人,皆內秘菩薩行,外現聲聞身,助世尊弘揚大化者,故名之曰「大」。「彌勒」譯為慈氏,以過去世中修慈心三昧故。與「師子吼等諸菩薩摩訶薩」,除獅子吼外,其餘的前面皆已講過。「言」是波斯匿王的話。 時諸大眾,無能答者。 ④ 無能答者 這是 ④ 無能答者。「大眾」係指前文所說的居士、聲聞、菩薩。這些聽眾中,別的都不去說他,只是維摩詰居士相傳為金粟如來再世。在維摩經上,他說法的那一張嘴巴是何等的犀利!怎麼在這裡就裝聾作啞呢?我們要知道,這是推尊教主釋迦牟尼佛。尊人,即是重法,纔顯到佛法的尊嚴。猶如一國的政治必定有領導的人物統一號令。如果政出多門,則其國必衰。 波斯匿王等承佛神力,廣作音樂;欲、色諸天,各奏無量天諸妓樂。聲遍三千大千世界。 ⑤ 作樂供養 「波斯匿王等」心知佛將說法,故 ⑤ 作樂供養。加上「欲、色」二界的「諸天」,也以「天諸妓樂」來供養如來。「妓」,良賁疏作「伎」。 爾時世尊復放無量阿僧祇光,其明雜色。 ⑥ 世尊放光 為了顯示法的不可思議,所以在諸天奏樂之「時」,再度「放無量阿僧祇光」。此為經文之 ⑥ 世尊放光。「阿僧祇」者,無央數也。光而有數目,想必是指的「其明雜色」,等於楞殿咒前面的「涌百寶光」。 ——光中,現寶蓮花。其花千葉,皆作金色。上有化佛,宣說法要。 此是大眾起疑中最末一段。華嚴經疏鈔裡有所謂四法界,第四名事事無礙法界。此是事事無礙法界。凡夫如我不敢妄置一詞,而其文字並不難懂也。 (3) 光明召眾 是佛光明普於十方恒河沙等諸佛國土,有緣斯現。 華嚴經疏云:「理隨事變,則一多緣起之無邊;事得理融,則千差攝入而無礙。」一佛光中「普」現「十方恒河沙等諸佛國土」,即「一多緣起之無邊」也。「有緣斯現」句最妙。佛心雖平等而普遍、等視眾生猶如赤子,但無「緣」的眾生見到了釋迦牟尼佛,也如黑象腳一樣,遑論聞法。要「有」宿「緣」,纔能「現」見佛光、蓮花、化佛說法。我們的讀誦、受持、解說,皆是結緣的表現。 彼他方佛國中,東方普光菩薩摩訶薩、東南方蓮華手菩薩摩訶薩、南方離憂菩薩摩訶薩、西南方光明菩薩摩訶薩、西方行慧菩薩摩訶薩、西北方寶勝菩薩摩訶薩、北方勝受菩薩摩訶薩、東北方離塵菩薩摩訶薩、上方喜受菩薩摩訶薩、下方蓮華勝菩薩摩訶薩,各與無量百千俱胝菩薩摩訶薩,皆來至此。 此召來十方大眾也,而且都是菩薩,又攜來無量眷屬。第一、是十方菩薩都來擁護道場;第二、是莊嚴道場;第三、也顯到釋迦世尊的威德遠播,感召到十方菩薩雲集而來。小言之,則佛教徒之圑結也。以中國佛教徒言之,一盤散沙,誰不管誰,誰亦不要誰管,此佛教所以衰敗也。 持種種香,散種種花,作無量音樂,供養如來。頂禮佛足,默然退坐,合掌恭敬,一心觀佛。 他方諸來菩薩「持香」、「散花」、「作樂」,而修其「供養」。「頂禮」、「退坐」,是佛法的禮貌。「合掌」、「觀佛」,是佛弟子朝於斯,夕於斯,造次不離的工夫和規矩,皆足為天下後世法也。 (二) 觀如來品第二 觀如來品以下,為本經之正宗分。經文計有六品,分兩大科:前三品明內護,後三品明外護。諸佛菩薩之淨土為內,諸大國王之國土為外,皆在護持之列,為本經之宗旨。 前三品中之觀如來品彰顯佛之果德;菩薩行品具明菩薩所修之因行;二諦品則為前二品之所依。現在先講前三品中的「觀如來品」。此又分二。 1 解品題 「觀如來」的三個字,「觀」為能觀。觀體即是根本、後得二種智慧。「如來」是所觀。如來本來是佛果上的十種通號之一,但在此處,卻是我、法二空之後所顯露的「真如」自體性。真如,也可以叫它圓成實性,或者中道,或者圓覺,或者法界、法性……,名目繁多,舉不勝舉,但都是人為的。說法者,為了傳授佛法的方便,為它安立的一個假名,以便於學者的循名責實而已。所以金剛經上解釋說:「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至,故名如來。」(金剛經二十九分)又說:「如來者,即諸法如義。」(金剛經十七分)「諸法如義」者,宇宙萬有共同所依的平等真理。如者,不變義。諸佛出世、教化眾生,為的這個;東、西洋哲學家所摸擬猜測的,也是這個。它是無名、無相、非色、非心、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的。同時本來不生,所以「無所從來」;本來不滅,所以「亦無所至」。 禪宗,大家都知道,它的宗旨是使人明心見性的,但歷代祖師很少提心或性的名詞。都是以「這個」或「此事」或「那個」來代表。再不然,就拈槌豎拂或者瞬目揚眉,來表示它的無在、無不在,決不肯輕易落個名相,留著學者做把柄,以眩惑他人。 這是佛教所要顯示唯一的真理。諸經論中多有以體、相、用三大來表達它的。在本經中也是對波斯匿王及在會大眾的一種考試。 「品」,類也。以類相從而為一品。八品中,本品居於第二,所以叫「觀如來品第二」。 2 釋經文 分十六段。 (1) 世尊標示說法重點 爾時世尊從三昧起,坐師子座,告大眾言:「吾知十六諸國王等,咸作是念:『世尊大慈,普皆利樂。我等諸王云何護國?』善男子!吾今先爲諸菩薩摩訶薩說護佛果、護十地行。汝等皆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爾時」者,即前文散花、奏樂完畢之時。「世尊」是世、出世間之所最尊貴的,為佛果十種通號之一。在這裡指的是釋迦牟尼世尊。「從三昧起」者,在第一品中不是說過,「爾時世尊,初年月八日,入大寂靜妙三摩地」嗎?就是指的這回事。從三昧起,就是從寂滅大定中出定。出定謂之「起」。出定而後說法,當然表示了定能生慧。世尊在定中時,天上、人間的聽眾散花、奏樂等種種莊嚴供養。世尊出定而後,並沒有表示一點謝意,這充分表示了佛法的尊重。南洋出家人雖屬小乘佛教,但任何大人物見到黃衣僧,都要禮拜,而受禮的僧人決不為之動。中國人是皇帝為尊,而官是治理民人的。僧眾也是民人之一。同時,禮尙往還,所以出家人受禮時,一定要還禮。這當然是僧倫不振、戒律廢弛、失去自尊的原則。同時也是在家人不能深知佛法的原因。「坐師子座」:師子為百獸之王,比老虎更加雄猛。諺語有之,「師子一吼,百獸皆驚。」如來說法,往往違背世俗人的常情,諸如人生快樂、富貴可以常享。而佛說人生、世界,皆是苦、空、無常、無我、不淨,使貪著心重的人,身毛皆豎。所以以師子為譬。佛所坐者,無論任何地方,皆以師子為名,並不是刻木石、鑄金鐵,以為師子之形而以為座。 「告大眾言」:這裡的「大眾」包括了前面眾成就中人間、天上、此土、他方諸來的聽眾。「言」是世尊開始說法了。世尊說:「吾知十六諸國王等,咸作是念。」咸者,皆也。大家心裡上都有這樣一個念頭:「世尊」是我們「大慈」悲父,他「普」遍地「利樂」一切眾生。難道忘記「我」們在座的「諸」大國「王」,大家都在惦念著「云何護」持我們的「國」家,使我們的領土完整,不受侵略,五穀豐收,人民安樂嗎?世尊有他心智通,豈有不知之理?所以說:「善男子」啊!你們心理上的要求,我都知道。不過我還是要「先為諸菩薩摩訶薩說護佛果」,引起他們要求無上菩提的願欲。然大菩提果不是信手拈來,要有深廣的因行。所以再其次為說「護十地行」。這是最上、最勝的第一義諦。「汝等皆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摩訶薩」者,大菩薩也。「護佛果」者,就是如之何纔能完成成佛的任務。十地菩薩所修之十度萬行,乃是成佛之前的準備工作。「諦聽」者,誠諦而聽也。可以治散亂、掉動心故。「善思念」者,令心調柔,治彼邪妄之思惟。「念」者,令其明記莫忘,能生勝慧故。 世尊說法,往往將佛果上的萬德莊嚴放在前面,這是舉果德而使聽眾生起好樂希求心的手法。華嚴經、阿彌陀經,皆是如此。「樂」讀耀。 諸國王志在護國,而世尊必須先說護佛果、護十地行者,自古無不亡之國,要在其國君之治民政策如何。然而即使享國千年,終是俗諦、有為之事。達摩大師對梁武帝,不同意他的造寺度僧,因為是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必定要「淨智妙圓,體性空寂,如是功德,不以世求。」而梁武帝終是不懂。達摩大師乃拂袖而去,是同一意義。所以以護佛果、護十地行為二、三兩品說法的重點。也惟有治好了內心,然後繞可以治國,亦先安內而後攘外也。 是時大眾——波斯匿王等——聞佛語已,咸共讚言:「善哉!善哉!」卽散無量諸妙寶花,於虛空中變成寶蓋,覆諸大眾,靡不周遍。 「是時大眾」:在會的聽眾太多,而「波斯匿王」是當機眾,所以舉其為代表。「等」等於其他一切人。大家「聞」聽到「佛語已」後,同聲稱「讚」說:「善哉!善哉」啊!佛法能治人身心諸病。國人無病,則災難不生。所以重讚「善哉」,稱歎我佛大智大悲的雙重果德。讚揚之不足,繼以「散花」供養,花又結成「寶蓋」。花,所以表因行;蓋,所以表佛力能庇護眾生。所以說:「覆諸大眾,靡不周遍。」靡者,無也。也就是不遺留一人。 (2) 波斯匿王請法 時波斯匿王,卽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長跪,而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云何護佛果?云何護十地行?」 「時」,即上文讚善、散花終止時也。「波斯匿王」是當機眾,所以出面請法。「即從座起」下四句,是請法的禮儀。「世尊」,說法主也。既承世尊的開示,所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理應先說佛法。那麼,「菩薩摩訶薩」應如之何「護佛果」以及「護十地行」呢? (3) 佛說菩薩諸行 佛告波斯匿王:「護佛果者,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住。 這是如來受請說法,所以「佛」明白地「告」訴「波斯匿王」,說「護佛果者」。佛果是諸大菩薩修行所求的目標。要達到此一目標,「諸菩薩摩訶薩」還得要在基本的道理上,求得一充分的瞭解。這一基本理論是什麼?那便是「應如是住」。安住在這一基本理論上,然後施行教化,纔能行所無事。誠如永嘉大師所說:「但得本,不愁末也。」 金剛般若經上也有同樣經文。金剛經上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應如是住。」所以「應如是住」的一句佛語,慎勿輕易放過。 「如」者,一切諸法不動之本體也。四相之所不遷,三際莫之能易。無我、人、眾生、壽者諸相。諸佛出世說法,說的者個;諸菩薩上求下化,為的這個;禪師、講師拈槌豎拂、登座弘揚,雖顯晦不同,也是顯示的這個。所謂「唯如為是,非如不是」。諸菩薩發菩提心者,於者個上有了悟入,而後纔能悲智雙運,犧牲頭、目、骨髓,捨己從人,而入正遍知海。 教化一切卵生、胎生、濕生、化生。不觀色相,不觀色如。 菩薩安住無著心體以後,運廣大悲智,「教化」一切眾生。「卵生」以下,是指出「一切」眾生的範圍。 「生」者,依瑜伽論說,五蘊初起名生。禽鳥之類是「卵生」;人類及牛、馬等獸類,皆是「胎生」;飛蛾等類,從濕氣生,名為「濕生」;諸天、地獄,無而忽有,名為「化生」。據俱舍論上說:「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處。」卵、胎二生,在中陰身中,人世間生緣已具的時候,以一種顛倒心——情欲——趣向於父母身邊。是男是女,各隨各的業力和當時所生男女不同的欲念,剎那間頓然入胎。濕生和化生的機緣成熟,也是他的業力嗅到某一種香味,不管千山萬水,頓生彼處,團結精液,以為窟宅。臺北市陽明山中華學術院佛教文化研究所長曉雲法師,六十一年請我去該所,為信佛學生講華嚴。我選擇了問明品。某日有學生問:「雞先生?蛋先生?」我說:「這是一個難問題。過去已有不少人研究過,但都得不到結果。在佛陀說法的態度上,對於這些問題,如世界屬於有邊、無邊等,均是無記性,可以置之不答。但在現在,好像不能服人。如果一定要我答覆的話,我以為是先有雞,然後有蛋。我舉個例子:民國九年春,我在常州天寧寺住禪堂。禪堂的規矩,每月初八、十四、二十三、三十為休沐日。春夏之交,天氣大熱。同住的人又多,上殿、過堂,無不出汗。但非至休沐日不能換洗衣服。於是,大家的小衣,流汗流濕了,過一時期又乾了。乾了再濕,濕了再乾,因而都生蝨子了。初生的蝨子屬於濕生。既成形以後,牠就有雌雄性,就能產卵而繁殖牠的種類,自然也成為卵生了。將蝨子比雞,還不一樣!」這故事說完了以後,有人發笑,也就是不信。所以我寫在這裡,備讀者們作一參考。 再說,卵生為什麼放在第一?因為它具有四生的關係。從雞肚皮裡生下來是胎生,又從卵殼裡出來是卵生。蛋也須雌雄雞的精血,所以是濕生。雞肚皮裡本來沒有蛋,無而育有,所以是化生。胎生者不從蛋殼出,所以只有胎、濕、化的三生。濕生具濕、化三生。化生唯一。菩薩雖有大悲願力,以平等心教化四生眾生,但是眾生的根行、機緣,千差萬別。如八難三途當中的鬼道,還要具有宿因的,方能得度。如起信論說:「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而易於受教化者,唯人道與天、神耳。「不觀色相,不觀色如」者,這是菩薩行教化時的一種主觀心理。這種心理是什麼呢?現在先從五蘊中的「色」蘊說起。「相」是外在的相;「如」是內在的性。色能表現於外在者,是青、黃、赤、白的顏色、長、短、方、圓的形色,和它本身堅硬的質礙,都是因緣和合而成,如幻如化,無有實在。然而外在的相固然是幻化的,但講經的人不是說,真如法性是萬有平等所共依的真理嗎?這要知道,真如與諸法是不即、不離的,也不離開色、受等而有鬼鬼怪怪的東西獨立而存在的。所以說:「不觀色如。」因此,佛陀五十年行化,曾無一實法與人。所有的言教,皆如止啼黃葉。禪宗的祖師亦復如是。諸如:龐蘊龐居士初參馬祖,一見面,就問:「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馬祖說:「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再向汝道。」所以觀察諸法,應該知道諸法沒有獨立存在而不變的個性。不如此,就流變而為外道了。觀如來的觀,以智慧為體。 受、想、行、識,我、人、知、見,常、樂、我、淨,四攝、六度,二諦、四諦,力、無畏等一切諸行。 以下分釋本科的名相。五蘊法中,前已釋色。其餘,則為「受、想、行、識」。「受」者,領納義,亦感覺義。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的捨受。或再加憂、喜二受為五受。「想」者,於所觀境,安立名言為義。「行」者,遷流義。造作善、惡諸業謂之行。「識」者,了別為義。眼等六根對六塵而生起六識,了別六塵許多境界而生愛合、愛離的決定。 「我、人、知、見,常、樂、我、淨」者:「我」,主宰義。我們執著五蘊身中有一個能為我們打主義的東西,那就是「我」。依外道見來分別,有的執我與五蘊是合而為一的(即);有的執我與五蘊是分開的(離)。有的執我與五蘊是和合的,如色大我小,我在色中;色小我大,色在我中。「人」者,我能展轉趣於餘趣,那便是人。然而六道往返,那不是佛說的嗎?那是生滅識心。諸法法性是無來去、無生滅的。「知」者,數論外道執我體是「思」,受用諸法——我為知者,我即現前。「見」者,就是身見、邊見等邪見也。不了五蘊有為之法剎那不住,妄起常倒。有漏皆苦,而妄以為樂,是為樂倒。無我而執以為有我,名為我倒。自性不淨,妄以為淨,是為淨倒。常、樂、我、淨,是四顛倒見,皆因執五蘊為我而起,故聯帶地說在一起。有了四倒,則煩惱、所知二障,隨之而起,所以生死無窮。 「四攝、六度」,皆是菩薩行的一種。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是為四攝。序分裡已經講過。六度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菩薩行品與十度一併講解。 「二諦」,序品中已略說過,二諦品中,當再說明。 「四諦」是苦、集、滅、道,小乘聖者們的教法。苦者,逼迫義,能逼惱吾人身心也。苦有三苦、八苦、種種諸苦。三苦是苦苦、壞苦、行苦。苦苦者,五蘊身心所有諸苦已經夠受,再加上天災、人禍、山崩、海嘯、颱風、地震等的禍害,可謂苦上加苦,是為苦苦。壞苦者,人身由壯健而衰老,由富貴而轉成貧窮。或者官高祿厚的人,上臺、下臺的時候,前後作一比較。行苦者,生滅遷流,今是昨非。如孔子說:「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八苦者,生、老、病、死、愛別離、怨僧會、求不得、五陰熾盛苦。三苦、八苦所不攝者,名種種苦。苦是世間果,而集是世間因。集者,招感為義。其體即是貪、瞋、癡、愛等等的煩惱,能造善惡業因,而招感苦果。滅者,滅去生滅。其體即是涅槃,這是出世間的果。道是三十七道品——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為小乘聖者應修的功課(行門)。這是出世間的因。所以四諦法中有兩重因果,一是世間,二是出世間。兩重因果,都是果在前而因在後者,使修行者知苦而後斷集、慕滅而後修道也。 「力、無畏等,一切諸行」:「力」,十力也,如下當明。「無畏」有四:一、說法無畏;二、知根無畏;三、問答無畏;四、斷疑無畏。「一切諸行」,這是一句概括的話。因為眾生的根性千差萬別——所謂病有千差,而菩薩藥有萬別——,所以以「一切諸行」而表達菩薩之大悲大智。 乃至菩薩、如來,亦復如是,不觀相,不觀如。 從「一切卵生」至「常、樂、我、淨」的一段文字中,是所度的眾生及其所患之病。從「四攝」到「亦復如是」,是能度的人及其度化或自修的方法。在法則有染、有淨,在人則有凡、有聖。「乃至菩薩、如來」下,修學佛法的人,對於「菩薩、如來」,皆要不執著外在的法相,不執著內在的心(如)相。執外相,則必定有畏縮而生退墮之心;執內心,則必有迷失正道而生驕慢的危險。 (4) 釋其所以 所以者何?以諸法性,卽眞實故。無來、無去,無生、無滅,同眞際、等法性,無二、無別,猶如虛空。蘊、處、界相無我、我所。是爲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 哲學上有所謂「形而上學」者。這一段經文,足以比擬。「所以者何?」是世尊自己提出來的自問自答:我為什麼說以上的凡、聖、染、淨諸法,皆必須解脫其外相、內心的執著呢?「以諸法性,即真實故」啊!「諸法」就是指上說的凡、聖、染、淨諸法。眾生所能見聞到的,皆是諸法的相,而諸法之性,即是「真如實性」。真如實性,佛經上之形而上學也。蘇東坡贈東林總長老詩云:「溪聲便是廣長舌,山色豈非清淨身?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示人?」然此,乃諸法性相相即之義。以下則說明諸法實性之行相也。經云:「無來、無去,無生、無滅。」生、滅、去、來,諸法之相也。至若法性,則沒有生、滅、去、來之相。在般若心經名為諸法之空相,加「不垢、不淨、不增、不滅」;中觀論上,「不常、不斷」。集這許多句子,纔能表達法相之輪廓。「同真際、等法性,無二、無別,猶如虛空」者,同於真如實際,等於諸法的法性。「無二」也不就是一,「無別」也不就是同。因為法性無一、二之相,也無異、同之相。無法拿來形容它,只好說是「猶如虛空」。虛空有普遍含容之義,與諸法有不即、不離的關係。諸法實性也是如此。然此,乃性相不即之義。蓋般若空宗說法多用遮詮。我嘗想到一個譬喻:譬如剝竹筍,剝盡筍衣,則筍肉自見。所以中論在下筆之初,寫下八個「不」,因為性豎窮橫遍,非語言之所能形容。 「蘊、處、界相無我、我所」: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皆眾生相也。色、受、想、行、識,是為五蘊。色屬色法,受、想、行是心所法,識是心法。也可以合起來為色、心二法。蘊者,蓋覆義,亦積聚義。積聚五法而蓋覆眾生之心靈也。佛為迷心、不迷色者說五蘊,以其開心為四,而合色為一也。六根、六塵為十二處。處者,處所,根、塵為生識之處故。六根中之意根為心:法,六塵中之法塵為半心半色。佛為迷色、不迷心者說十二處,以其開色為十個半,合心為一個半也。六根、六塵、六識為十八界。界者,界限——根、塵、識,各有各的體、用;又因義——十八界為生死之因也。佛為色心俱迷者說十八界。蓋加六識而有七個半心法,是為色心俱開。眾生自無始以來迷於這個五蘊,認為是為我所有,因而起貪、瞋、癡,造殺、盜、婬,因惑造業,因業受報,天上、人間、地獄、餓鬼,生死、死生,受苦無窮。所以我人要想證得此一真實法性而獲得生死解脫,唯有於「蘊、處、界相」,了知「無我、我所」,則一了百了矣。我者,眾生於五蘊身中執著有一個東西,是一,是常,能受用我所。我所者。若以心為我,則我身、我的財產為我所有;若以身為我,則身外之物為我所有。我曾住過蘇北泰縣光孝寺。光孝寺大雄寶殿有一付對聯,曰:「雙手將大地山河捏扁搓圓,撕碎了,揮灑空中,渾無色相;一棒把混世魔王打死救活,呼醒來,舉頭天外,盡作道場。」此聯雄渾遒勁,妙語天成,可作般若經讀。「是為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此結束語也。「般若」是根本智和後得智。根本智照真,後得智了俗。真就是諸法空相,俗是宇宙萬有,也就是蘊、處、界相。不是先照真,而後了俗。了俗之時,就是空相顯露的時候。照、了,皆是觀想。空無一念時,就是真的象徵;分析體會萬有皆苦、空、無常、無我、不淨時,就是了俗的實踐。了俗,就是證真;證真,方能了俗。一體兩面,二而不二,不二而二。 (5) 波斯匿王起疑 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若菩薩、眾生性無二者,菩薩以何相而化眾生耶?」 是誠一大疑問也!眾生盲冥,愚無所知,端賴菩薩悲智雙運,駕慈航於苦海,令眾生捨迷途而登覺岸。果如如來所說,則「眾生之性」即「菩薩之性」,菩薩之性即眾生之性。菩薩與眾生「無二」無別,等於學生就是先生,父親就是兒子,沒有倫理的存在。「菩薩」如之何纔能做教「化眾生」的工作呢? (6) 世尊答釋 佛言:「大王!色、受、想、行、識,常、樂、我、淨,法性不住色,不住非色;受、想、行、識,常、樂、我、淨,亦不住淨,不住非淨。何以故?以諸法性,悉皆空故。 此令觀察勝義諦,其性本空也。佛言:「大王!你只是執相、迷性。執著諸法有它們的堅實相,既迷相矣,也就忽略了空性。這叫做迷頭認影。你要知道,『色、受、想、行、識』,眾生執著以為我與我所。由於有了我與我所,更依之而起『常、樂、我、淨』的四顛倒見。這都叫著相凡夫。殊不知,在『法性』理體上講起來,色、受、想、行、識之『色』固然不住於『色』,同時也『不住非色』。而『受、想、行、識,常、樂、我、淨,亦不住淨,不住非淨』。我老實告訴你:『何以故』有這許多不住呢?『以諸法性,悉皆空故。』 「法性不住色,不住非色」:一連串的應該有「不住受,不住非受……」。為了節省字句,所以只說了第一個色與最後一個淨,這是譯筆的巧妙。 波斯匿王著重在相上。外在的相確有千差萬別,拿人來說,就有凡、聖、智、愚的不同。安能——瞭解深法呢?佛的立場不同,現在是說般若大法,一超直入,所以側重在空性上。而「性」亦只是名言,其「體」則圓團團、光灼灼。觸之,則燒;撄之,則燎。所以說:「不住色,不住非色」,「不住淨,不住非淨。」而最後以一空字來代表。空不是任何事物,而能容受一切事物。 五燈會元上載:「長沙景岑禪師有一次遊山回寺,首座問他:『和尙什麼處去來?』長沙岑說:『遊山來。』首座又問:『到什麼處?』答曰:『始從芳草去,又逐落花回。』」我們讀這一則公案,應該知道,首座問的是生死邊的事,有來、有去、有處所。長沙岑答的是真諦邊的事,滿眼都是芳草,遍地無非落花,就是不肯指一個處所給你。也可以說,上句是修證,下句是利益眾生。向來凡夫住著在色;二乘住著非色;菩薩則無所住。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維摩經「無住,則無本」。而舍利弗天花著身,一正一反,皆一鼻孔出氣也。 由世諦故,由三假故,一切有情蘊、處、界、法、造福、非福、不動行等,因果皆有。三乘聖賢所修諸行,乃至佛果,皆名爲有。六十二見,亦名爲有。 此下令觀世俗諦有。「由世諦故」一句是總標。據良賁疏說,世者,可毀壞義。一切有為、有漏法,皆是世諦。諦者,審義、實義。也就是經過先賢、先聖嚴密的觀察,而知其為可破壞法也。「由三假故」一句是別敘其可壞之由。三假的解釋,已見於證信序中「三假實觀」句。 「一切有情,蘊、處、界、法,造福、非福,不動行等,因果皆有。」此明三界因果也。由三假的聚集,所以「一切有情」。有情而言一切者,一、揀無情;二、品類眾多。三界裡的眾生未斷貪愛,不能無情,所以名「有情」也。「蘊、處、界、法」,是眾生體,為業所依。「造福、非福」:欲界善業名為福業,能招人天可愛之果;欲界惡業名非福業,損惱有情,招三惡趣非愛果故。修色、無色界定,名為「不動行」,能招上二界之不動果。「不動」者,一、指因中定力;二、指業力。如是因招如是果,如影隨形,絲毫不爽,所以說「因果皆有」。 「三乘聖賢所修諸行,乃至佛果,皆名為有」:「三乘」,聲聞、緣覺、菩薩乘也。聲聞乘中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三資糧)、暖、頂、忍、世第一(四加行),合為七賢位。見道位的初果須陀洹、修道位的二果斯陀含、三果阿那含、證道位的阿羅漢,是為四聖。緣覺向不列位次。大乘菩薩則以十住、十行、十迴向為三賢,十地為十聖。是為三乘「賢聖」。「所修諸行」,就是聲聞人所修的五停心觀、總、別相念、四諦、三十七道品等、緣覺人所修十二因緣;菩薩則六度萬行。名目繁多,所以叫「諸行」。「乃至佛果,皆名為有」者:三乘聖賢的因位固然是有,乃至因行滿足所證得的佛果,亦莫不皆有。 「六十二見,亦名為有」:依三假的集聚與眾生的執情,三乘聖賢的若因若果,固然都是有的,即使外道遍計性的「六十二見」,也不否認它的存在。所以說:「亦名為有。」 六十二見,乃外道於五蘊報質身計我、我所而有。如計色是我,我有色,色屬我,我住色中。初句是我,三句是我所。受、想、行、識,四句亦然。四五成二十句。加上過去、現在、未來世之五蘊,各有二十句,成六十句。益以根本斷、常二見,成六十二見。見者,執著也。大品、梵網、長阿含、大毘婆沙、瑜伽等,皆有此記載。 大王!若著名、相,分別諸法,六趣、四生、三乘行果,卽是不見諸法實性。 此遣遍計執也。「名、相」為楞伽五法中之前二。楞伽五法:名、相、妄想、正智、如如。前三法皆為依他起法,眾生執為實有,則成遍計所執。所以佛說,依於眾生執相迷心的見解,從名、相上來「分別諸法」,則「六趣、四生」的世間法、「三乘行果」的出世間法,般般皆有,只是為名、相所迷,「不見諸法實性」耳。夫復何言? (7) 波斯匿王再問 波斯匿王白佛言:「諸法實性清淨、平等、非有、非無,智云何照?」 照波斯匿王所問的幾句話來說,他對於「諸法實性」已經知道是「清淨、平等、非有、非無」,對於性理的認識已經夠了。然而眾生愚昧,對於這囫圇呑棗的實相般若怎麼能瞭解?既不瞭解,如何能起觀照般若呢?昔洞山因曹山初來參見,洞山問曰:「你叫什麼名?」曹山曰:「本寂。」洞山又問:「那個呢?」曹山曰:「那個不叫本寂。」懂得曹山問的「那個」,對於諸法實相思過半矣。 (8) 世尊詳答 佛言:「大王!智照實性,非有、非無。所以者何?法性空故。」 以下明觀照般若,初總標空義。接著上文「智云何照」的疑問,「佛言」:「『大王!』能觀之『智照』了諸法的『實性』,既『非』是『有』,也『非』屬於『無。所以者何?』為什麼說它非有、非無呢?因為諸『法』的實『性』,其體本『空』啊!」按照觀法,是根本智照真,後得智了俗。吾人可以攝心內照,看這個內心是有、是無,可以當下證知,什麼都沒有。永嘉大師說:「一念不生全體現,六根纔動被雲遮。」全體現的全體,即空、無一切,如明鏡,如止水,不可以言思來形容,所謂「只可自怡悅,不堪持贈君」的境界也。 是卽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十八界、士夫、六界、十二因緣、二諦、四諦,一切皆空。 此分敘染、淨諸法,無不皆空。蘊、「處」、「界」為凡夫身之所依,我、法二執之所由起。「士夫」,就是眾生中的人道。「六界」是六根、六塵,為人身之所依。「十二因緣」,緣覺之觀行。「二諦」為真諦與俗諦,菩薩之所修。「四諦」,聲聞之所觀。這些世、出世間、染、淨諸法,無一而非「空」。 是諸法等,卽生、卽滅,卽有、卽空,刹那刹那,亦復如是。 此申明上文所說「一切皆空」之所以然。因為上文所說的諸法——所謂「是諸法等」——都是「生」的時候,「即」是「滅」的時候,「有」的時候,「即」是「空」的時候,新陳代謝,「剎那」生,「剎那」滅。剎那是極短時間,有如鐘錶上的秒針。你纔說它是第一秒,已成過去,而第二秒生矣。所以生滅相即。大乘起信論上且說,生、住、異、滅之四相同時而有。 何以故?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經九百生滅,諸有爲法,悉皆空故。 世人的愚迷之見,皆誤認萬物為常,殊不知前念滅,後念生,如簷瓦滴水,滴滴相續。我們看了相似一根線,其實是相續常也。以佛的慧眼觀之,正因其相續常而斷其為空。「一念中有九十剎那,剎那經九百生滅」,是凡夫人所不能想像的。這譬如以九百張紙疊起來,以利刃截之,一念之間,就可以截斷,而每張紙,在刀口上皆有一度生滅。以此驗知,「諸有為法,悉皆空故。」 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照見諸法,一切皆空。 此指示觀照方法也。此三句為觀空總相。「甚深般若」是能觀之智。「照」,就是工夫。「見」與「空」,用功而後所得到的結論。「一切」指的是蘊、處、界等諸法,為所觀境。 修學者用觀照般若,照了所觀之境。功夫確當,則能、所不二,境、智一如,一切皆空。 這裡有一個疑問:智慧是理性的產物。在理性未透露以前,何來能觀之智照所觀之境呢?這個疑問很難答覆。以我個人經驗來說,我們能去邪歸正而信仰佛法,肯得放下一切而修觀照工夫,這時候能觀照心是思心所,利用思心所,漸起觀照之用。及至工夫踏實,境、智合一,淺淺深深,無一而非智慧,亦無一而非理性。誠如古人所說:「無有如外智能證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證。」思之! 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爲空、無爲空、無始空、畢竟空、散空、本性空、自相空、一切法空、般若波羅蜜多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 以下是歷法明空,也可說是對上文一切皆空的注腳。且初第一明內與外空。「內」謂內法,即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外」謂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合為十二處。眼無自性,非常,敗壞。本性如此,餘可類推。智度論四十六說:「若不習空,必墮二邊斷、常,以空破有,亦不著空,無我、我所,本性如此。」「內外空」者:上之內、外是別,此二合言為總。內根空故,外塵空;外塵空故,內根空。猶如束蘆,本性非有故。 「空空、大空、勝義空」:此廣泛明空也。「空空」:一切諸法的「空」,由「空」故「空」。由其本性是空,而以空觀,知其為空也。「大空」謂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十方空也。方無定位,因物而成。「勝義空」謂涅槃。生死既了,涅槃之名亦不可得。 「有為空,無為空」:此明有為、無為空也。有為法有生、住、異、滅,指三界及界內諸法。無為法無生、住、異、滅,皆本性空故。 「無始空、畢竟空」:此明三世空也。「無始」,新譯為無際。無際無初、中、後,亦無過、現、未之三世,由無緣「空」故。「畢竟空」者,一切諸法究竟不可得也。 「散空、本性空、自相空,一切法空」:「散空」者,「散」謂放捨的意思。無放、無棄、無捨可得,也是由於它本性空故。「本性空」者,謂一切法本性——諸如有為法性、無為法性——不是聲聞、緣覺、菩薩、如來所作,也不是其餘人所作。此本性由本性空故。「自相空」者,謂一切法之自相。如質礙是色之自相、領納是受之自相、取像是想之自相、造作是行之自相、了別是識之自相。以五蘊為例,則有為法之自相、無為法之自相,所有自相無不皆空。「一切法空」者,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有色、無色、可見、不可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此一切法無不皆空。 「般若波羅蜜多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此明因果空也。「般若波羅蜜多空」者,能詮、所詮、教理皆空。「因空」者,由初發心至等覺位,皆名因位,此因位自性空故。「佛果空」者,佛果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此等諸法,自性皆空。「空空故空」者,智度論云:「空空者,以空破內空、外空、內外空。破是三空故,名為空空。」如禪宗某師云:「斷除煩惱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 十八空為般若宗重要的一科。此中由內空至佛果空,恰好十八。十八空中第四為空空。按文義來講,前面的空是空去諸法,後面的空空去前面的空。所以第四之「空空」,應該移到最後,而原文最後之第十八「空空」,實在找不出另外的講法,不是視為衍文,就當重行參考。(復次,大智度論四十八卷初列十八空為:內空、外空……無法有法空。名次與本經大同小異,但無兩個「空空」。丁氏佛學大辭典同。 諸有爲法,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六趣故有,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 此以方便智觀有為法也。上面所說的諸法,無一而非空。但現前的事事物物羅列在我們的眼前。安能昧起良心而說它為空、為無?禪宗所謂「有花,有月,有樓臺」者,正是此義。 然而所謂空者,空去眾生的執著,而且諸法的本性委實是空,所以攝相歸性。性空,則相亦空;依性而有相,則不否認事實的存在。我們可以看看這一段經文。 「諸有為法」,是世俗諦。這一句是總標,以下分述。「法集故有」的法是三假之一,加上受假、名假,名為三假。「法」指五蘊而包括十二處、十八界。由於有了色、心、五蘊之身,跟著身心所需要的,那可太多了,非數字可能罄盡,但都是因五蘊而有。「受集故有」者,法集故有,範圍比較寬。受則限於五官所能感受得到的,因感受而迫切需要的。「名集故有」者,名者,實之賓,而佛經則以之為能詮。有能詮,必有所詮。循名責實,故有法生。 「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六趣故有」:「因集故有」者:眾生所造善、惡諸業,皆為有漏之因,因必有果故也。「果集故有」者:三界之中,總業、別業感無記果,此屬苦諦。「六趣故有」者: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為六趣。六趄眾生,各個負其因中所造之善、惡業,而趣各別之果。因果歷然,無可逃避,所以為有。 「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此明出世間有也。意謂:世間諸法既然為有,則出世間因因果果,亦不例外。「十地故有」者:此中包括了十住、十行、十迴向的三賢位。三賢十聖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捨頭、目、骨髓、身肉、手、足,濟世利人,與貪、瞋、癡、愛等煩惱無明相搏鬥,經長時間的辛酸苦辣,方能勘破塵勞,分證真理。豈可不謂之為有?「佛果故有」者:佛是果人,菩薩是因位。經過三賢十聖、三大阿僧祇劫,方得因圓果滿而位登大覺。安得不謂之為有?「一切皆有」者,這一句是總結上文。前面所未包括進去的一切諸法,大而至於日月,小而至於毫毛,無一而非有。 (9) 世尊告誠 善男子!若菩薩住於法相,有我相、人相、有情知見,爲住世間,卽非菩薩。 此明我、法二空也。以文學觀點來看,這是欲擒故縱的筆法。所以依眾生的情見,包羅萬象無一而非有,我是衷心贊成的。但是,「善男子」啊!世尊招呼波斯匿王說,在一般迷昧無知的眾生,承認什麼都有是可能的。至「若」行「菩薩」道的菩薩,如果「住」著「於」諸法的「法相」,因而「有我相、人相,有情知見」的產生,那這位菩薩就喪失他出世度人的高尙思想,「為住世間,即非菩薩」了。「我相」,就是計著五蘊為我或五蘊身中有我的存在。我之對面,即為「人相」。「有情」,即人、我以外之眾生。「知見」等於認識。試看社會的紛擾、世界的禍亂,無一而非人、我知見在作祟。佛氏固然主張無我,老、莊亦說忘我。所以有人、我知見的存在,則大同世界終成夢想。金剛經上也說:「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文多不能繁引。菩薩而有人、我知見的存在,即是住著於世間而不是菩薩了。 所以者何?一切諸法,悉皆空故。 此足成前面的我法皆空。佛世尊自問自答:「『所以者何?』我說,著相者就不是菩薩呢?因為『一切諸法,悉皆空故』。諸法皆積聚假有,我無法不說它是空。」 若於諸法而得不動——不生、不滅、無相、無無相——不應起見。何以故?一切法皆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 此顯不空、不有、中道妙理也。第一句中的「諸法」,指的是外在的境界。「不動」,就是對於外境喧囂而內心屹立,有如泰山,不為其所動。第二、三兩句,就是形容內心的不動。「不應起見」:起見就是動。「何以故」呢?「一切法皆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這就是說,外境與內心,無一而非真「如」不動自體。壇經,六祖惠能大師有言曰:「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一、二兩句是何等驚心動魄的大災難,而我心巍巍不動。這就是涅槃。禪宗語錄「拈一莖草,作丈六金身」,亦此義也。中道妙理,如此,如此。 聖智現前,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名歡喜地。 前此所明,乃運用智慧,決定諸法的空有;未辨位次,可算是大乘菩薩修行的通用。「聖智現前,最初一念」者:略去十住、十行、十迴向之三賢,而從初地菩薩說起。從大乘佛教斷惑證真上說,初地菩薩斷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法身也可以說是真理。理必定與智慧同時出現,而十地稱為十聖,故曰聖智。「最初一念」的聖智顯現在你面前之時,頓然地「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名歡喜地」。修行的過程中每一位次,皆有入、住、出之三心。入、出二心,時間最短。最初一念,初地入心也「八萬四千」,數目中之最大的。據佛學大辭典一四一頁上說:「西天之法,顯物之多者,常舉八萬四千之數,略云八萬。如舉煩惱之多,曰八萬四千之塵勞;舉教門之多,則曰八萬四千法門……。」後人因為要證實其數目信而有徵,不惜多方拼湊。如八萬四千律儀,則以行、住、坐、臥四威儀中,各有二百五十戒,則成一千。配合攝律儀、攝善法、饒益有情之三聚淨戒,則成三千。又配合身、口七支(殺、盜、婬、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而為二萬一。再配合於貪、瞋、癡、等分之四,則成八萬四千矣。予以為顯其數目之細、之多,則可,諸如八萬四千律儀之配合,有點近於穿鑿。假如拿比丘尼三百五十戒來配合,則又將如之何?華嚴經三十五品上亦有此數,亦只說到八萬四千為止。 經中的八萬四千「波羅蜜多」,乃舉菩薩行門之多。波羅蜜多有六種: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今舉其下半截而影略其上半截。其理由乃真理中具足萬事,初地菩薩既證得一分真理,所以頓然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也是禪師們所說:「識得一,萬事畢。」而華嚴經中事事無礙法界,清涼國師云:「理隨事變,一多緣起之無邊;事得理融,千差攝入而無礙。」此八萬四千波羅蜜多,乃千差攝入之境界也。 「歡喜地」,乃初地菩薩之名,又名極喜地。眾生從無量劫來受生、受死,受苦無窮。今因修學佛法,經長時間自利、利人之勞累,而證得初地,永不退轉,安得不大歡喜而特歡喜呢? 障盡解脫,運載名乘,動相滅時,名金剛定。體相平等,名一切智智。 「障盡」之「障」,蔽也,礙也。指煩惱、所知二障而言。煩惱者,昏煩惱亂。其體有十: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戒取見、戒禁取見。又名十使。前五為五鈍使,後五名五利使。利、鈍指造罪、墮落遲速而言。所知障行相微細,或名無明。古人云:「所知本非障,斯障障所知。」二障各有分別與俱生,分別、俱生又各有現行與種子。分別起者,由邪師、邪教、邪分別而有;俱生起者,與生俱來,是先天性的。眾生欲得超凡入聖,必得修觀行,行六度,依次斷除二障,纔能如其理想。權乘菩薩,分別二障至初地斷盡,俱生二障登地以後地地分斷。煩惱障種至七地盡,所知障種至金剛後心斷盡成佛。「障盡」的「盡」包括二地至等覺地的十個位置。二障分分斷,真理分分證,直至等覺地後,用喻如「金剛」的大「定」,斷盡最微細的所知障,而得到「解脫」,解脫無量劫來生死的困擾。然而這是大乘,所以說「運載名乘」。如此的修斷有如火車,能運障令盡,運理令顯,運行令滿,運果令圓,至究竟位也。「動相滅時」的「動相」,是真如最初不守自性一念之動。此時修行者的真性命全體顯現,由動而歸於寂。猶如於水,波浪的動相滅時,而水性不滅。起信論上名之為「生相無明」,且於水波之喻說得非常詳細。「名金剛定」:金剛喻定,已如前說,而且應該在動相滅時之前。「體相平等,名一切智智」:此成佛時也。直如旭日初昇,萬物畢照。萬物在日光照耀之下,沒有軒輊之分,所以名「體相平等」。禪宗有偈云:「寂光三昧遍河沙,凡聖含靈共我家,一念不生全體現,六根纔動被雲遮。斷除煩惱重增病,趨向真如亦是邪,生死涅槃猶昨夢,凡夫諸佛等空華。」「一切智智」者,依良賁疏說,一切智,根本智也;第二智字,則後得智也。 (10) 世尊深歎般若 大王!此般若波羅蜜多文字、章句,百佛、千佛、百千萬億一切諸佛,而共同說。 文顯易知。般若為佛母。華嚴經上摩耶夫人以般若為腹,出生、長養一切諸佛。是佛教傳統根本法門。 若有人於恆河沙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以用布施大千世界一切有情,皆得阿羅漢果,不如有人,於此經中,乃至起於一念淨信。何況有能受持、讀誦、解一句者! 譬喻易知。阿羅漢,小乘聖果也,金剛經云:「一切佛法,皆從此經出。」其優劣處,亦顯然易見。 (11) 世尊讚歎般若無上 所以者何?文字性離,無文字相,非法、非非法。 上文極端稱揚般若:即使讀誦、受持,或瞭解一句,皆有不可思議的功德。而今頓然地說:「文字性離,無文字相,非法、非非法。」豈非極度的矛盾嗎?然而這是讀死書的看法。般若經由文字結合而成,內性、外相,分毫不可捉摸,貴在讀經的人能離言觀心,掘發內心上的般若。能活用,則字字珠璣,所以說「非非法」;執文字而為般若,是擔板漢,所以說「非法」。 般若空故,菩薩亦空。何以故?於十地中,地地皆有始生、住生及以終生。此三十生,悉皆是空。一切智智,亦復皆空。 根據「文字性離」的原理,能詮般若理性的「般若」亦「空」。般若空故,依於般若而修行的「菩薩亦空」。「何以故」呢?「於十地中,地地皆有始生、住生以及終生。此三十生,悉皆是空。」始生、住生、終生,是每地菩薩入、出、住三心。「十地」有「三十心」。好像我們跨進門時,是入心;在室內工作是住心;工作完畢而離開時,就是出心。只見有此三十生的新陳代謝,不見有真實的菩薩。菩薩是因位。因位既空,那麼「一切智智」的佛果,豈不「亦復皆空」? 大王!若菩薩見境,見智,見說,見受,卽非聖見,是愚夫見。 此反顯善薩如果著相,則非菩薩矣。「見境、見智」者,見有所觀之境與能觀之智也。「見說、見受」者,見有所說之法與能接受之人。就不是「聖」人之「見」,而「是愚夫」之「見」了。聖者,正也。諸如觀眾生苦、發菩提心,即是境與智也。金剛經上說:「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同一語氣。 有情果報、三界虛妄。欲界分別所造諸業、色四靜慮定所作業、無色四空定所起業、三有業果,一切皆空。三界根本、無明亦空。 此說三界凡夫空也。初二句總標。「有情」:有執情,有情感,謂之「有情」。凡夫以至等覺,皆有情也。下面既標明三界,則局限於六道之有情。有情依自己過去所造業因,各別受「果報」。然此指正報而言。「三界虛妄」,此依報也。欲、色、無色,謂之「三界」。永嘉大師證道歌上說:「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可謂一語破的也。「欲界分別所造諸業」:輕重不等,皆有情欲,所以叫「欲界」。包括五趣全分、天趣一分而言。欲界眾生情思紛擾,雜亂無章,故曰「分別」。由分別心起貪、瞋、癡,造殺、盜、婬,謂之「諸業」。「色四靜慮」:「色」謂色界;「四靜慮」即四禪天。華言叫靜慮,印度話叫禪。禪又是一種定力。要修四種禪定,纏得生彼。「定所作業」者,由禪定而得生彼天,並非完全不動。如法華經上,色界諸天獻出宮殿而請大通智勝佛說法。或耽著天樂,不肯修行,皆所作之業也。「無色四空定所起業」:無有色質,所以名「空」。無色有四天,故目「四空」。就成實宗言,無色界天無有粗色,而有細色。經云,世尊入滅,無色界天人淚下如雨,足可為證。然色界有十八天,天名從略。無色界四天: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無色界無有色質,無有方所,皆依定力而分高下,壽依次二、四、六、八萬大劫。四空勝於四禪,估計在四禪之上。四禪、四空,均以欣上厭下為業。「三有業界,一切皆空」:「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即三界也。「有」本來是動詞,在這裡改作名詞,即本有、中有、後有也。本有,即現在之五蘊色心。中有,即此五陰已死、未來之五陰未生、二者之間的一個橋梁,為死者識心之所變現。除開生西、生天或墮落地獄,餘者皆有。後有者,後世之五陰身心也。「業果」,即因果。因,即五戒、十善,加上天道的禪定與十惡、五逆之善、惡業因;果,即六道眾生。這不是說沒有三界六道,而是說,不造三界之因,就無三界之果。相似於有賢明的宰官,則囹圄為空,所以言「空」。「三界根本,無明亦空」:「三界根本」,就是「無明」,為所知障之最微細者。啟信論云:「無明為因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粗。」無明由一念不覺而有,覺則不動,故說為「空」。 聖位諸地無漏生滅、於三界中餘無明習、變易果報,亦復皆空。 此再顯十地空也。「諸地」,就是十地。十地對三賢而稱聖,故曰「聖位」。「無漏」,不再漏落於生死。然而又說他有「生滅」者,是乃變易生死。肉軀的死亡名分段生死。菩薩們斷煩惱障,長揖三界,而心理上的生滅猶存。或者為了教化眾生,幻現不同的身相,皆名為變易生死,猶有微苦。「於三界中餘無明習、變易果報,亦復皆空」者:煩惱、所知二障,各有分別與俱生;分別、俱生,又各有現行及種子;現行、種子,又各有正使與習氣。分別二障斷盡了,則登初地,名見道位。煩惱障俱生斷盡了,則登七地。八地以去,則所知俱生與習氣,八、九、十地分斷。「餘無明習」者指此。「變易果報」如前所說。「亦復皆空」。 等覺菩薩得金剛定,二死因果空,一切智亦空,佛無上覺、種智圓滿、擇、非擇滅、眞淨法界性相平等、應用亦空。 「等覺菩薩」在十地後,等於大覺,故曰「等覺」。等覺菩薩鄰近於佛果,如之何纔能趨於大覺耶?曰:用喻如「金剛」之「定」,斷最後微細無明。此時分段、變易「二」種生「死因果」皆「空」,朗然大覺。然分段生死在八地以前已空,何處延至現在耶?此有二說:一、菩薩們大用現前,不拘軌則;二、有無明習氣在,終非究竟也。「一切智亦空」者,能斷之智空也。「佛無上覺」者,修行位次至佛而極,故名「無上」。「種智圓滿」者:「種智」,佛知一切法之一切種智也。「擇、非擇滅」:擇滅、非擇滅二種無為,百法論六種無為中有此二種。「擇」是智慧。經智慧之選擇而滅去煩惱所得之無為,是修得佛性。「非擇滅」,乃性得佛性也。「真淨法界性相平等」者:一真清淨法界法性,佛既證得,則諸法之性相平等,無有人、我、有情、無情之差別。「應用亦空」者:適應群機而隨方應用之隨類化身、隨機說法,是為「應用」。站在般若立場,即此亦復皆空。 (12) 結顯 善男子!若有修習般若波羅蜜多,說者、聽者譬如幻士,無說,無聽。法同法性,猶如虛空。一切法,皆如也。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爲若此。」 世尊說法至此,對於般若真空妙理,可算是發揮得淋漓盡緻,再沒有什麼可說的了。然而能空之般若猶在。若不犁庭掃穴,則還有一點痕跡在,留著後人作把柄,那就一瞖在眼,難免不空花亂墜。所以世尊招呼波斯匿王說:「『善男子』啊!『若有修習般若波羅蜜多』——修習包括了文字的演講和研究、觀照的修習——,你也把『說者、聽者』作『如幻士,無說,無聽』。」「幻士」就是一個偽裝的人。譬如平劇裡,一個紅面孔、長鬍子、穿綠袍,一望而知這是關公。這就是幻士,因為在劇情上你不能否認他是關公,實際上如所周知,他是某人的裝飾。幻字妙處在不有,不無,在般若理論上終歸於空。昔須菩提尊者石上晏坐,天帝釋散花。須菩提問:「何人散花?」曰:「天帝釋。」又問:「為什麼?」曰:「尊者在說般若啊?」須菩提說:「我沒有說呀!」天帝釋說:「尊者無說,弟子亦無聽。無說、無聽是真般若,所以值得供養。」「法同法性,猶如虛空」者:「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有漏、無漏諸法。「法性」,則真如也。無形、無相,不可捉摩,連「真如」二字也是名言,假安立的。然而它是諸法平等所依的真理、修學佛法的人所追求的目標。華嚴經中常喻以「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這些有漏、無漏諸法,那能與法性相「同」呢?蓋心為一切法之大本。相宗說:「萬法唯識」;性宗說:「三界唯心。」就唯心說:一切法皆由真如隨緣而成,所以色之所在,即心之所在。然而真如雖能隨緣,但畢竟自體不變,所以色法又不就是心法。如古人說:「翠竹黃花皆佛性。」假如色法就是心法的話,那麼吃竹筍,就是吃真如了。豈非笑話?因此「法同法性」,法不就是法性。從不即、不離上來體會,可以得其一二。法華經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與此同一道理。「一切法皆如也」,可不解而知。「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為若此。」這是針對波斯匿王在品初提出的問題而答覆之也。答語明顯可解。 (13) 世尊反詰 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言:「汝以何相而觀如來?」 前已明勝義空而顯如來之果德矣。今且對波斯匿王作一次面試。所以世尊作反詰問的語氣而問波斯匿王言:「汝以何相而觀如來?」「何相」者,是以有為法為如來耶,抑以為無法為如來耶? (14) 波斯匿王答 波斯匿王言:「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此直接以實相之理作為總答。「實相」者,實相無相——不即諸法——,而無不相——不離諸法。上與諸佛同,下與眾生共。諸佛與眾生有同體之誼,常以大悲教化眾生;眾生與諸佛有同體之親,常發大願以求成佛。然諸佛是已經圓滿成就之者,所以答「觀佛亦然」,即佛與自身二而不二也。 無前際,無後際,無中際。 ① 約色心 ❶ 三際俱無 此約世間法分別說明真、俗二諦之不即、不離也。總有六十五句,類分為五:① 約色、心二法,文有八對;二、約事相,文有八對;三、約垢淨,文有六對;四、約知見,文有八對;五、約廢詮,文有兩對。總共三十二對。一八對中,❶ 三際俱無。 「際」,邊際也。在這裡當時間講。前、後、中三際,即過去、未來、現在之三世。時無別體,依法上立。譬如花開、花謝,日出、月沒。假如沒有花和日、月,就沒有開、謝、出、沒這些名詞。因為花開、日出是現在,花謝、月沒,則成為過去也。 不住三際,不離三際。 ❷ 三際即離 誠如釋教三字經所說:「無始終,無內外,強立名,為法界」也。真如不為三際所遷,故「不住三際」。但又不離於三際。所以有過去佛、未來佛、現在佛,而不定即離也。 不住五蘊,不離五蘊。 ❸ 五蘊即離 五蘊——色、受、想、行、識——為眾生身心組織之要素。金剛經:「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就是不即五蘊的意思。以五蘊有生死而真如則無,故不即。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可以成佛,故不離。 不住四大,不離四大。 ❹ 四大即離 「四大」,地、水、火、風也。為五蘊中之色界。堅、濕、暖、動為其性。其性普遍,故謂之大。實相非四大,故「不住」;而體性遍於四大,故云「不離」。 不住六處,不離六處。 ❺ 六處即離 「六處」,即眼、耳、鼻、舌、身、意,生識之處也。前五為色法,後一為心法。即離如前。華嚴經卷第二三,偈云:「色聲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即離之義顯然。 不住三界,不離三界;不住方,不離方;明、無明等。 ❻ 三對合明 一、三界即離。實相理體無有生死,故不住三界;體遍於三界,故不離三界。二、十方即離。方者,方向。東、南、西、北、四維、上、下,謂之十方。方亦無自體,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依色法、心法、心所有法而有。如依日出為東,日沒為西。即離與前同。三、明暗即離。明暗有兩個說法:一、明是光明,暗就是黑暗。明暗是對待法。譬如白天為明,夜晚為暗。法性不屬明暗,故無即離之可言。二、明即本體之明,無明即根本、枝末二種煩惱。永嘉證道歌云:「無明實性即佛性。」自性之體,無明,無暗,故無所謂即離。「等」者,無明即明,明即無明也。 非一,非異;非此,非彼;非淨,非穢;非有爲,非無爲。 ② 約事相 ❶ 雙非以明 ② 約事相。文有八對,束之為二。第一之四對,❶ 雙非以明。此之一、異、此、彼、淨、穢、有為、無為,泛指一切事物以及出世之無為法,然皆對待法。真如法性,乃絕待法。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但體遍一切,故非即離也。 無自相,無他相;無名,無相;無強,無弱;無示,無說。 ❷ 雙無以明 第二之四對,從雙無以明。自相、他相等,亦對待法。起信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讀此,就可以知道自他等相,皆虛妄分別而有,無一實法。 非施,非慳;非戒,非犯;非忍,非恚;非進,非怠;非定,非亂;非智,非愚。 ③ 約六度 與六蔽以明。六度,菩薩行也。度之梵語為到彼岸,以此六法為舟航,可以由生死之此岸度過煩惱中流而到達涅槃彼岸。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前五合起來則為福,最後者則為慧。是福慧二門為大乘佛教成佛之行門。「非施,非煙」之「慳」,慳貪也。「犯」,毀犯也,指犯戒而言。「恚」,瞋恚也。「怠」,懈怠也。「亂」,散亂也。「愚」,愚癡也。是為六蔽。蔽,障蔽也。六蔽中之第一、第三、第六,就是貪、瞋、癡之三毒。三毒為煩惱之首,犯戒、懈怠、散亂,皆由之而生,能障蔽我們戒、定、智慧之門。然而這是修行門頭話。至若法性之本然,則既非六度,也不是六蔽;在聖賢而無所增,處凡愚而無所滅。然既有在纏、出纏之不同,故不即而又不離也。 非來,非去;非入,非出;非福田,非不福田;非相,非無相;非取,非捨;非大,非小。 ④ 約知見 ❶ 約相 ④ 約知見明即離。文有八對,束之為二。初六對❶ 約相以明。此中知見相者,可知、可見之事相也。 第一、來去對。是凡事物,皆有「來」、「去」移動之相。實相遍周,故無來,無去。第二、入出對。入出生死,是凡夫法;實相寂然,故非出入。第三、福田、不福田對。三寶是眾生種福之田。供養、恭敬三寶,名為種「福田」。實相非有,所以不是福田;實相非無,又非不福田。第四、相、無相對。實相寂然,故「非相」;妙用隨緣,故「非無相」。第五、取捨對。即之不能,故「非取』;棄之不可,故「非捨」。第六、大小對。實相之體,收來,則在一微塵,故「非大」;散去,則普薰法界,故「非小」。 非見,非聞;非覺,非知。 ❷ 約六根功用 次二對❷ 約六根功用言。「見、聞、覺、知」,皆是六根的功用。性體既周鑒而常寂,非見、聞、覺、知之分別心也。 心行處減,言語道斷,同眞際,等法性。 ⑤ 約廢指筌 文有兩對。以指指月,得月貴在忘指;以筌筌魚,得魚必須忘筌。這是修行人的極則,惟禪宗有點近似。所以「心行處滅,言語道斷」者:實相無相,不是用心行可以想像得到,是謂「處滅」;不是用言語可以討論其如何如何,是謂「道斷」。有人問趙州從說禪師:「如何是西來的大意?」趙州曰:「問取庭前柏樹子!」禪宗祖師又說:「三世諸佛到了者裡,口掛在壁上。」可以深長思矣!「同真際,等法性」者,同於真如實際,等於法界法性。其實就是真際與法性,以二物以上方可言同與不同。 我以此相而觀如來。」 此結語也。針對世尊所問:「汝以何相而觀如來?」所以波斯匿王直截了當地說:「我以此相而觀如來。」也就是說:「我對如來的看法、證悟,就如我上面所說如此如此而已。」 (15) 世尊印可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說。諸佛如來力、無畏等恆沙功德、諸不共法,悉皆如是。修般若波羅蜜多者應如是觀。若他觀者,名爲邪觀。」 世尊印可波斯匿王所說的不錯。所以說:「誠『如汝所說』,『如來』的體相,本自如此。不但此也,連『諸佛如來』所修成之十『力』以及四『無』所『畏等恆』河『沙』數的『功德』,『悉皆如是』。」佛陀十力是處非處智力、業智力、定智力、根智力、欲智力、界智力、至處智力、宿命智力、天眼智力、漏盡智力。四無所畏是一切智無畏、漏盡無畏、說苦盡道無畏、說障道無畏。「等」等於十八不共法,以恆河沙數而包括之。「諸不共法」:「不共法」者,不可共同而有也。諸佛所有的功德不與菩薩共,不與二乘共。此等功德,——「悉皆如」你所說,不即不離。「修」習「般若波羅蜜多」的菩薩,皆「應」當作「如是」的「觀」察。「若」捨此而作其「他」的「觀」法,那就「名為邪觀」,而不是正觀了。 (16) 大眾得益 說是法時,無量大眾得法眼淨。 佛音深遠,佛語巧妙。所以佛每說法,都令當時在會的大眾,隨其根器,聞法而得利益。「法眼淨」者:「法」是一切有為法、無為法。對於這許許多多的法,認識其緣生無性,無性故空,而不為諸法所囿蔽,就是「法眼」。不是於肉眼以外,另生出一付眼睛來。 (三) 菩薩行品第三 1 解品題 菩薩的梵語,名菩提薩埵;去提、埵二字,簡稱菩薩。譯成國語,叫覺有情。有三個講法:一、能覺悟之有情——自利;二、能覺悟於有情——利他;三、上求大覺,下化有情——包含自、他二利。菩薩這一名詞很寬泛。我們對佛法初發信心,歸依三寶,起四弘誓願,發菩提心,就可以稱為菩薩。自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皆名為菩薩。唯十信菩薩遇到逆緣,尙會退墮,直至十信滿心而登初住,方纔可以保證。「行」者,行為,也就是在菩薩的位置中所應該做的工作。本品經文中以五忍為菩薩修行的十四綱要,而以六度、四攝等為其細目。「品」者,品類,以頬相從而為一品。本經總有八品,本品次居「第三」,故曰「菩薩行品第三」。 在第二品之初,波斯匿王曾有二問:一、云何護佛果?二、云何護十地行?第一問在第二品中已經講過,今第三品正是講第二問也。發菩提心的菩薩可以觀果以知因,修因以感果。 2 釋經文 (1) 波斯匿王問 2 釋經文,分二:(1) 波斯匿王問。 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護十地行菩薩摩訶薩應云何修行、云何化眾生?復以何相而住觀察?」 此是「波斯匿王」的問詞。問詞中又將「云何護十地行」分而為三問,如文可知。護十地行的行、云何修行的行,都是菩薩行的行,也就是說:「十地菩薩應該修行什麼行門」?又如之何而去教化一切眾生?又對於現實世界,包括了人生與社會,作如何的看法?「護」者,有條理地適時適機,很順利地做去。 (2) 如來正答 ① 答問云何修行 ❶ 總標五忍 (2) 如來正答,分三:① 答問云何修行,分二:❶ 總標五忍。 佛告大王:「諸菩薩摩訶薩依五忍法以爲修行,所謂: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皆上、中、下;於寂滅忍,而有上、下,名爲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 「五忍」中前四忍,皆有上、中、下三品,唯第五寂滅忍僅分上、下。所以有五忍、十四位,而包括了初住到金剛後心,為修行般若波羅蜜多的過程。忍者,以智慧簡擇決定而印可其義也。然此只略示而巳,下當詳明。 ❷ 別釋五忍 A 伏忍 (A) 習種性——十住位 ❷ 別釋五忍,分五:A 伏忍,分三:(A)習種性——十住位 善男子!初伏忍位起習種性、修十住行。 「善男子!」此世尊招呼波斯匿王,促其注意而傾心以聽也。「初」謂伏忍為五忍之初、初入三阿僧祇劫修行時間之初。「伏」者,折伏,謂十住、十行、十迴向三十個位次中,能折伏煩惱、所知二障中之分別惑,在登初地以前斷盡。所以四教斷證頌云:「分別二障極喜無。」極喜者,初歡喜地也。「位」,就是位置,指住、行、向三十心也。「起」者,生起,超前十善,入忍位也——十信菩薩修十善。「習」者,修習。「種性」者,順正理而修行,為後位之勝因。「修十住行」,修習十住菩薩所應修之行門。十住者:一、發心住,二、治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貴住,五、具足方便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真住,九、王子住,十、灌頂住。 初發心相,有恆河沙眾生見佛、法、僧,發於十信,所謂: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戒心、願心、護法心、迴向心。 「初發心相」者:十住之初,名發心住。「發心」者,發菩提之心,也就是發成佛的心。但成佛並不是一件容易事,須要修行幾十個位次,經過三大阿僧祇劫的時間,捨頭、目、骨髓、身肉、手、足。沒有勇猛而堅決的信心,很少不半途而廢的。世尊因為加強我們的信心,該說十住而不說,卻反溯到十信之初,而說其發心的艱難狀況。 一個平凡的人為什麼要發心?如何知道發心?而這些發心的「眾生」,其數「有恆河沙」之多。恆河,印度三大河流之一,其沙堅細,粒粒分明。其色黃,故又曰金河、金沙。世尊成道、涅槃,皆在恆河附近。故說法說到數目之多,常取以為喻。如孔子、孟子,皆生於山東(魯),故說話遇必要時,多取泰山以為喻。論語:「泰山不如林放乎?」孟子:「挾泰山以超北海。」可以證知。發心的眾生,大多是「見佛、法、僧,發於十信」。只是那麼多的眾生發心,是不是都有成就呢?並不盡然。某經論上有四句偈子說:「菩薩發大心、魚子、庵羅華,三事因中多,結果時甚少。」讀此一偈,可以知道發心菩薩的成就多少了。見佛寶的莊嚴相好、法寶的理論深玄、僧寶的威儀整齊,由於三寶的環境熏陶而發心的菩薩,有了決定心的,乃得發心而入於十信。十信又是什麼呢?「所謂:信心…迴向心」等之十信。十信皆不離一心,心心具足十信。經十千劫的修行,確定信心不退。如瑜伽燄口云:「假使熱鐵輪,於汝頂上旋,終不為此苦,退失菩提心。」於是集十信位之修行而為一「發心住」菩薩。於是十信乃得入於伏忍位而成為習種性。且略去十住不講。 具此十心,而能少分化諸眾生,超過二乘一切善地,是爲菩薩初長養心,爲聖胎故。 此是結束的文字。「具」備了「此十」種「心」,這是資本,也是自利。「而能少分化諸眾生」者,這是利他。「少分」者:力量尙弱,不能普利,但是已經「超過二乘一切善地」。這是含有襃貶的意思,襃揚大乘而貶斥小乘,因為大乘菩薩力量雖弱,究竟在自他兩利中求進步,所謂獅子獅兒,吼天吼地。二乘——聲聞、緣覺——即使證到極果,終是自了漢,無益於眾生。「一切善地」者,以二乘中之聲聞乘有三資糧、四加行、四向、四果,皆觀苦、集、滅、道之四諦。緣覺則修十二因緣,以斷惑證真也。「是為菩薩初長養心,為聖胎故」者,即此十心為初發心的菩薩長養其菩薩心的階段。「長」讀掌,增長也;「養」,滋養也。「聖」是法,「胎」是譬喻。初發菩提心,已經托生佛家,是為「聖胎」(包括三賢)。只是這一胎兒必得要以胎教滋養他,使他很順利地長大。所以華嚴經上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可以參考。 (B) 性種性——十行位 復次性種性菩薩修習十種波羅蜜多。 「復次」者,復再次於上文。「性種性」者:上一「性」字,因為前面習種性位所修之行而成此性。「種性」者:由前位所發之心為同類因,所引發而生起之心名種性。「修習十種波羅蜜多」者:施、戒、忍、進、禪、慧、方、願、力、智,是為十度,是大乘菩薩共同修行之正行,至十行菩薩而益顯。華嚴經十行品云:「所謂歡喜行、饒益行、無違逆行、無屈撓行、離癡亂行、善現行、無著行、難得行、善法行、真實行,是為十行。」波羅蜜多,華言到彼岸。以修習此十種行門,可以使自己離開生死此岸,而到達涅槃彼岸。唯據良賁疏引唯識論云:「要七最勝之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巧方便最勝,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修諸行,但名施等,非到彼岸。」菩薩雖相似修行,但不離七最勝,故到彼岸也。 起十對治。 「起」謂生起。「十」乃標其總數。「對」謂針對病源。「治」謂用藥治理。就是起用十種行門,對治自他身理上、心理上十種毛病也。其文有三段。 所謂觀察身、受、心、法、不淨、諸苦、無常、無我。 a 對治四倒 四倒,四顛倒見也。普通人未受佛法熏陶,更因貪愛愚昧了心理,對於我們所有的這個血肉之身,執著以為淨。「受」者,感受。日常所感受的分明是苦,而我們以為樂。「心」是生滅無常,極為明顯,而我們執以為常。「法」是六塵中的法塵。法塵是前五塵在生滅心上落謝的影子。如我們看過的電影,事過境遷,還是在心上閃動,所以半屬色法,半屬心法。然而它是無我的,無我而計為有我。是為非常計常、非樂計樂、非我計我、非淨計淨的四顛倒見。現在世尊教我們用智慧來「觀察」,觀察這血肉「身」九孔常流不淨,是不淨的;感「受」的六塵是苦的。即使有時我們認為是快樂的,也是未來的苦因。觀察內「心」實在是念念不住,而知其是無常的。觀察「法」塵,更是如幻如化,毫無主宰,而知其無我。由於仔細的觀察得到諸法之自相、共相的真實相,不起貪、瞋、癡,不造殺、盜、婬,而得生死的解脫和自由的利益眾生。 治貪、瞋、癡三不善根,起施、慈、慧三種善根。 b 對治三倒 三倒是什麼呢?「貪、瞋、癡三不善根」,是為三種顛倒。「貪」者,貪欲。貪欲的對象很寬泛。良賁疏上說得最好,謂於「可意境」而生起貪求。質言之,財、色、名、食、睡名為五欲。這裡包括了功名、富貴、男女色相、為資身而殺生的口味。貪求不到或遇到另外一種不可意境,都會生瞋。有貪、有瞋,即由於有癡,包括了非瞋、非癡而不合理的想像或行為。由於有了貪、瞋、癡的三種根本煩惱,引生其他許多隨煩惱,則所有行為無非罪惡。三惡道之果報,亦隨之而生,所以名之為三毒。「治」之之法,惟有「施、慈、慧三種善根」。「施」,布施也。有財、法、無畏之三種,直接對治貪欲的。貪中唯財、色、名三種,尤以財、色,有時不但名譽不要,甚至生命都放在第二,拼命爭取。修行人遇到這種境界,能夠克服自己貪心,使之不起,這是一種大布施,自他兩獲其利。貪是時時刻刻潛伏在我們意識心裡,瞋則不然,須要遇到不如意的逆境,纔會生起。而慈悲正是治伏瞋心的,因為慈能與眾生之樂,悲能拔眾生之苦。修行人常能存與樂、拔苦之心,自然不生瞋恚。「癡」是無明,慧是明。燈光能照破黑暗,慧能抉擇事理。有貪、瞋之境到來,且控制自己心理,不要衝動,權衡一下事理利害,然後再進行或停止,這就是初步的智慧。所以施、慈、慧,是一切善法的根本。吾人當日復斯言! 觀察三世:過去因忍、現在因果忍、未來果忍。 c 對治三世 「忍」即是智慧,以慧為體。以智慧「觀察三世」,明白因果真相可忍可、承受。「過去因忍」者:現在吾人身心所感受之苦與樂,皆過去世所造之業因。「現在因果忍」者:現在世所作所受,有即時之因果,有為未來世之遠因。「未來果忍」者:未來世之果,皆現在世善惡業為之因。因滅果生,果生因滅,三世流轉,非常、非斷。這如十二因緣,無明、行二支為過去世因,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為現在果,愛、取、有三支為現在因,生、老死二支為未來果。三際因果是破無因果及執斷、執常之邪見的。且因緣如幻,似有非真,皆從觀察而得也。 此位菩薩廣利眾生,超過我見、人見、眾生等想,外道倒想所不能壞。 d 結語 也是指出其自利、利他之範圍。「此位菩薩」者,性種性十行菩薩。有十種波羅蜜多,又起十對治而為資本,在化「利眾生」方面,較前習種性菩薩為「廣」。在自利方面,則「超過我見、人見、眾生等想」。「我見」者,見有我的存在而執著之也。以唯識學來說,第七末那識內執第八阿賴耶識之見分以為我、相分為我所。二乘人證極果,菩薩至第七地,方能斷盡。凡夫、外道不明此理,或執意識生滅心以為我,如我的身體、我的財產;或執此血肉之身以為我,如我饑、我冷等。「人見」者,我之四周皆人也。「眾生」者,則泛指六道有情而言。「等想」等於壽者等之妄想。「外道倒想」:心遊道外,謂之外道。佛在世時,印度外道有九十六種之多,其思想學說,各自成宗。今人美其名,曰印度哲學。其實,與佛教比起來,皆顛倒而不合理,故總謂之「倒想」。如婆羅門教執著梵天造人,亦如天主、基督之執有上帝也。此位菩薩,對這些邪見皆能不為所動。 (C) 道種性——十迴向位 復次道種性菩薩修十迴向。 「道種性」之「道」,乃初地菩薩所證平等之道——真如之一分。此引彼生,與道為種,道之種,種之性,名道種性。「菩薩」是能「修」行之人。「十回向」為所修之行和位置。回向者,向轉趨向也。回向有三:一、回因向果:所修皆回向佛果。二、回自向他:所修皆回向一切眾生。三、回事向理:所有修行皆屬事相,今以理融之,——事相,皆能如理性之橫遍。十回向之十位,如華嚴經十回向品云:「所謂: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回向,二、不壞回向,三、等一切佛回向,四、至一切處回向,五、無盡功德藏回向,六、隨順堅固一切善根回向,七、等隨順一切眾生回向,八、真實回向,九、無著無縛解脫回向,十、等法界無量回向。」此中「回向」之「回」,有許多經論作「迴」。 起十忍心,謂:觀五蘊——色、受、想、行、識——,得戒忍、定忍、慧忍、解脫忍、解脫智見忍;觀三界因果,得空忍、無相忍、無願忍;觀二諦假實,諸法無常,得無常忍。一切法空,得無生忍。 「起十忍心」以下,十迴向菩薩所修行門也。「起十忍心」一句,初、總標。「謂:觀五蘊」下,別釋。什麼是十忍呢?「謂:觀五蘊——色、受、想、行、識」:我們的五蘊報質身心,是一切罪惡的淵藪,也是一切功德的根本。而人性如水,都是向下流的。凡夫愚劣,都是起貪、瞋、癡,造殺、盜、婬,順著它的劣性而流浪生死,受苦無窮。十迴向的菩薩則不然。因為色身有殺、盜、婬的要求,他們就遵守佛所製定的戒法,乃至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真能做到「猶如蓮華不著水」的皎潔清淨,是為「戒忍」。無理的貪求多半由於「受」心所對外境有苦樂的感覺而起。所以十迴向的菩薩遵循世尊所指導的諸禪三昧,收歛身心,不許心馳外境,是為,「定忍」。「想」,思想也。以意識為最,定立名言,為身心動作的前驅。十迴向的菩薩運用智慧,抉擇其當否,而作行動的指南,是為「慧忍」。「行」者,造作義,是想定了主義而後的一個執行者。十迴向的菩薩仍然運用智慧,以拒絕不善的行為,因而得到解脫,是為「解脫忍」。「識」以了別境界為義。妄想分別起諸知、見,取著六塵。十迴向菩薩仍以智慧研判,抉擇是非,使性靈不受其羈絆,是為「解脫智見忍」。此中包含三無漏學和五分法身。「觀三界因果,得空忍、無相忍、無願忍」:以上已明五種忍,此第二、更明三種忍。「觀三界因果」者,三界為眾生所生、所依之處。眾生所以常流三界,皆由於起惑造業為因。一期終了,再由第八阿賴耶識挾持此業而轉生於他世,再受果報。於受果期間,再起惑造業,再受果報。如是循環無端。有同業,則同生一道;有別業,則隨業而往生六道。十迴向的菩薩以智慧觀察,三界之內,紛紛擾擾,頭出頭沒,皆由於業因所感之果。離此因果,別無世界。所以隨所觀察而「得空忍」。既住於空,知三界空花,無有輪轉,得「無相忍」。既知無相,於此三界,除行菩薩道而外無所願求,「得無願忍」。此三三昧也。「觀二諦假實,諸法無常,得無常忍;一切法空,得無生忍」:此第三、九、十二忍也。「觀二諦假實」者:世俗諦是假,勝義諦是實。此標顯二諦也。世俗諦,猶如瓶、盆、軍、林,乃累積而成,了無實體。積聚,則有;散滅,則無。菩薩觀察而獲知無常,「得常無忍」。「一切法空,得無生忍」者:無生忍,從俗諦方面說,諸法從緣而生,緣散,則滅。緣生、緣滅,則無可生、可滅的實法存在,所以是無生。譬如水本性平靜,因風的激蕩有波浪生。風緣息滅,則波浪仍歸於平靜,不見有波浪的存在。從真諦方面說,一真如性本自不生,今亦不滅,只因一念不守自性,隨染污緣,而有世、出世法。眾生覺悟,則仍恢復其清淨圓明也。 此位菩薩,作轉輪王,能廣化利一切眾生。 「此位菩薩」,乃泛指十迴向菩薩。再讀後面的重頌「道種堅德轉輪王,七寶金輪四天下」句,良然。檢舉其它經疏,皆無異說。愚意,從初至十,十位菩薩皆作金輪聖王,似嫌籠統也。「作轉輪王」者:輪王有四,以鐵、銅、銀、金代表其位置之高低。金輪聖王具三十二相,王四天下,出人壽八萬四千歲時,七寶、千子,福報最大。四境有不服者,無須出兵打仗,王飛金輪以摧碾之。十迴向菩薩有此福報,現金輪王身,所以「能廣化利一切眾生」。 B 信忍——初二三地 復次信忍菩薩,謂: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 此標忍辨位也。「信忍」者,十地中初、二、三地聖位也。「信忍」之信,證信也。初、二、三地菩薩親證真如、三寶及戒,忍可安住故。十地之地,依持義、生長義,以地能生長百物,為百物所依,而又能持故。菩薩於眾生之間亦如是也。「歡喜地」者,最初獲得聖性,具證二空,能以布施利益自他,生大歡喜故。「離垢地」者,此菩薩執持淨戒,不起煩惱故。「發光地」者,此菩薩成就忍德,以忍而總持德行,發無邊妙慧光故。 能斷三障色煩惱縛。 此斷惑也。「三障」謂貪、瞋、癡。「煩惱」,煩惱、所知二障之一,又各有分別與俱生。分別起者粗,俱生起者細。粗者,初地以前已經伏斷。俱生起者,又有六、七識具者之不同。斷證頌云:「分別二障極喜無,六七俱生地地除。」依法相宗說:「俱生煩惱至七地斷盡,俱生所知則至金剛後心也。」色煩惱之「色」,疏家多引成唯識論以明,頗多費解,以圓測疏比較明鮮。圓測疏云:「然此所說色心煩惱,自有兩說。一云從境得名。若緣色者,名色煩惱;若緣心者,名心煩惱。或可從喻得名:色、心相望,色粗,心細。是故粗惑名色煩惱,其細惑者名心煩惱。」色、心代表粗、細之分耳。然愚意以色是外在的、緣外境而起之煩惱,名色煩惱「縛」;心是內在的、獨頭意識上所起之三障,則心煩惱縛也。 行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A) 四攝 此修善也。分四:(A) 四攝。攝者,攝受。對於眾生運用「四」種方「法」來「攝」持他,不使他離開佛法而遠去。諸如遇有需要財、法、無畏的眾生,菩薩以無貪等三種善根為出發點而修三種「布施」。僅僅乎需要在言語上的安撫、讚揚、規勸,菩薩則以他「愛」聽的言「語」來攝受他。「利行」者,與眾生有利益之行也。「同事」者,菩薩為了教化人,不惜離開自己的立場,而與眾生做同樣的事業。 修四無量心:慈無量心、悲無量心、喜無量心、捨無量心。 (B) 四無量心 「四無量心」者:菩薩以無瞋等善根為出發點,「修」此四心。以心無邊際、無限量,發之於心,故皆無量。「慈」能與一切眾生之樂,「悲」能拔一切眾生之苦;以隨「喜」心對一切人、一切事。「捨」離二邊,常住中道,憐愍化他。 具四弘願:斷諸纏、蓋,常化眾生,修佛知見,成無上覺。 (C) 四弘誓願 「四弘誓願」者: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菩薩「具」備此弘誓大願,以自利、利他也。「斷諸纏、蓋」者:纏有十,蓋有五,所以名「諸」。纏屬煩惱障,其數有十:無慚、無愧、嫉、慳、悔、睡眠、掉舉、昏沈、瞋忿、覆。蓋屬所知障,其數有五: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惑。纏者,纏縛;蓋者,蓋覆。吾人為這些惡觀念纏縛、蓋覆了妙明真心,永沈生死,可悲可憐。菩薩發大勇猛,毅然而「斷」絕之,為化他之先決條件也。「常化眾生,修佛知見,成無上覺」者:自利條件既備,同時轉而化他,教諸眾生,修佛之知見,以備將來成無上正遍知覺。如法華經說:「惟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 住三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 (D) 三解脫門 「解脫門」有「三」種,故曰三解脫門。上面說纏、說蓋,此則針對纏、蓋而說解脫門也。不為十纏所纏、五蓋所蓋,離了束縛而得解脫之道。門者,通達之義。「住」於三種解脫,可由生死此岸,而達涅槃彼岸也。眾生迷執於功名、富貴,著於聲色、貨利,謬以為有。所以菩薩觀緣生「空」,而解除其執著。由於緣生,故無實在性、相,所以「無相」。既如水月、鏡花,如幻、如化,所以菩薩於此毫「無願」求。 此是菩薩摩訶薩從初發心至一切智諸行根本,利益、安樂一切眾生。 此結束語也,亦我佛苦口婆心一番叮嚀語也。回溯到「從初發心」住,以「至一切智」的佛果,皆以四攝、四無量、四弘願,三三昧為修「一切」「行」之「根本」;也以此為「利益、安樂眾生」之根本。據經上的頌說,初、二、三地菩薩,各個分身前往百千萬億佛剎,安樂彼等眾生。 C 順忍——四五六地 復次,順忍菩薩,謂: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 此標忍辨位也。「順忍」者,四、五、六地菩薩所修、所行,皆能隨順真如與無分別智故。「焰慧地」者,安住最勝菩提分法——三十七道品——,燒煩惱薪的智慧之焰,熱力增長故。「難勝地」者,真、俗二智互相配合,與利他功德相應,無能勝故。「現前地」者,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智,令現前故。 能斷三障心煩惱縛。 此下明所斷惑障。「能斷三障」者,如本經奉持品云,四地,永斷微細身、邊見故;五地,斷隨小乘、樂求涅槃故;六地,能斷三界集因、集業、粗現行相故。此皆迷於真理,故曰「心煩惱縛」。 能於一身遍往十方億佛刹土,現不可說神通變化,利樂眾生。 此明利他也。修行到初、二、三地的菩薩,能斷去色煩惱縛,可以得到心自在。心得自在,不受業報色身,而以意生身,隨意變化。所以「能於一身遍往十方億佛剎土,現不可說神通變化,利益安樂一切眾生」。一佛剎土是一個三千大千世界。億佛剎土,則其世界之數,不可說矣。神通變化隨當時事,對當時人千變萬化,亦不可說矣。此中還略去五地菩薩之百億佛剎、六地菩薩之千億佛剎。 D 無生忍——七八九地 復次無生忍菩薩,謂: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 此標忍辨位也。在「無生忍」中的「菩薩」,有第七、「遠行地」,第八、「不動地」,第九、「善慧地」。「無生忍」者,智證真理之謂也。真理固然無生,既證真理而後,以理融事,萬事萬物,悉皆無生。故法華經方便品云:「相如是,性如是……」。據良賁疏云:「若能證智,名無生忍;兼所證如,名無生法忍。」「遠行地」者,已至無相有功用,超過二乘之道。「不動地」者,住無分別智,自利、利他,任運而行,煩惱不能動故。「善慧地」者,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 能斷三障色心習氣。 此斷惑也。「習氣」,對正使而言。譬如酒壺貯酒,酒為正使。酒盡而後,壺中之酒氣,名習氣。如彌陀經十六尊者中有一位名叫憍梵波提的。憍梵波提,譯成國語曰牛呞。呞者,倒嚼也。牛的喫草,初則狼呑虎嚥,把草嚥到頸下那個皮袋裡去。喫完了,睡下來,再把草一口一口的吐到嘴裡,再慢慢細嚼,名曰倒嚼。憍梵波提尊者過去曾五百世為牛,現在雖轉生為人,而且成了阿羅漢,但他那上下顎,還是不時左右搬動。這就是習氣。初、二、三地斷色煩惱縳,四、五、六地斷心煩惱縛,則七、八、九地斷色心煩惱習氣,理固宜然。 而能示現不可說身,隨類饒益一切眾生。 此化他也。七、八、九地菩薩,地位愈高,法力愈強,所以能示現不可以數量記的身相,隨眾生之類而予以饒益。 E 寂滅忍 復次寂滅忍者,佛與菩薩同依此忍。 此標忍列位也。「寂滅忍」者,真如法性不生、不滅,謂之寂滅。「菩薩」,謂法雲地。「佛與」之「佛」,至高無上之極果。法雲地屬下忍,佛地屬上忍。忍可安住於寂滅理中,名之為忍。法雲地位鄰於佛,智慧無邊,說法如雲,重重無盡也。 F 十地等覺佛 金剛喩定,住下忍位,名爲菩薩;至於上忍,名一切智。 關於十地以上之位次,向來有兩種說法:一、十地以後,就是妙覺地——佛;一、十地以後有等覺菩薩,而後纔有妙覺——佛。本經中依寂滅忍標忍列位中「佛與菩薩,同依此忍」,則唯法雲地與佛,而無等覺。若循本段經文「金剛喻定,住下忍位,名為菩薩;至於上忍,名一切智」,則無法雲地。若法雲、等覺、佛俱存,則寂滅忍,亦應有下、中、上之三忍,成十五忍,有違經文。是則法雲、等覺合為一位,可也。 「金剛喻定」者,喻如金剛之定。十地而後之等覺地等於妙覺,為無間道,尙差一籌。因為眾生最初一念不守真如自性,如踩污泥,越踩越深,以致流浪生死,受苦無窮。現在回頭轉腦,經無量劫來,煩惱、所知,漸漸除滅。最後也是最初一念之動的那個動——微細無明、根本不覺——卒難斷除。要用喻如金剛一樣堅利的大定,纔能斷除。斷除了,即朗然大覺,而成一切智的佛。 觀勝義諦,斷無明相,是爲等覺。一相無相,平等無二,爲第十一,一切智地。 「觀勝義諦」等三句,仍是無間道。勝義諦,又名第一義諦,即真如理,本覺心體也。「斷無明相」,此根本無明也。大乘起信論說為生相無明,極微細,極甚深,亦極難除斷。此是修行最吃力時也。既斷此無明,則「是為等覺」。「一相無相,平等無二,為第十一,一切智地」者,此解脫道、證佛果所見之真如理也。起信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以「一相」之「一」,非一、二之一,乃混然「無相」,眾生與諸佛「平等不二」之理體。在佛不增,在眾生不減,名「無二」也。華嚴經五十一卷云:「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顛倒、執著而不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則得現前。」信哉是言也!「第十一、一切智地」,讀此句可知法雲地、等覺混合而為一。一切智地,佛之究竟智也。統真俗、徹事理、達生佛,所謂窮理盡性,稱一切智也。「地」,能生一切諸功德故。 非有、非無,湛然、淸淨,無來、無去,常住、不變。 (A) 法身 此讚佛法身也。法身者,法性之身也。「非有、非無」,性功德也。諸佛如來恆沙性德不同於萬象,故「非有」;不同於龜毛、兔角,故「非無」。「湛然、清淨」者,永離眾相,故云「湛然」;不與煩惱俱,故云「清淨」,無為德也。「無來、無去」者,本覺性體不生,故曰「無來」;不滅,故曰「無去」。「常住、不變」者,不隨迷悟而有動靜,故曰「常住」;不隨凡聖而有改易,故曰「不變」。 同眞際,等法性。無緣大悲常化眾生。乘一切智乘,來化三界。 (B) 報身 (C) 化身 「同真際,等法性」,是說報身佛的威德。所謂「同、等」,要有兩個東西,纔好說。所以報身佛的行動同於真際,等於法性之豎窮橫遍。「無緣大悲常化眾生」者,化身佛也。化身佛愍眾生苦,雖彼此無緣,亦以大悲之心拔其苦惱。「乘一切智乘,來化三界」者,此兩句雙關:報、化二身,皆是乘一切智的佛乘,來到三界,而化眾生。乘,譬喻也,喻如車乘。 善男子!諸眾生類,一切煩惱、業、異熟果、二十二根,不出三界。諸佛示導應化、法身,亦不離此。 此明諸佛及所化境也。「善男子」,世尊招呼波斯匿王也。「諸眾生類」者,三界以內六道群靈。「一切煩惱」,包括煩惱、所知二障。「業、異熟果」:由煩惱起貪、瞋、癡,造殺、盜、婬之業為因,因業所感異熱果報。「異熟果」者,現在之業因感未來之果報。此果成熟,必定與業因異時、異地、異類,方纔成熟。如殺生得短命報。殺生以後,或今生或後世,方得短命報也。「二十二根」者,為異熟果組織及成就小乘聖果之條件——一、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二、男、女二根,三、命根,四、苦、樂、憂、喜、捨之五受根,五、信、進、念、定、慧之五根,六、未知當知根,七、已知根,八、俱知根。後三且為無漏根。此中之六根、男、女二根有增上勝用,為取境生身之本。命根則此身一期之壽命也。五受根為眾生對塵境之表情。信等五根,能生一切善法之本。最後三根,則為小乘人見道、修道、證道之智慧,所以名為三無漏根也。二十二根之詳細解釋,見卍字續藏八十四冊,俱舍論記卷三。唯文言文難懂。演培法師用語體文作俱舍論講記,上冊,一八五頁,分別根品第三,講得很詳細,好懂,可以參考。「諸佛示導應化、法身,亦不離此」者,諸佛原以化導眾生為職志。三界為眾生之依報,諸佛自然不離於三界。 若有說言『於三界外,別更有一眾生界』者,卽是外道大有經說。 此嚴格指示眾生所居範圍也。「外道大有經說」者:外道指吠世史迦,勝論外道也。勝論外道有六句義。六句義:實、德、業、大有、同異、和合。「於三界外,別更有一眾生界者」,只有大有經中有此邪說,佛教則無也。 大王!我常語諸眾生,但斷三界無明盡者,卽名爲佛。自性淸淨,名本覺性,卽是諸佛一切智智。 此上文之餘義也。因為三界之外無一眾生,所以世尊招呼波斯匿王說:「大王!我常語諸眾生,但斷三界無明盡者,即名為佛。」因為無明者,無其所明也,乃真如最初一念之動,微細而甚深,為煩惱、所知二障之根本。修行人必須先斷煩惱,次斷所知,而後在等覺位置上,用金剛喻定,纔能斷除這最初無明,而成無上正等正覺。等於我們應當把自己的本分事做好,不要向外馳求。「自性清淨,名本覺性,即是諸佛一切智智」者,此畫龍點睛法也。佛固然不在三界外,其實就是我們當人自性心體;在凡夫位,此本覺性亦清淨無染。如臨濟祖師所說:「你們赤肉團上有個無位真人。」晤見了此無位真人,即是諸佛一切智智,不要騎驢覓驢。 由此得爲眾生之本,亦是諸佛菩薩行本。是爲菩薩本所修行五忍法中十四忍也。」 此本科經文之結語也。迷昧了自性清淨心,則為一切眾生之本;覺悟了自性清淨心,則為諸佛、菩薩之本。而覺悟的過程,則修行「五忍法中十四忍」也,也就是「行本」。 ② 答云何化眾生 ❶ 長行 A 總標 ② 答云何化眾生,分三:❶ 長行,分四:A 總標。 佛言:「大王!汝先問言『菩薩云何化眾生』者,菩薩摩訶薩應如是化:從初一地,至後一地,自所行處及佛行處,一切知、見故。 「佛言」至「應如是化」句,乃牒前波斯匿王提出來的第二問題——「菩薩云何化眾生」。眾生品類繁多,即以天、人兩道的眾生來說,智、愚的不齊,善根的有、無,根機的不一,複雜到萬分。照理應該分等分級,為我們安排教學的方法,可是沒有這樣做,只是教菩薩們「應如是化」,也就是照我以下的說法去做。下面說的是什麼呢?「從初一地,至後一地」,十地菩薩之「自所行處及佛行處,一切知、見故」。這就是菩薩及佛所有修行,皆要知道、見道,也就是充實自己。然而這還是總標,下面纔是詳示。 B 別明 (A) 歡喜地 B 別明,分十:(A) 歡喜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百佛刹,作贍部洲轉輪聖王,修百法明門,以檀波羅蜜多住平等心,化四天下一切眾生, 此下,由初地至十地,以什麼身分用什麼方法來自度而度人。 初地菩薩「住百佛剎,作贍部洲轉輪聖王」者:佛剎是一位化身佛的教區,就是一個三千大千世界。百佛剎當然是一百個三千大千世界。初地菩薩自在遊化,其範圍可能達到一百佛剎的範圍。然則初地菩薩的化境不是遠於化佛嗎?很有可能。因為華嚴圓教,初住的菩薩就可以示現化身。華嚴經卷三十四、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一、初地菩薩文云:「於一念頃得百三昧,得見百佛,知百佛神力,能動百佛世界,能入百法明門,能示現百身……」此經,能「住百佛剎」與華嚴之「能示現百身」,可以參考也。 「作贍部洲轉輪聖王」者:初地菩薩之威德,可達百佛世界,而其重心所在,則在南贍部洲作鐵輪王。「修百法明門」者,良賁疏引瓔珞經云:「所謂十信,——各十,即百法明門。」華嚴疏鈔則未加解釋。愚以為十地菩薩分修十度,餘非不修,而各有專長。十十互具,則成百法,而為明門。明門者,通達智慧之門也。「以檀波羅蜜多」者,布施度也。以布施度「化四天下」。四天下是四大部洲。以「平等心」很公正地教化「一切眾生」。 (B) 離垢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千佛刹,作忉利天王,修千法明門,說十善道,化一切眾生, 二地菩薩修持戒度。「作忉利天王」者:忉利,華言三十三,又名帝釋。帝釋,其天主也,居須彌山頂。二地菩薩示現為此天王。「說十善道」者: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此三屬身業;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此四屬口業;不貪、不瞋、不癡,此三屬意業。是為身、口、意十支,亦名十善,為修行之根本。殺、盜、婬、妄,為在家、出家、大、小乘戒之首。二地菩薩持戒清淨,所以專以十善為教材而教化眾生也。餘可類推。 (C) 發光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萬佛刹,作夜摩天王,修萬法明門,依四禪定,化一切眾生, 「夜摩」譯作時分,為欲界之第三「天」。三地菩薩示居彼天而作天「王」。「依四禪定」者:四禪定雖然為世間禪,然為一切禪定之根本。三地菩薩依此為教材而「化一切眾生」。 華嚴經卷三十五、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二曰:「是菩薩住此發光地時,即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住初禪。滅覺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住第二禪。離喜住捨,有念,正知,身受樂,諸聖所說,能捨有念、受樂,住第三禪。斷樂先除苦、喜、憂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住第四禪。」 (D) 焰慧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億佛刹,作覩史多天王,修億法明門,行菩提分法,化一切眾生, 「覩史多」,又名兜率陀,欲界第四天也,譯言知足。「菩提分法」,即三十七道品,如前已釋。 (E) 難勝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百億佛刹,作化樂天王,修百億法明門,二諦、四諦,化一切眾生。 「化樂天」,欲界第五天也。所受之快樂,皆自所變化。「二諦」者,第一義諦、俗諦也。「四諦」者,苦、集、滅、道也。華嚴經卷三十六,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三曰:「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如實知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是苦滅聖諦、此是苦滅道聖諦。善知俗諦,善知第一義諦。」 (F) 現前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千億佛刹,作他化自在天王,修千億法明門,十二因緣智,化一切眾生, 「他化自在天王」者,自己所受之快樂,他人變化也。亦名樂變化天,欲界第六天也。「十二因緣智」者,華嚴經卷三十七云:「所謂業為田,識為種,無明暗覆,愛水為潤,我慢灌溉,見網增長,生名色芽。名色增長,生五根,諸根相對生觸,觸對生受,受後希求生愛,愛增長生取,取增長生有。有生已,於諸趣中起五蘊身名生。生已,衰變為老,終殁為死。於老時生諸熱惱,因熱惱故,憂愁悲歎,眾苦皆集。」以此作觀,能生智慧,故曰「十二因緣智」。 (G) 遠行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萬億佛刹,作初禪梵王,修萬億法明門,方便善巧智,化一切眾生, 「初禪梵王」者,色界四禪之初禪天也。要修清淨梵行,方得上昇四禪,故四禪統稱十八梵天,而王稱梵王也。「方便善巧智」:方便度,十度之一,為七地菩薩之所專修。華嚴經卷三十七云:「此菩薩十波羅蜜中,方便波羅蜜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又據華嚴經三十七、七地初文云:「第七、遠行地,首修十種方便慧,起殊勝道。何等為十?所謂雖善、修空、無相、無願三昧,而慈悲不捨眾生……」十種方便道,句句不離真諦而修行俗諦,此其所謂方便善巧乎? (H) 不動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百萬微塵數佛刹,作二禪梵王,修百萬微塵數法明門,雙照平等,神通、願、智,化一切眾生, 「作二禪梵王」者,色界二禪天王。「雙照平等」,則真、俗二諦,相即相融。此菩薩無相、無功用、任運修行之所致也。「神通、願、智,化一切眾生」者:華嚴經卷三十八、第八地末云:「此菩薩若以發起大精進力,於一念頃得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三昧,乃至示現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菩薩以為眷屬。」讀此,可以知其「神通、願、智」矣。 (I) 善慧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佛刹,作三禪梵王,修百萬億阿僧祇微塵數法明門,以四無礙智化一切眾生, 「以四無礙智化一切眾生」者:華嚴經卷三十八云:「此菩薩常隨四無礙智轉,無暫捨離。何等為四?所謂:法無礙智、義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此菩薩以法無礙智知諸法自相,義無礙智知諸法別相,辭無礙智無錯謬說,樂說無礙智無斷盡說。」華嚴疏鈔五十三卷釋四無礙智云:「謂:知色是變礙相,名知諸法自相。」又云:「知色有十一處,名知諸法差別相。」十一處者,五根、五境及法處所攝色也。 (J) 法雲地 若菩薩摩訶薩住不可說不可說佛刹,作第四禪大梵天王,爲三界主,修不可說不可說法明門,得理盡三昧,同佛行處,盡三界源,普利眾生,如佛境界, 「為三界主」者,良賁疏云:「居色界頂大自在宮,為三界主,盡修最勝。」「得理盡三昧」者:窮極法界底源,謂之理盡;三眛,即金剛喻定。「同佛行處」者,與佛同一寂滅忍。「盡三界源」者:真如不守自性,有根本不覺;由不覺而起無明,由無明而有行、識。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心識即是三界之源。「源」,良賁疏作「原」。「如佛境界」者,據華嚴經卷三十九、十地末文云:「受佛智職,堕在佛數。」 C 總結 是爲菩薩摩訶薩現諸王身化導之事。十方如來亦復如是,證無上覺,常遍法界,利樂眾生。」 「現諸王身化導之事」者,這以上一大章經文皆是菩薩們示現人王、天王,以化導一切眾生的跡象,也是答覆波斯匿王所問第二問題——「菩薩云何化眾生?」——的答案。而且「十方如來」都是由這途徑而成佛的,所謂:「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見楞嚴經) 復次,九地文中之阿僧祇、十地文中之不可說不可說,皆華嚴阿僧祇品中一百二十大數之一。至於明門之數目,由百法至於百萬阿僧祇微塵數法是菩薩之智慧,由位置之高低而有淺深之不同也。凡愚如我,不敢妄措一辭。 D 禮讚供養 爾時一切大眾,卽從座起,散不可說花,焚不可說香,供養、恭敬、稱讚如來。 每一次說法終了的謝恩儀式,文顯可知。 ❷ 重頌 時波斯匿王,卽於佛前,以偈讚曰: 此當機眾「波斯匿王」以偈頌讚歎三寶,也是表示聽法的心得。 偈在十二部經中佔兩部:一、伽陀,譯孤起頌。有如孤峰突起,名孤起,如法句經。二、只夜,譯重頌。前有長行,再以偈語重說一遍,名重頌。「重」,讀「崇」,再也,重複也。有四、五、六、七字一句,因文而異。重頌之義有三:一、將前面長行以偈語再說一遍,使遲到者有聽法的機會。二、天資魯鈍者,有溫故知新之趣。三、長行中有不足者,重頌可以補充。頌又有頌揚之義。譯經者,有時譯作偈,或偈頌並用。 A 有三頌讚三寶 總有三十頌,大分為七:A 有三頌讚三寶。 「世尊導師金剛體,心行寂滅轉法輪,八辯圓音爲開演,時眾得道百萬億。天人俱修出離行,能習一切菩薩道,五忍功德妙法門,十四菩薩能諦了。三賢十聖忍中行,唯佛一人能盡源,佛法眾海三寶藏,無量功德於中攝。 初一頌,讚世尊三業德也。如良賁疏言,「世尊」解釋如常。「導師」者,善巧具足,如海導師。海中導師可以引人得寶,此則導人成佛。「金剛體」者,堅固具足。體者,身體。佛身堅固,猶如金剛。讚身德也。「心行」者,悲智具足。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八識所轉)及其相應心所,總名為「心」。常照二諦,名之為「行」。「寂滅」者,解脫具足。逾動逾寂,名為寂滅。讚心德也。「轉法輪」者,「轉」,起動也;「法」謂所說三乘教、理、行、果;「輪」,喻法之圓滿,能摧壞諸種障礙。法既稱輪,說亦名轉。「八辯圓音為開演」者,「八」謂八音,「辯」謂七辯。八音者,如梵摩喻經云:一、最好聲,二、易了聲,三、調和聲,四、柔軟聲,五、不誤聲,六、不女聲,七、尊慧聲,八、深遠聲。言七辯,一、捷辯:須言即言,無蹇吃故;二、迅辯:口如懸河,無遲滯故;三、應辯:應時應機,隨其所宜故;四、無疎謬辯:所說契理,不邪錯故;五、無斷盡辯:相續連環,終無竭故;六、凡所演說豐義味辯:——言句,多事理故;七、一切世間最上妙辯:具足甚深,如雷等故。「圓音」者:「如來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以其一音中具足眾音,聽者各隨根機而受法不同,是為三輪不思議化。讚佛語德也。「時眾得道百萬億」者,此讚僧寶也。言當「時」在座下聽法的大「眾」,因聞法而「得道」的有「百萬億」之多。「天人俱修出離行」者,以下兩句讚天人大眾。天上、人間的眾生,皆能因聽法而受感動,「俱修出離」污染世間的梵「行」。梵行中包括了「一切菩薩」六度萬行之「道」,然而他們都「能」修「習」。「五忍功德妙法門,十四菩薩能諦了」者,此讚法寶也。五忍: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也。於中修習十波羅蜜,觀察身、受、心、法,不淨、諸苦、無常、無我等,能離三障色心煩惱及其習氣,皆是「功德」,皆是「妙法門」也。「十四菩薩能諦了」者:三賢三十位,束為三位,十地十位,加上等覺地,計十四位。「五忍」的「功德」及「妙法門,十四」位「菩薩」皆「能諦」實「了」知。「三賢十聖忍中行」者,「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十聖」則十地也。皆在五忍中力求進步,所以說:「忍中行」。「唯佛一人能盡」五忍之「源」(良賁疏作原)。「佛法眾海」,即三寶也。大眾數目如海水之多,故曰眾海。此總讚三寶也。此「三寶」中有大寶「藏」,所以接著說:「無量功德於中攝。」此讚所說甚深,以五忍深廣也。藏者,蘊積義。攝,持也。 B 有二頌明四王 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鐵輪王。習種銅輪二天下,銀輪三天性種性,道種堅德轉輪王,七寶金輪四天下。 「十善菩薩發大心」者:十信菩薩修行十善,故以為名。「發大心」者,發菩提心也。發菩提心,極難極難!在華嚴經七十八卷上,彌勒菩薩受善財童子參禮時,為說發菩提心功德,說了一卷書。功德愈大,而發心者愈難。因此十信菩薩的發心,如空中毛,隨風東西,也就是中途遇難而退失。三乘教中要至第六信位置,纔得信心不退。(見教乘法數「五不退」。)據此,則此處之發大心者,當是六信以後的菩薩。菩薩能夠發菩提心而篤行十善,就可以「長別三界苦輪海」了。「三界」是六道眾生生死輪轉的地方。「輪」者,車輪,上下翻轉,無有停息。生死輪轉,受苦無窮,故曰「苦輪」。「海」則喻苦之既深且廣也。「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鐵輪王」者:這兩句及下面的十八頌,涉及大、小乘佛教的問題。小乘佛教徒要遵循佛制的戒律,三衣一鉢,身無長物,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但這是頭陀行。比較鬆弛一點的,則集體的僧團,固然有房子住,個人修行也可以搭蓋小茅蓬為休憇之所。而乞食為生,那是沒有兩樣的。這種生活是嚴肅的、艱苦的。然而他們是為了要斷除貪、瞋,擺脫五欲而超越三界的。大乘佛教則不然。發菩提心的菩薩如果示現比丘身,當然與比丘的行動是一致的。如果示現居士身,則農、工、商、賈、醫、卜、星相、大富長者、宰官、國王、天王的身分,——都可以做,只要不離菩提心而弘法、護法。因此,這一頌裡所說的「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鐵輪王」,就是十信菩薩示現人王的一個證明。「中下品善」者:修行十善時,以銳利勇猛心為之,則為上品;以不激不隨的中庸心為之,則為中品;以緩慢心為之,則為下品。這和官廳裡考績一樣,憑考績的上下而定獎懲。菩薩的修行也是如此。「粟散王」是人間的小國王,如蔴似粟之多。「鐵輪王」是四轉輪聖王之一,福報最小,僅王一洲。「習種銅輪二天下」者,「習種性」為十住菩薩,為銅轉輪聖王,王二大洲。「銀輪三天性種性」者,「性種性」是十行菩薩,示現銀轉輪聖王,王三天下——三大部洲。「道種堅德轉輪王,七寶金輪四天下」者,「道種」性為十迴向菩薩,有堅固的德行示現作金轉輪聖王,王四天下——四大部洲。此預說三賢菩薩,應化之跡。 按良賁疏言,人壽在八萬歲以上,世道淳厚,風俗優美,此時有金輪聖王出世。金輪聖王,人世間福報之最大者。有七寶、千子,以十善化世,不用干戈。小國有不服王化者,王飛金輪以摧碾之。這是多生多劫以無瞋恨心,行菩薩道之所感招。七寶者: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主藏臣寶、主兵臣寶。此中有有情、無情的不同。而主藏臣、主兵臣,則相似今之財政、軍政二部長也。正法念處經、起世經,說得比較詳細。 C 有二十一頌廣讚五忍 (A) 二頌半,伏忍,明三賢 C 有二十一頌廣讚五忍,分六:(A) 二頌半,伏忍,明三賢。 伏忍聖胎三十人,十住十行十迴向,三世諸佛於中學,無不由此伏忍生。一切菩薩行根本,是故發心信心難。若得信心必不退,進入無生初地道。化利自他悉平等,是名菩薩初發心。 「聖胎」,登初住後,名入聖胎。「聖」指佛果而言。以初住至十迴向為三大阿僧祇劫中第一阿僧祇劫,初住則入劫時也。餘三句顯了易明。「一切菩薩行根本」者,行為菩薩之實際踐履。如華嚴經上說,菩薩修布施時,外而國城、妻、子,內而身肉、手、足,頭、目、骨、髓。這一種捨心亦可以驚天地而泣鬼神。所以淨目天子、法財王子、舍利弗,位登六住,因人乞求雙目而退心。「是故發心」不難而「信心難」。信心踏實,則縱有火熱的鐵輪在頭頂上旋轉,終不會退失菩提之心。「若得信心必不退,進入無生初地道」者,若於六信或六住以後「信心」堅定,保證「必不退」轉,則「進入無生初地道」,只是時間的問題。無生忍本在七地以後,但即使依三乘教說,初地菩薩已能斷一分重障、證一分真如(見成唯識論),真如即無生理也。據此,則進入無生初地道非不可能,以初地亦分證無生忍也。況前文講伏忍十迴向菩薩時,本經亦曾說「一切法空,得無生忍」的話呢。「化利自他悉平等,是名菩薩初發心」者:「化利自他」的「他」包含很廣,是凡智力行為不及菩薩的,若聖若凡,都在其內,將自己和他人看成一體——平等——,如解衣衣之、推食食之之類,來推行教化。那麼,這就是菩薩初發心的標準。 (B) 五頌半,信忍,明初、二、三地 歡喜菩薩轉輪王,初照二諦平等理,權化有情遊百國,檀施淸淨利羣生。入理般若名爲住,住生德行名爲地。初住一心具眾德,於勝義中而不動。 初、二頌明初地。「歡喜菩薩轉輪王」者,初地名歡喜地。「轉輪王」者,初地菩薩現轉輪王身以化世也。此句自是根據上文「菩薩云何化眾生」一科而來。彼中文云:「若菩薩摩訶薩(初地菩薩)住百佛剎,作贍部洲轉輪聖王。」但前此五忍一科中講伏忍道種性十迴向菩薩文云:「復次道種性菩薩,修十迴向……,此位菩薩作轉輪王,能廣化利一切眾生。」據此,則與本頌「中下品善粟散王……七寶金輪四天下」之三頌,極端矛盾。依華嚴經三十四卷,初地菩薩作閻浮王,二地作轉輪聖王,三地作三十三天王,乃至十地作摩醯首羅王,彼此多有不同,殊令人有無所適從之感。姑記於此,以供博學者之參考。 「初照二諦平等理」:「二諦」,真諦與俗諦也。真諦是理,俗諦是事。菩薩運用真、俗二智,微密觀察,洞見理事相即,性相互容,居一理而應萬事,故曰平等。觀察即「照」。初地菩薩纔得有此見地,故曰「初照」。「權化有情遊百國」者:「權化」,以權巧方便智以化有情。初地菩薩能遊百佛世界,而以「清淨」「檀施」以「利群生」。「檀施」即布施,布施而曰「清淨」者,不著布施相。如金剛經所言:「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也。「入理般若名為住」者,「理般若」即般若理,實相般若也。「入」者,證入。初地菩薩證一分真如,得到應無所住而住,所以名為「住」。自此以後,所有廣大利他德行,皆由此而生。「地」者,生發義也。「初住一心具眾德」者,這一「初住」即是初地,不是住、行、向、地之住。初地既分證一分真如,即是一心而能具足無量德行,如遊百佛國而化百世界的眾生,亦四祖道信大師所說:「百千法門,同歸方寸;河沙妙德,總在心源。」故曰「具眾德」。「於勝義中而不動」,是即所謂「動而常寂」也。菩薩雖遊化百佛世界,而心常寂然,常住勝義諦的真理之中。禪宗所謂「坐斷乾坤」,或者「虛空粉碎,大地平沈」也。 離垢菩薩忉利王,現行六趣千國土,戒足淸淨悉圓滿,永離誤犯諸過失。無相無緣眞實性,無體無生無二照。 次、二頌半明二地。第一句明二地菩薩現身為「忉利王」。第二句說二地菩薩教化眾生的化境。「六趣」即六道眾生。「千國土」是二地菩薩現身教化的範圍。「戒足清淨悉圓滿」者,二地菩薩修戒波羅蜜多。戒有在家、出家的不同,出家又有大、小乘的分別。只要是檢束身、口、意三業的戒條,菩薩無不守持,所謂「持戒清淨如滿月」。如滿月,就是戒足。「永離誤犯諸過失」句,顯了易知。「無相無緣真實性」者,二地菩薩所觀之境。良賁疏言:「上句明境,妄執緣生,圓成異故。」意謂:緣生屬於依他起性,於依他起上不起遍計執,當體即是圓成實。所以緣生無緣,而圓成無相。非真實性而何?「無體無生無二照」者,二地菩薩能觀之智也。智不是物質,有體相,有生滅,所以說無體無生。然智慧之照燭功能,於事理之平等不二,則徹了無遺。 發光菩薩夜摩王,應形往萬諸佛刹,善能通達三摩地,隱顯自在具三明。 三、一頌明三地。「發光菩薩」,三地也。「夜摩王」,三地菩薩所示現之身分。夜摩,欲界之第三天也,譯言時分。此天以花開花謝而為時間之決定。「應形往萬諸佛剎」者,三地菩薩雖然現身而為夜摩天王,但為大悲心所驅使,「應」眾生之要求,而「往萬」「佛剎」去現「形」教化。「形」即是分身,也可以說是化身。「善能通達三摩地」者,三地菩薩之所修也。「三摩地」,譯言等持,於真理平等而持。此是工夫,也可以說是三昧或禪定,三地菩薩「善能通達」。「隱顯自在具三明」者,三地菩薩所修得之結果也。「隱顯」指身體的現前不現前而言。或隱或顯,則視環境之需要與否而言,故曰「自在」。「具三明」者,天眼明、宿命明、漏盡明。三地菩薩所具之德,序品中已講過。 歡喜離垢與發光,能滅色縛諸煩惱,具觀一切身口業,法性淸淨照皆圓。 四、一頌總明初、二、三地也。初句,初、二、三地的名號。「能滅色縛諸煩惱」者,「色縛」的「色」,指外在的五塵。老子道德經上說:「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五音令人耳聾,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這皆是「色」。目盲、口爽、耳聾、發狂,則都是形容的「縛」,可以易知。由「色」而起之貪、瞋、癡、愛,皆煩惱也。初、二、三地,力「能滅」此。「具觀一切身口業」者,初、二、三地菩薩「具觀身口」意三所有的作「業」,皆使之趨於正軌。智「照性法」,本體「清淨」,離諸垢染。所有的智德、斷德,無不「皆圓」。永嘉大師證道歌上說:「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即是此義。 (C) 四頌,順忍,明四、五、六地 焰慧菩薩大精進,覩史天王遊億刹,實智寂滅方便智,達無生理照空有。 初、一頌明四地。四地菩薩專修精進波羅蜜多,故曰「焰慧菩薩大精進」。「覩史天王遊億剎」者,四地菩薩現身作此天王而遊行於億數的佛剎,宣示法化。四地菩薩所用利生的工具是「方便」權巧的「智」慧,因為「實智」是「寂滅」的。「寂滅」者,如心經上說:「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空相就是實智之體。所以經說:「實智寂滅方便智。」二地菩薩證得此一寂滅真理,就可以「達無生理照空有」。「無生理」是整體的,而可以地地分證。「達無生理」,即四地菩薩之分證一分真理也。達到此一分真理,所起之根本、後得或權、實二智,分「照」事理之誰為「空」,誰為「有」。 難勝菩薩得平等,化樂天王百億國,空空諦觀無二相,垂形六趣靡不周。 次、一頌明五地。第五「難勝」地「菩薩」證「得平等」真如之理,示居於「化樂天王」的位置,而分身遊化於「百億」佛「國」。然此乃說五地菩薩所證之理、所居之位與所化之境也。「空空諦觀無一相」者,所觀境也。「諦觀」者,誠諦而觀,不是膚淺如皮相的看法。諦觀什麼呢?諦觀理性本空,一切的事相亦空,故曰「空空」。既曰「空空」,則事理「無二相」矣。菩薩非如小乘,雖證於空而不著於空,所以他能「垂形六趣」,也就是分身六道,「靡不周」遍。「垂」者,由上而下。「靡」者,無也。 現前菩薩自在王,照見緣生相無二,勝義智光能遍滿,往千億土化眾生。 三、一頌明六地。「現前菩薩自在王」者,「現前」地「菩薩」現身為他化「自在」天「王」,此說菩薩之地位。欲界第六天名他化自在天,是魔王波旬所居,常為佛法之害。世尊成道之前所降之魔、維摩經上之魔女請佛提前涅槃,皆此天也。「照見緣生相無二」者,所見理也。「緣生」,指十二緣生也。(見前長行中引華嚴文)第三句、「勝義智光」者,第一義諦之光,菩薩能全盤了知,故曰「遍滿」。所證理智也。菩薩以此智光,分身「千億」佛「土」而「化眾生」也。 焰慧難勝現前地,能斷三障迷心惑,空慧寂然無緣觀,還照心空無量境。 四、一頌總明四、五、六地菩薩也。初句菩薩名。次句「能斷三障迷心惑」者,長行中謂為「心煩惱縛」。解曰:「心煩惱縛」者,「迷心」之煩惱「惑」,細煩惱也。若依小乘斷證來說,則為俱生思惑;其體則為貪、瞋、癡——三障。斷盡,則成阿羅漢矣。若依大乘法相,則俱生細惑至七地斷盡,與頌文則一位之差耳。「空慧寂然無緣觀」者,據良賁疏言:「言空慧者,結實智也。言寂然者,結平等也。言無緣觀者,結照見緣生相無二也」。實智,在四地一頌中。平等,在五地一頌中。照見緣生相無二,在六地一頌中。「還照心空無量境」者,既得實智平等、緣相無二,則晴空萬里,慧月澄明。以其光輝「還照」自體,則「心空」境寂,而又不遺一物也。故曰:「無量境。」 (D) 五頌,無生忍,明七、八、九地 遠行菩薩初禪王,住於無相無生忍,方便善巧悉平等,常萬億土化群生。 初、二頌半明七地菩薩。七地名「遠行」地,現身為色界「初禪天王」。他的證悟是安「住於無相無生忍」。依唯識宗的說法,六地有相、有功用,七地無相、有功用,八地無相、無功用。「無相」,謂無我、人、眾生、壽者之四相。七地已能實踐,以七地斷人、我執,就是煩惱障盡也。有功用者,於菩薩道尙須努力以赴。八地則任運前進,無須著意矣;七地尙差一籌。「無生忍」,真如理也。解釋如前。七地菩薩無人、我相,所以以「方便善巧」的權智,等視一切眾生,故曰:「悉平等。」佛法是無國界的。七地菩薩於人、我既無自、他之相,因此在界域上,他能「常萬億土化群生」。 進入不動法流地,永無分段超諸有,常觀勝義照無二,二十一生空寂行。順道法愛無明習,遠行大士獨能斷。 七地向前邁步,則「進入」八地「法」海常「流」之「地」。因為七地斷除我愛執藏,故「永無分段」生死而「超」然於三界二十五「有」之外也。二十五有名「諸有」。「常觀勝義照無二」者,七地菩薩「常」常「觀」察「勝義」諦,而起事理「無二」之「照」。「二十一生」者,初地至七地,每地有入、出、住三心故。「空寂行」者,般若行也。般若多分言空。無空,則不能成菩薩行之有。所謂「坐水月道場,作空花佛事」也。「順道法愛無明習,遠行大士獨能斷」者:六地以前的菩薩出定、行道,因未能斷盡煩惱障,於「順道」善「法」尙有「愛」惜之情。那是「無明」的「習」氣。到了七地「遠行大士」,就「獨能斷」除。如刈蔓草,連根挖去。「遠行」,七地菩薩名。 不動菩薩二禪王,得變易身常自在,能於百萬微塵刹,隨其形類化眾生。悉知三世無量劫,於第一義而不動。 二、一頌半明八地菩薩之位置。八地「菩薩」名「不動」。為行菩薩道,現身而作色界「二禪」天「王」。「得變易身」者,吾人現前所受之血肉身名分段身,至七地菩薩斷人、我執而止。然而無身,何以行道呢?這就談到變易身了。變易身者,隨所需要、隨其心念,變易其形體以適應之也。既非胎生,則所有生存條件概不需要。故曰:「常自在。」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說,觀世音菩薩應以小王身得度者,即現小王身而為說法;應以天大將軍身得度者,即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如是者有三十二身。然在佛果,則名應身、化身,或應化身;在菩薩則為變易身。在佛果則如月映千江,無心而為之耳。然則「能於百萬微塵剎,隨其形類化眾生」之二句,可不解而知之矣。「悉知三世無量劫,於第一義而不動」者:八地菩薩宿住智通特別進步。他能「知」道過、現、未「三世無量劫」的種種事,更能徹悟到「娘生鼻孔原來直」,所以不住而住,「於第一義」諦中「常不動」。這如六祖壇經上六祖大士說:「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可以互相印證。 善慧菩薩三禪王,能於千恆一時現。常在無爲空寂行,恆沙佛藏一念了。 三、一頌明九地菩薩。九地「菩薩」名「善慧」,現身而作色界第「三禪」天的天「王」。菩薩雖有此能力,他的度生事業並不局限於此。所以菩薩「能於」一「千」個「恆」河沙數的世界中,在同「一時」間而「現」身遍滿。這是「千江有水千江月」的境界了。但是菩薩雖分身如此之多,卻動而常寂,「常在無為空寂行」中,如天上的月亮,雖印映於千江,而本月不動。不像我們遇到幾件事一齊來,就要急得滿頭大汗,手足無措。華嚴經上說,九地菩薩具多種無礙辯才。我們讀「恆沙佛藏一念了」,就可以知道了。「佛藏」是佛法的三藏。「恆」河「沙」數的佛藏,菩薩能「一念了」知,則其智慧如海,又安足為奇!我們如要迎頭趕上,那就唯有讀經,放棄那些名利的勾當,讓沒出息的人去搞罷。 (E) 一頌半,寂滅忍,明十地、等覺 法雲菩薩四禪王,於億恆土化群生,始入金剛一切了,二十九生永已度。寂滅忍中下忍觀,一轉妙覺無等等。 十地菩薩說法如雲,重重無盡,故名「法雲」。「菩薩」現身為色界「四禪」天「王」,能「於」一「億恆」沙佛「土」說法而教「化群生」。「始入金剛一切了」者,十地而後有等覺,等覺後,心運用喻如金剛之定力,斷最後一品生相無明,入妙覺而成佛。這裡把等覺略去了。由十地「始入金剛」喻定。「一切了」者,就是斷最後微細無明而入妙覺。無量劫來如恆河沙數的六道往返,生死死生,如千年暗室,一燈能破。故曰:「一切了」也。「二十九生永已度」者,每地入、出、住三心,應該是三十生,而十地出心就是成佛了,所以只說二十九生。「寂滅忍中下忍觀,一轉妙覺無等等」者:前面長行中不是說有五忍嗎?前四忍分上、中、下三品,第五寂滅忍只分上、下兩品,下品配十地。所以說:「寂滅忍中下忍觀。」此無間道斷惑也。無明一斷,「一」剎那間,即「轉」入「妙覺」而成極果。此解脫道證理時也。佛果位置極高,再沒有等於佛果的位置來與之相等,故曰:「無等等。」 (F) 二頌半,總明八、九、十地及等覺 不動善慧法雲地,除前所有無明習,無明習相識俱轉,二諦理圓無不盡。 初、一頌明八、九、十地。據大乘起信論說:「真如不守自性,一念妄動而有無明。」此最初生相無明也。無明是俱生所知障。在三乘教中登初地以後,地地分斷;在一乘教則登初住以後,位位分斷。此三乘教也,故說「除前所有無明習」。「習」言其極微細也。再說無明初起,挾真如而為阿賴耶識。所以起信論上又說:「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合和,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此中如來藏與不生、不滅,皆指真如而言;生、滅心,則無明也。又要講到唯識宗了。成唯識論上講轉八識成四智,而阿賴耶識轉成大圓鏡智。所以本經上說:「無明習相識俱轉。」實際上,「無明」就是「習相」,也就是「識」。到金剛後心,一時俱轉成大圓鏡智。由於有此智慧之光,對真俗「二諦」之「理」,「無有不盡」者矣!禪宗所謂「虛空粉碎,大地平沈」者,此也。 正覺無相遍法界,三十生盡智圓明,寂照無爲眞解脫,大悲應現無與等。湛然不動常安隱,光明遍照無所照。 次、一頌半明正覺位。三覺圓,萬德具,就是「正覺」。故成佛亦名成等正覺,法身德也。然「正覺無相」,其體則「遍」滿「法界」。楞嚴經說:「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可以證知。「三十生盡智圓明」者,十地位滿,「三十生」已完成,阿賴耶識已一變而為大圓鏡智矣。故曰:「智圓明。」此智德也。「寂照無為真解脫」者:「寂」而常照,「照」而常寂,「無為」而無所不為,「真解脫」德也。所謂無所不為者,則運「大悲」心,為眾生「應現」一切身、一切利,除佛而外,「無與等」者。「湛然不動常安隱」者,無為也。「光明遍照無所照」者,無眾生相也。 D 有一頌,因果對明 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一切有情皆暫住,登金剛原常不動。 「三賢十聖」的菩薩,都是因位的賢聖,必須假借異熟報體的「果報」之身,修行六度萬行。「唯」有「佛一人居」於清「淨」報「土」,以其因圓而果滿也。後二句,顯因果二位之不同也。 E 有一頌半,結讚佛德 如來三業德無量,隨諸眾生等憐愍,法王無上人中樹,普蔭大眾無量光。 初、一頌不動而遍,亦頌身德。「如來三業德無量」者,「三業」:身、口、意業也。「如來」具有三輪不思議化:身業神通輪,口業說法輪,意業變化輪。有此三輪,隨便運用,所以無邪不摧,無正不顯,其「德無量」矣!「隨諸眾生等憐愍」,文顯可知。「法王無上人中樹,普蔭大眾無量光」者,此頌佛身德也。佛為一切智人,號稱說法之王。人王中有大國、小國,法王之上,則無有再上,故曰「無上」。「樹」有蓋覆之用,使人得到清涼。佛懷普濟,則「人中」之大「樹」也。「普蔭大眾」,即述樹之功能。「無量光」:「光」有照燭之功。無有邊際,故曰「無量」。光之為物,有形而無質,顯佛之功用,雖有而不著於有也。 口常說法非無義,心智寂滅無緣照。 次、半頌頌佛口德與智德也。常言道:話不在多,必須言之有物。世尊「說法」四十九年,譯至中國者九千多卷。倘「無」意「義」,何必饒舌?古今人又為什麼不憚煩瑣而多廢紙墨耶?「心智寂滅無緣照」者:「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是我佛用「心智」之寫照。無心用,則「寂滅」湛然,「無」能「緣」之心,無所「照」之境矣! F 有一頌明法益 人中師子爲演說,甚深句義未曾有,塵沙刹土悉震動,大眾歡喜皆蒙益。 「師子」,獸中之王。佛亦「人中師子」也。世尊自成佛以來,「為」眾生所「演說」的「甚深句義」,於此世界「未曾有」也。世間學問無盡,而波斯匿王一概抹煞,豈不太嫌武斷乎?蓋世間學問,百分之九十都是世諦流布,於心、於性,無關痛癢。即使有東、西洋哲學、中國宋、明的理學、宗教學等,凡涉及形而上學者皆在門外摸索,很少有能探驪得珠者。難怪孔夫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有味哉斯言也!「塵沙剎土悉震動,大眾歡喜皆蒙益」者,這可說是申明「未曾有」的道理。佛陀說法,能使「塵沙剎土」悉皆「震動」,而「大眾」得到未曾有的佛法,「皆蒙」受法「益」,皆大「歡喜」也。 G 有半頌雙明禮讚 世尊善說十四王,是故我今頭面禮。」 「十四王」,即五忍十四位。餘文可知。 ❸ 法利 A 現證利 ❸ 法利,分三:A 現證利。 爾時,百萬億恆河沙大眾聞佛世尊及波斯匿王說十四忍無量功德,獲大法利,聞法悟解,得無生忍,入於正位。 據良賁疏言:「無生忍者,隨其所應,此多地前無生忍也;入於正位者,即初地位也。」蓋無生忍,諸說不同,故說「隨其所應」。聽法貴在有所得。得無生忍、入於初地之位置,不虛說者、聽者之辛勞矣。 B 宿命利 爾時世尊告大眾言:「是波斯匿王巳於過去十千劫龍光王佛法中爲四地菩薩,我爲八地菩薩。今於我前,大師子吼。如是、如是,如汝所說,得眞實義,不可思議。唯佛與佛,乃知斯事。 世尊以宿住智通讚許並印可波斯匿王所說。「如是、如是」,印可之詞。「得真實義」下,讚許之詞。「唯佛與佛,乃知斯事」,唯佛能知者,波斯匿王竟如瓶瀉水,了無餘剩,是讚之至也。波斯匿王有如此深厚宿根,固知現人王身,擁護佛法。即十六觀經上說,他被太子阿闍世王幽囚,亦有所為而為之也。 C 聞法利 分六: (A) 總讚 善男子!此十四忍,諸佛法身、諸菩薩行,不可思議,不可稱量。 「諸佛」以「法」界法性為「身」;「十四忍」為三賢十聖「諸菩薩」修「行」之路。將果就因,故如此說。「十四忍」有如慈舟,能運凡成聖,運聖成佛,故曰:「不可思議。」云云。 (B) 别明 分七: a 顯般若用 何以故?一切諸佛皆於般若波羅蜜多中生,般若波羅蜜多中化,般若波羅蜜多中滅。而實諸佛,生無所生,化無所化,滅無所滅。 「諸佛」證得「般若」體性,乘體起用,所以「生」、「化」、「滅」,皆在般若中運行。如水能載萬斛之舟,水固無心,舟亦無心,任運而行,能辦大事。諸佛施行教化,亦是如此。無「生」、「滅」、變「化」之迹。如王宮誕生、雪山成道、祇園說法、雙林示寂,皆當作如是觀也。 b 顯般若體 第一、無二,非相、非無相,無自、無他,無來、無去,如虛空故。 般若如大火聚——觸之,則燒;攖之,則燎——,所以稱為「第一、無二」。般若之體,也就是性理,觀如來品中已數數言之。讀者只須於「如虛空故」一句話去體會,則「非相、非無相」之三句,不言可知。蓋虛空體非一切,而能容納一切也。 c 與眾生共 善男子!一切眾生性無生滅,由諸法集,幻化而有。蘊、處、界、相,無合、無散。法同法性,寂然空故。 此就眾生言般若體空。「一切眾生性無生滅」者,眾生的現象本來就是生滅不已的,但這是外在的幻相。其本性則與般若同體,是無生、無滅的。其所以然有生滅者,「由諸法集,幻化而有」。法是什麼?四大、五塵也。由四大、五塵的集合,幻成此一世界與人生,所以叫幻化而有。「蘊、處、界、相,無合、無散」者,因此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合」為人生與世界,無有能合之者;「散」者歸於虛無,無有能散之者。法法性體,雖有而無,所以「法同法性,寂然空故」。 d 就路指歸 一切眾生,自性淸淨。所作諸行,無縛、無解,非因、非果、非不因果。諸苦受行,煩惱、所知,我相、人相,知、見、受者,一切空故。 此就眾生行為指示般若體空。「一切眾生」的「自」體「性」本來是「清淨」而無染污的。只以真如不守自性,一念妄動,而成為阿賴耶識。由於阿賴耶識的活動強,所以纔有「所作諸行」。「諸行」是吾人一生善、惡、不動業之行為也。善惡為因,受果名「縛」。只須了知因緣生,其體如幻,則「無縛、無解」矣。昔道信禪師遇三祖僧璨,為他作禮,請求他說:「願和尙慈悲,賜我以解脫法門。」三祖曰:「誰縛汝?」四祖於言下頓悟。「非因、非果、非不因果」者:般若體空,因果沒有著處,故「非因、非果」;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故曰:「非不因果。」永嘉大師證道歌上說:「夢裡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即是此義。「諸苦受行」者,三苦、八苦,名為「諸苦」。諸苦是吾人經常所感「受」者。苦與吾人結了不解的緣。有時候遇到某些環境而以為樂者,那是在做夢。不但不知樂即是苦,或樂是苦因,並且在苦樂糾纏的環境中,仍然在造業。那就是「行」。「煩惱、所知」,是粗、細二種障名。「我相、人相,知、見、受者」,是二障所起的執著。「知、見、受者」,淺言之,就是各人的知識學問和所感受的環境。知識學問和環境的衝破,不管於社會、國家是好是壞,到底都是空的,所以說:「一切空故。」秦皇、漢武,就是個例子。然而這並不是善惡不分、是非不明,這只是就般若自體上說的。 e 再示般若體 法境界空,空、無相、無作,不順顚倒,不順幻化,無六趣相,無四生相,無聖人相,無三寶相,如虛空故。 「法境界」者,「法」是蘊、處、界等以及本文中的三性、六趣、四生、三寶等,皆是「法」,皆是「境界」。所以然說它是空者,以諸緣所生,本性自「空」。「空、無相、無作」是三三昧。「不順顛倒」者,遣遍計執性。「不順幻化」者,幻化而有之法,是依他起法。「不順」,亦遣除之意。「無六趣相」下,「六趣」、「四生」、「聖人」、「三寶」,雖有染淨之不同,然皆緣生無性,從圓成實性體上說,所以斷定它「如虛空故」。此文頗合上上乘禪。 f 三示般若體 善男子!甚深般若,無知、無見,不行、不緣,不捨、不受,正住觀察,而無照相。行斯道者,如虛空故。 世尊再呼波斯匿王而告之曰:「善男子!甚深般若。」「甚深般若」者,實相般若也。實相般若,不可以色見,不可以聲求,所以「無知、無見」。也不可以心「行」來「緣」慮,所以「不行、不緣」。去之不可,曰「不捨」;即之不能,曰「不受」。「正住觀察,而無照相」,此修行人用功最得力時也。能觀之智,「正住觀察」所觀之理時,心與理冥,智與神會,都「無照相」之可言。禪宗祖師云:「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恁麼得?」「行斯道者,如虛空故」:「行斯道者」,用功之人也。禪師之言曰:「正恁麼時,作麼生道?」讀者,試收心反觀! g 結示般若體 法相如是,有所得心,無所得心、皆不可得。 這是世尊具體而明確的一個指示。學者必須知道「法相」本來「如是」。這裡的「法相」,實在是法性,如心經上的「是諸法空相」的「相」,乃諸法之性體,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有所得心」,則墮於常;「無所得心」,則墮於斷。執斷、執常,皆凡夫、外道之見,不順法性。所以說:「皆不可得。」也。法華經上說:「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可以證知。 是以般若非卽五蘊,非離五蘊;非卽眾生,非離眾生;非卽境界,非離境界;非卽行解,非離行解。如是等相,不可思量。 此於實相般若之補充說明。「非即五蘊」下三對,如前可解。「如是等相,不可思量」者,性相即、離之妙,不可以想像也。 是故一切菩薩摩訶薩,所修諸行,未至究竟,而於中行。一切諸佛知如幻化,得無住相,而於中化。故十四忍,不可思量。 由於實相般若之不可思議,所以「一切菩薩」振奮其大願精進之力,「所修」之十度「諸行」,在「未至究竟」位之前,「而於」十四忍「中」向前邁進。邁進,「行」也。至於「一切諸佛」,則已功行圓滿,於一切諸法「知如幻化,得無住相」,但大悲不捨眾生,「而於」十四忍「中」,隨其根器,展轉教「化」。「故十四忍」位策動菩薩、諸佛,化化無窮,法輪常轉,而其功德「不可思量」矣!此中「無住相」,即實相般若也。 (C) 說者功德 善男子!汝今所說此功德藏,有大利益一切眾生。假使無量恆河沙數十地菩薩說是功德百千億分,如海一滴。三世諸佛,如實能知,一切賢聖,悉皆稱讚。是故我今略說少分功德。 此讚說法之人。文中之「功德藏」讚五忍十四位也,五忍十四位中,含藏鍛聖鍊凡之功德故。此種功德,「十地菩薩」歎莫能窮,唯有「諸佛如實能知」。餘文易解。 (D) 法之功德 善男子!此十四忍,十方世界過去、現在一切菩薩之所修行、一切諸佛之所顯示,未來諸佛、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若佛、菩薩不由此門得一切智者,無有是處。何以故?諸佛、菩薩無異路故。 此十四忍,「十方」三世「一切菩薩」皆依之而「修行」,「一切諸佛」皆依之而「顯示」。「顯示」,為人演說也。「佛與菩薩」皆「由此門得一切智」。「得一切智」,成佛也。愣嚴經謂:「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所以「諸佛、菩薩」之成佛,捨此無路,捨此無門。故曰:「無異路故。」 (E) 聽信功德 善男子!若人聞此住忍、行忍、迴向忍、歡喜忍、離垢忍、發光忍、焰慧忍、難勝忍、現前忍、遠行忍、不動忍、善慧忍、法雲忍、正覺忍、能起一念淸淨信者,是人超過百劫、千劫、無量無邊恆河沙劫一切苦難,不生惡趣,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讚聽者和信受者的功德,同時也含有誘掖的成分在內。「住忍」至「正覺忍」為十四忍。「聞此」,就是如果有人聽到十四忍中菩薩修行的全部或一部分,而「能」生「起一念清淨信者」——淨信就是信而能受——,那麼這個人的功德可大了。他能「超過」「恆河沙劫」數應受的「一切苦難」,而且「不生惡趣」,「不久」還會證得「阿耨」「菩提」。這自是世尊的大慈和說法的苦心予我們以誘掖提拔。無如世人貪愛、迷心。人欲泛濫,未免說者諄諄,聽者邈邈耳。 (F) 聽眾得益 是時十億同名虛空藏菩薩摩訶薩與無量無數諸來大眾,歡喜踴躍,承佛威神,普見十方恆沙諸佛,各於道場說十四忍,如我世尊所說無異。各各歡喜,如說修行般若波羅蜜多。 「是時十億」至「歡喜踴躍」是聽眾同得法喜。「承佛威神」至「所說無異」是佛的威德神力加被在會的聽眾,以天眼通,見「十方恆沙諸佛」,各於本處說同一樣的般若,顯般若之理,普遍十方。「各各歡喜」下,是如其所說的而去修行,不像我們聽了罷了。 ③ 答以何相而住觀察 ❶ 正說 A 徵答 ③ 答以何相而住觀察,分三:❶ 正說,二、誡勸,三、結益。一中二,A 徵答。 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汝先問云:『復以何相而住觀察?』菩薩摩訶薩應如是觀。 此是本品之初波斯匿王所提出來的第三個問題——「復以何相而住觀察?」 「爾時」,上文說完之時。「世尊」又昭「告波斯匿王」說:「你在前面不是問過『復以何相而住觀察』嗎?」也就是說,菩薩於修行、化眾生而外,也得要自己有種禪觀——觀察——的功夫。因為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的四度側重在利他,如之何能注意於禪定,使之生發根本、後得二智,而作根本上的解決呢?我告訴你吧!「菩薩摩訶薩應如是觀」:應當遵照我下文所說的方法,——去觀察。 B 別觀 (A) 五蘊如幻觀 B 別觀,分七:(A) 五蘊如幻觀。 以幻化身而見幻化。正住平等,無有彼、我。如是觀察,化利眾生。 第一個基本觀念,將自身、他身的一切,看得如幻、如化。太認真,就是執著。執著隨各個人的身分、地位而有大小,其遺害於個人、他人,或社會、國家,以至於世界,則有不可勝言者矣!所以菩薩要「以幻化身而見幻化」。「幻化身」是觀察自己如幻、如化;「而見幻化」是觀察他人以及世界,悉皆如幻、如化。有此基本觀念,而後以幻修幻,「坐水月道場,作空花佛事」。庶幾於自、於他,兩皆有利也。 「正住平等,無有彼我」者,此是正觀,請讀者注意。如之何謂之「正住」?「正住」者,無住也。實相般若之體,無在、無不在,所以名為無住。以能觀之智正對所觀之理的時候,能所一如,理智平等。「彼」,一切人、一切境界;「我」,我所見到的一切境界,人法雙亡,境智俱泯,亦復平等平等,故曰:「無有彼、我。」禪宗所謂「正恁麼時」也。「如是觀察,化利眾生」,文顯可知。 然諸有情,於久遠劫,初刹那識,異於木石。生得染淨,各自能爲無量無數染淨識本。 此明五蘊如幻。以下為上文自他如幻作一詳細的註腳。識為五蘊之本,故先說識,且從識之初起時說起。「然諸有情,於久遠劫,初剎那識」者:「久遠劫」,不能確定其時間也——無明無始。最初真如不守自性,一念妄動,此即無明之根本。無明之根本,挾真如而成識——本識——即「初剎那識」。一念妄動之一念,即剎那義。此最初識,無有分別,但不是沒有知覺,所以「異於木石」。「生得染淨」者,法爾如然的最初識,有其「染、淨」的兩面。所以,「各自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本」。染、淨兩面名為「各」。起信論上說:「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依次而有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是即以最初識為「本」識,而「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之證也。境界繁多,故識亦無量。 從初刹那不可說劫,乃至金剛終一刹那,有不可說、不可說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名色蘊,心名四蘊,皆積聚性,隱覆眞實。 「從不可說」的「劫」數以前「初」一「剎那」起,「乃至金剛」喻定的時候「終一剎那」,在這一個因果距離遙遠的時間之中,「有不可說、不可說」的「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而為五蘊之本。「皆積聚性,隱覆真實」者,一根本識——阿賴耶識——具有見、相二分。見分名心,相分名色。色、心二法,分而為五蘊,彼此互相連鎖,「隱覆真」如「實」性,如烏雲之隱蔽日月,不但放不出光芒,而風雲雷雨,鬧得天翻地覆。五蘊亦復如是。眾生自受此五蘊之身以來,起貪、瞋、癡,造殺、盜、婬,因業受報,六道升沈,無有了期。淨士詩裡有這麼一首:「塵沙劫又塵沙劫,數盡塵沙劫未休。毀滅山河終有日,悠悠生死不繫舟。」讀此,不禁泫然。 大王!此一色法生無量色。眼得爲色,耳得爲聲,鼻得爲香,舌得爲味,身得爲觸。堅持名地,津潤名水,煖性名火,輕動名風。生五識處,名五色根。如是展轉,一色、一心,生不可說無量色、心,皆如幻故。 此別釋色法如幻也。「色」為可見、可對色。「聲」、「香」、「味」、「觸」,為不可見、可對色。「地」以「堅」為性,「水」以「津潤」為性,「火」以「煖」為性,「風」以「輕動」為性。然而攏總,皆屬色法。「眼」、「耳」、「鼻」、「舌」、「身」,是「生五識」之「處,名五色根」。如依唯識學來說尙嫌籠統。據唯識學上說,我們手能捉摸得到的眼、耳等五根,是扶根五塵;真正的五根,是清淨四大所成,名為淨色根,須天眼始能見,相似於生理學上的視、聽等神經,微細到用顯微鏡始能看到。淨色根始能發識。多少人有眼球在而不能見,那就是淨色根壞了。「如是展轉一色一心,生不可說無量色、心,皆如幻故。」心色交融,互相糾結,有如亂蔴,不可究詰者矣。然皆猶如幻化,旋生旋滅,旋滅旋生。 (B) 諸受如夢觀 善男子!有情之受,依世俗立,若有、若無,但生有情妄想憶念。作業、受果,皆名世諦。三界、六趣一切有情,婆羅門、刹帝利、毘舍、首陀,我、人,知、見,色法、心法,如夢所見。 此釋諸受如夢也。世尊再呼波斯匿王而告之曰:「『善男子!有情』們所感『受』的,也就是聲色犬馬、嬌妻美妾、高官厚祿、高房大廈的享受,『依世俗立』。世俗皆相有性無、虛假不實也。虛假不實,所以『若有、若無』,徒然地為『有情妄想憶念』。如看電影,正放影片時,似乎一切皆真、『若有』;及至終幕『若無』,而觀者在歸途上,猶自『憶念』幕上的情節。在此如電影放映的過程中,『作業、受果,皆名世諦』,自作還是自受也。所以『三界、六趣』,乃至『色法、心法』,皆是一場春夢。」「婆羅門」,譯云梵志;「剎帝利」,譯云王族;「毘舍」,譯云商賈;「首陀」,譯云農、工、奴隸。印度之四姓,乃階級制度下之產物,亦婆羅門之惡作劇也。 (C) 諸名如響觀 善男子!―切諸名,皆假施設。佛未出前,世諦幻法,無名、無義,亦無體相。無三界名,善惡果報、六趣名字。諸佛出現,爲有情故,說於三界、六趣、染、淨無量名字。如是一切,如呼聲響。 此釋諸名如響也。有為、無為,世、出世法,千變萬化,各有其名,故曰:「一切諸名。」「皆假施設」者,法本無名,由人而興。譬如日、月,中國人名為日、月,則各國亦隨他們造字之人假定而安立之。「佛未出」世以「前,世諦幻法,無名、無義,亦無體相」者,「名」為能詮,「義」為所詮。世諦名義,不稱實體,皆是不實,故云無也。法法皆從緣生,所以無有體相。由於「諸佛出現」,纔有「三界」、「六趣」、「染、淨」諸法「無量名字」。然此皆有關佛法名相,用之以激動眾生止惡修善者。但雖有名字,「如是一切如呼聲響」。「呼聲響」者,如遇某種山谷,大聲叫喚,則有反響。 (D) 有為如焰觀 諸法相續,念念不住,刹那刹那非一、非異,速起、速滅,非斷、非常。諸有爲法,如陽熖故。 此釋諸法如陽焰也。「諸法」,諸有為法。諸法的存在「念念不住,剎那剎那」新陳代謝。前者已滅,後代者來,故曰:「速起、速滅」,如鐘錶上的秒針相似。前滅後生,故「非一」;生滅皆在一法上立,故「非異」。前滅後生,故「非斷」;後者不是前者,故「非常」,是名「相續常」。有「如陽焰」,像春末、夏初之交,泥土受陽光的蒸發,水分化成氣體佈滿上空,在陽光的照曬之下,視之如水。所以佛經上喻貪夫殉財色如渴鹿趁陽焰,以假為真,愚癡可愍。 (E) 相待電月觀 諸法相待,所謂色界、眼界、眼識界,乃至法界、意界、意識界,猶如電光,不定相待;有、無,一、異,如第二月。 此釋諸法相待假,如電光也。「諸法相」對「待」而有,有如束蘆。諸如十八界中的「色界」,與「眼界(眼根)」相對,為「眼識界」所取,有可意、不可意的觀念產生。無「色界」,則無此觀念矣。又如生物,有男女性的配合,乃有下一代的產生。有種子,有水、土、日光、空氣,乃有植物生。如是「乃至法界」。「法界」,法處所攝色,也就是意識心所現之五塵影子。為「意界(意根)」所對,有「意識界」生,而有離合、取捨、恩怨等觀念產生。然而這一切的觀念,皆悉「猶如電光」。是「不定」法,「相待」而有的。不定者,如一丈長的物體,本無長短之可言。一丈與五尺者相對,則一丈者為長,五尺者為短。一丈與二丈相對,則一丈者又為短矣。五尺與二尺五相對,則五尺者又轉而為長矣。此一長短,皆相對而有。「有、無,一、異」,如密嚴經偈云:「世間妄分別,見兎等有角。不了角非有,因言兎角無。分析至極微,求角無所有。要待於有法,而起於無見。」「如第二月」者,捏目而見天上有第二月。第二月之有、無,吾人可以想見。 (F) 緣成如泡觀 諸法緣成,蘊、處、界法,如水上泡。 此釋諸法緣成如泡也。「諸法」借眾「緣」和合而「成」,所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色心諸「法,如水上泡」,以其緣聚,則生;緣散,則滅耳。水上的水泡因風的激蕩而有。如說其無,則有水泡在;如說其有,倏爾而滅。一切諸法,皆當作如是觀。 (G) 因成如雲觀 諸法因成,一切有情俱時因果、異時因果、三世善、惡,如空中雲。 此釋諸法因成如雲也。上一段側重在緣,此則偏重於因,所以說:「諸法因成。」親能生起為因,疏能助長為緣。依性宗說,心為一切法之主因。華嚴經上說:「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但不及唯識宗說得有條理。成唯識論卷三上說:「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賴耶名。」又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本識就是第八阿賴耶識。本識中具有諸法種子,諸雜染法,皆由種子發生現行。第二頌中的界字,因義。這一頌中於諸趣的染法及涅槃的淨法,皆歸功於阿賴耶識,所以阿賴耶識為一切法平等之所依止——因。「由此」之「此」,即指阿賴耶識而言。「俱時因果」者,據良賁疏,如現身中,同一剎那從種子生現行,現行復熏成種子,三法——種、現、種——同時,有二因果,故曰「俱時」。引唯識云:「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三法展轉,更互同時。」「異時因果」者,由感受之現行法熏成種子,藏於本識。遇境、遇緣,由種子再發生現行。此中因先果後,所以名異時。因此,「善惡」因果通於「三世」,然而幻生幻滅,「如空中雲」。 ❷ 誡勸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住無分別,無彼、此相,無自、他相,常行化利,無化利相。是故應知,愚夫垢識染著虛妄,爲相所縛。菩薩照見,知如幻士,無有體相,但如空華。是爲菩薩摩訶薩住利自、他,如實觀察。」 此世尊告誡並結束語也。「菩薩摩訶薩」既然觀察到世諦如幻、染污、不實,應該「住」於「無分別」的理智中。「彼」、「此」、「自」、「他」,皆分別心也。以能分別心分別所分別的境,則目迷五色,耳亂五音,如風激海面,波浪起伏,無有已時。菩薩不但要制止惡欲,嚴守戒條;還要行六度萬行,以「化利自他」。更要在行化的過程中「無化利相」。「無化利相」者,無能化之人及所化之眾生相也。金剛經上說:「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是故應知愚夫垢識,染著虛妄,為相所縳」。此以凡夫反顯菩薩之應有的態度。「愚夫垢」染之識貪著五欲,如蜂戀好蜜,雖死不去。故曰:「為相所縛。」「菩薩」受了佛陀的熏陶,以智慧「照見」,知其「如幻」,則不應如愚夫之無知了。「是為」下,結束語也。「菩薩」應作「如實觀察」,以「住利自、他」。 ❸ 結益 說是法時,會中無量人、天大眾,有得伏忍、空、無生忍、一地、二地,乃至十地。無量菩薩,得一生補處。 此明大眾得益也。「無量人、天大眾」顯其聽眾之多,而且及於天上。聽眾得益的文字很明顯,僅將幾個名相作一解釋。「伏忍」含有十住、十行、十迴向三十個位置。「空」,即我空、法空、空空。「無生忍」,依十四忍序列,為七、八、九地,而經中有唯言得無生忍或無生法忍者,不必拘泥於文字。「一生補處」為十地以後的菩薩,將欲下生人間成佛之前,居兜率內院,為補處菩薩,然而尙有一品生相無明未斷(見起信論),故曰:「一生補處。」 此等文字,在每部經籍上都有。讀久了,便視為具文。然而佛陀說法,利益之廣,非言可喻。方之今人,不足為比。所以我們更不能忽略而應引以為媿。 (四) 二諦品第四 1 解品題 佛之說法,不離二諦。二諦:真諦、俗諦也。真諦是無為法,是理,是空;俗諦是有為法,是事,是有。然真不在俗外,俗不在真外,真俗雙融,空有不二,事理無礙。但眾生愚迷,所可見聞者,唯外在之事相,不見其空。是以真、俗二諦,是一、是二,頓成疑問,故有此品之來,假波斯匿王口而出之,以解天下後世之疑也。 觀如來品側重性理的闡揚,菩薩行品則兼具事理。事理亦真、俗二諦也。本品直明二諦,故為前二品之所依。 2 釋經文 ,分四 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勝義諦中有世俗諦不?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1) 波斯匿王問 ① 請問 (1) 波斯匿王問,分四:① 請問。此問辭也。問題是:「勝義諦中有世俗諦不?」一向以來,大家都以為勝義諦是無為法的理性,世俗諦是有為法的事相。無為法是無生、住、異、滅四相的,有為法則否。有為、無為、真、俗二諦,如牛之二角,有、無對立。然而經、論多說有、無不二,真、俗雙融。再加上能觀之智,連帶地發生疑問。「世尊」是一切智人,究竟勝義諦中有沒有世俗諦的存在?「若言無者」,如果說沒有,則「智不應二」。因為根本智照真,後得智了俗,當然是有。但「若言有者」,如果說有的話,則「心與神會,智與理泯」,或「唯如如理及如如智獨存時」,似無後得智之可言,所以「智不應一」。「一、二之義」,也就是到底是一、是二,「其事云何?」請求世尊的開示!此中勝義諦,即真諦也。或名第一義諦。 佛言:「大王!汝於過去龍光王佛法中,已問此義。我今無說,汝今無聽,無說、無聽,是卽名爲一義、二義。汝今諦聽,當爲汝說。」 ② 許說 世尊許說的辭中「我今無說……」等之四句,已經將二諦一、二之義全盤托出,毫無餘剩。蓋勝義諦本來是離名相,絕言詮的,只可以心領神會;俗諦則有如鏡象,無實體可言。「無說、無聽」,則天真流露,萬法如如,豈可以言語、文字來糟塌它呢?昔曹山本寂禪師參禮洞山良价禪師。价間曹山曰:「你名叫什麼?」曰:「本寂。」「那個呢?」曰:「那個不叫本寂。」這一公案,似乎已用過一次,但惟有這一問答,最為適合,不惜再為拈出。「波斯匿王」雖然「於過去龍光王佛法中,已問此義」,不惜在世尊座前再為提出,作一番研究,以利益天下後世也。 爾時,世尊卽說偈言:「無相勝義諦,體非自他作;因緣如幻有,亦非自他作。 ③ 正說 ❶ 一偈,二諦 ③ 正說。九偈分九:❶ 一偈,二諦難思。「勝義諦」,法性理體,無名、「無相」,法爾如然;世俗諦,因緣和合,緣聚,則生;緣散,則滅。其生也、滅也,有「如幻」法,短時間相似而「有」。二者,其「體」既非自作,亦非他作。水陸科儀上一開始就是:「法性湛然周法界,甚深無量絕言詮。」所以說,二諦難思。 法性本無性,勝義諦空如;諸有幻有法,三假集假有。 ❷ 一偈,真無俗有 「法性本無性」者,法界法性本來不同色法之有體性可以捉摸,所以「勝義諦」是「空」、是「如」,不同色法之有變異也。「諸有幻有法」者:「諸有」,三界二十五有。二十五有皆「幻有」之「法」,指眾生依、正二報而言。所以說其「幻有」者,乃法假、名假、受假之「三假集」聚而有,故曰「假有」。「假有」就不是真有。 無無諦實無,寂滅勝義空;諸法因緣有,有無義如是。 ❸ 一偈,以三性明 「無無」者,我、法二執,悉皆空無。「諦實」之理,因離二執,亦能證其為「無」。此遣遍計執也。「寂滅」者,無形、無相,無聲、無嗅,是即「勝義」之「空」。法華經說:「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此顯圓成實也。「諸法因緣」而「有」,不是實有。此遣依他起也。「有無義如是」,思之可見。 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卽。 ❹ 一偈,二而不二 俗諦之「有」、真諦之「無」,有、無二者,「本」來「如牛」之「二角」,「自」然而然地是「二」。但在智慧燭「照」之下,瞭「解」到二諦是混融而「見」到有、無是「無二」的。所以「二諦」是「常不即」的。「常不即」:仍然是兩個,以其在名義上,有、無是兩回事。 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非謂二諦一,一亦不可得。 ❺ 一偈,一二叵得 在理「解心」上「見」到二諦是「無二」,所以「求二不可得」。「非謂二諦一」者:求二不得,難道是一嗎?不是。求「一亦不可得」。科文中的叵,不可也。 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了達此一二,眞入勝義諦。 ❻ 一偈,解一諦二 「解」是理解。於理論上說起來,無法說他是真在俗外,俗在真外,所以是「常自一」。如成唯識論上解三性說,於依他起上不起遍計執,當體就是圓成實。禪師也說:「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但眾生二執未除以前,則所見者唯是事相,於理則茫然無知,故「於諦常自二」。「了達此一二」之義,由於迷悟的不同,那就是「真入勝義諦」了。 世諦幻化起,譬如虛空花,如影如毛輪,因緣故幻有。 ❼ 一偈,世諦幻有 此唯世俗諦,幻化而有,文顯可知。毛輪乃日、月、燈四周之紅、綠輪圈,因目瞖而有。 幻化見幻化,愚夫名幻諦,幻師見幻法,諦幻悉皆無。 ❽ 一偈,智愚異見 以「幻化」的人見「幻化」的法,如夢中所見,無一不是實有。「幻師」,譬如玩木偶戲的人,當其正玩弄木偶時,觀眾無不隨其表情而有喜、怒、哀、樂之感,而「幻師」自己呢,他卻知道這是木偶,實在發生不了什麼感覺。所以「諦幻悉皆無」。 若了如是法,卽解一二義,遍於一切法,應作如是觀。 ❾ 一偈,即一知多 真諦就是法界法性。法性猶如虛空,遍滿十方,體非一物,而不遺一物。而且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的。俗諦是五蘊色、心諸法,由真如不守自性,隨緣而成,是生滅的,是有垢淨的。一念了悟,即生滅而成不生滅;如其不了,即不生滅而成生滅。所以二諦是不一不二、不即不離的。因此,經上說:「若了如是法,即解一二義。」「遍於一切法,應作如是觀」者,瞭解了上面的一、二之義,即一法遍於一切法,皆應當作同一的觀察。 ④ 重申其義 分三。 大王!菩薩摩訶薩住勝義諦,化諸有性(性、虛大師講錄作情),佛及有情,一而無二。何以故?有情、菩提,此二皆空。以有情空,得置菩提空;以菩提空,得置有情空。以一切法,空空故空。何以故?般若無相,二諦皆空。謂:從無明至一切智,無自相、無他相。於第一義,見無所見。 ❶ 菩薩了真化俗 此中樞紐在「般若無相」一句。般若包含了理智或事理而言。我前面引用過水陸科儀上一句話「法性湛然」。今以日、月與水來作個譬喻:日、月住在虛空,常放其廣大光明。地面上的風、雲、雷、雨,常使人間有陰、晴、晦、明之感。假如坐飛機昇到雲層以上,則日、月光明,依然如舊。站在日、月的立場來說,何嘗有陰、晴、晦、明之別?地面上既無陰、晴,日、月上也無明、暗。明暗是對待而有,所以二者皆空。水亦是如此。水性本靜,遇到風緣的激蕩,致使波濤洶湧,波浪澎湃;遇到冷緣,就有冰、雹、霜、雪的產生。而水的平靜性,並不因冰、雹、霜、雪或波濤洶湧而失去。如果失去了,則風平,浪不得靜;冰、雹消融,則不能恢復為水。所以在水的立場上來說,波濤、冰雹,此二皆空。如果說有的話,那只是短時間的幻相。而智者則知,當波濤洶湧時、冰雹凝結時,全體都是平靜性的存在。世尊本此原則,所以教導波斯匿王曰:「大王!菩薩」「住勝義諦」——勝義諦即般若——教「化諸有情」類,應該知道「佛及有情,一而無二」。華嚴經說:「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蓋佛與眾生——有情——同一心性,在心理上說,是「一而無二」。所以無眾生之可度。倘執有眾生可度,則眾生無盡,未有不望而生畏者。「何以故」呢?「有情、菩提,此二皆空」。有情即眾生,菩提即是佛,皆對待法,所以說皆空。「以有情」下一對,例此可知。「以一切法」中,人我、法我皆「空」,故我說是「空」也。「何以故」有這許多空呢?以下略示般若之體。「以般若無相,二諦皆空」呀!「謂:從無明(眾生)至一切智(佛)」,以般若無相故,眾生、諸佛也「無自相、無他相」。站在「第一義」立場上來說,則「見無所見」。無能見、無所見。這是對二諦皆空的一個解釋。 若有修行,亦不取著;若不修行,亦不取著;非行、非不行,亦不取著。於一切法,皆不取著。 ❷ 誡勸無著 菩薩住勝義諦,心如虛空、如明鏡。於努力勤修時,固然「不」會「取著」;即「不修行」時,「亦不取著」;「非」修「行、非不」修「行」時,更不要取著。總之,「於一切法,皆不」要「取著」。這裡,我有一問。大修行人不著自己之有修行,應該如此;一個不修行的人,等同凡夫,說什麼著與不著?要知道,此處說的是菩薩。菩薩的境界固非吾儕凡夫所可測度,勉言之,則菩薩修行,不同於美國人做工,分秒必爭。菩薩修行,容許有休息之時。休息即是不修行。著於不修,貪圖靜樂,則落於二乘自了矣!「非行、非不行」,則八地以上菩薩任運前進時也。如鳥飛空,則不住空;若住於空,則不住空矣。所以「於一切法,皆不取著」。 菩薩未成佛,以菩提爲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爲菩提。何以故?於第一義而無二故。諸佛如來與一切法,悉皆如故。」 ❸ 法隨於人 「菩提、煩惱」,一淨、一染,是兩個絕對不同的東西。然而在「菩薩未成佛」以前和既「成佛」以後,卻會染淨顛倒,在我們看來卻是怪事。其實這關鍵在迷悟不同而已。所以迷,則凡;悟,則聖。禪宗祖師們也說,未悟以前,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既悟以後,山還是山,水還是水。 (2) 波斯匿王再問 分二。 波斯匿王白佛言:「十方諸佛、一切菩薩,云何不離文字而行實相?」 ① 問云何不離文字而行實相 十二部經皆文字也,然是俗諦。實相,真諦也。實相無相。如之何從俗諦文字中而進入實相的真諦? 佛言:「大王!文字者,謂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緣起、譬喩、本事、本生、方廣、希有、論議。所有宣說、音聲、語言、文字、章句,一切皆如,無非實相。若取文字相者,卽非實相。 ② 答 ❶ 即俗而真 ② 答,分四:① 即俗而真。「文字者」,牒問辭中「不離文字」句。由「契經」乃至「論議」十二部經,其中「所有宣說」乃至「章句」雖然都是俗諦,然而智者了其性空,則「一切皆如,無非實相」。此即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義也。如果於「文字相」而「取」著者,「即非實相」。(十二部經,在大智度論三十三卷上有詳細的解釋。) 昔有法達禪師者,初禮六祖能大師,頭不至地。六祖呵斥他說:「禮不投地,何如不禮。汝心中必有一物。蘊習何事耶?」法達曰:「念法華經已三千部矣!」祖曰:「你即使念到萬部,不以為勝,則與吾偕行。若自以為有,則誤矣!聽吾偈,曰:『禮本折慢幢,頭奚不至地?有我罪即生,無功福無比。』」祖又曰:「汝名什麼?」曰:「法達。」祖曰:「汝名法達,何曾達法?」復說偈,曰:「汝今名法達,勤誦未休息,空誦但循聲,明心號菩薩。汝今有緣故,吾今為汝說:但信佛無言,蓮華從口發。」達聞偈,悔謝,曰:「而今而後,當謙恭一切。」法達聽六祖開示後,領悟自心。乃說偈,曰:「心迷法華轉,心悟轉法華……」以及「經誦三千部,曹溪一句亡……。」此中要旨在「但信佛無言」、「明心號菩薩」。讀者思之! 大王!修實相者,如文字修。實相卽是諸佛智母,一切有情根本智母,此卽名爲一切智體。諸佛未成佛與當佛爲智母;諸佛已成佛,卽爲一切智。未得爲性,已得爲智。三乘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一切有情,此爲覺性 ❷ 示般若體 「修實相者,如文字修」,如經文所說。丢開經文,實際去觀察苦、空、不淨、無常、無我;或直探心源,觀照無念心體。「實相即是」以下,第一、顯實相之功宏偉。以其為「諸佛」與「一切有情根本智母」,也是「一切智」慧之「體」。「諸佛未成佛」下,第二、顯實相為修行人的中樞。因為修行人在「未成佛」以前,固然是孜孜矻矻,窮實相之源;既成佛以後,就是「當佛」,即當來世之佛,也就是未來佛。因人、果人,前後一人。非如母子關係,為二體也。既「已成佛,即為一切智」矣。但「未得」成佛以前,此實相「為」眾生之「性」;「已」成佛之後,則「為」一切智體之「智」。「三乘般若」下,則直示般若體也。般若之體,即實相之體。實相之體是「不生、不滅,自性常住」的。在「一切有情」分上,「此」常住之體,則「為」靈明「覺性」。所以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也。「三乘般若」者:顯乘雖有三,般若則一。 若菩薩不著文字,不離文字,無文字相,非無文字。能如是修,不見修相,是卽名爲修文字者,而能得於般若眞性,是爲般若波羅蜜多。 ❸ 指示修法 此正答波斯匿王問也。吾人目對般若,要「不著」於般若的「文字」,然亦「不離」於般若的「文字」。「修」亦不見「修相」。如人夜行,燈籠前照,但路要你自己一步一步地走去。其餘可以類推。「能如是修」,「即名為修文字者,而能得於般若真性」,這纔是真正的「般若波羅蜜多」,也就是由智慧而誕登彼岸。 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護十地行、護化有情,為若此也。」 ❹ 總結前文 此文通結第二、第三品之初。以及第二品之中「大王!汝先問言:『菩薩云何化眾生?』」之文,一檢便知。 ③ 波斯匿王三問 ,分二。 波斯匿王白佛言:「真性是一,有情品、類、根、行無量。法門爲一、爲無量耶? ❶ 問 一、問。「真性」,一真法界性也,也就是眾生本具的靈明覺性或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佛性。此性不屬一、二,只可說,一切眾生之「性」,有同等價值。然而真性雖同,但眾生的「品、類」不同,如智、愚、賢、不肖。他們的「根」基、「行」為也千差萬別。那麼,教化他們的「法門」是「一」、是「無量耶?」 佛言:「大王!法門非一,亦非無量。何以故?由諸有情,色法、心法、五取蘊相,我、人、知、見,種種根、行,品類無邊。法門隨根,亦有無量。此諸法性,非相、非無相,而非無量。若菩薩隨諸有情見一、見二,是卽不見一、二之義。了知一、二,非一、非二,卽勝義諦。取著一、二,若有、若無,卽世俗諦。 ❷ 答 A 法隨機轉 ❷ 答,分二:A 法隨機轉。 「法門非一,亦非無量」,此總明也,以下別敘。「何以故」者,寄問徵起:何以我說法門非一、非無量耶?「由」於「諸有情」類,對於「色法、心法」以及「五取蘊相」,生出許多「我、人、知、見」,所以有「種種根」、種種「行」,而「品」級、流「類」亦復「無邊」。說法者恆順眾生,其「法門」安得不「隨」其「根」性「亦有無量」呢?據此,則法門非一。然色、心五蘊「諸法」之「性」,體本「非相」,隨眾生業緣又可能幻現諸相,故「非無相」。據性體說,則法門非無量也。五取蘊之取,執著義。「若菩薩」以下,則說法者應有之態度。如果說法者的菩薩不能腳跟點地,「隨諸有情見一、見二,是即不見一、二之義」,而無定見了;反之,則「勝義諦」也。「取著一、二」,「即世俗諦」矣。 是故法門非一、非二。 B 結非一二 ④ 廣讚般若 分四。 大王!一切諸佛說般若波羅蜜多,我今說般若波羅蜜多,無二、無別。汝等大眾受持、讀誦,如說修行,卽爲受持諸佛之法。 ❶ 持一即多 。古佛與今佛,佛佛道同。故受持今佛之說與受持諸佛之說無異也。 大王!此般若波羅蜜多功德無量。若有恆河沙不可說諸佛,是——佛敎化無量不可說有情,是——有情,皆得成佛,是諸佛等復敎化無量不可說有情,亦皆成佛,是諸佛等所說般若波羅蜜多有無量不可說那庾多億偈,說不可盡,於諸偈中而取一偈,分爲千分,復於千分而說一分,句義功德尙無窮盡,何況如是無量句義所有功德! ❷ 功德難思 此中文字顯了易知。惟千分中之一分,其「句義功德尙無窮盡,何況如是無量句義所有功德」,此非凡夫心量所能忍受。以華嚴圓宗來說,則一即一切,一攝一切。一切既不可思議,一亦不可思議。如剖一微塵,出大千經卷也。 若有人能於此經中,起一念淨信,是人卽超百劫、千劫、百千萬劫生死苦難,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爲人解說!所得功德卽與十方一切諸佛等、無有異。當知此人,諸佛護念,不久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❸ 淨信受持功德 此讚歎淨信受持之功德也,亦含有勗勉之意。如乘車然:由甲地到乙地,我只要車票到手,雖沒有上車,視已上車開行的乘客,不久會和他(她)們到達同一目的地,只是時間問題。凡夫只要能淨信受持,與諸佛等同無異,也是如此。 說是法時,有十億人得三空忍,百萬億人得大空忍,無量菩薩得住十地。 ❹ 聞法得益 據良賁疏說:「三空,即三賢位三假空也。」「大空」,則地上菩薩也。得「十地」者,則聖位更高,顯佛說法,利益之大。所謂:仁人之言,其利也溥。讚鷲峯勝處 聖眾雲奔 非空非有顯真乘 五忍成妙行 位寄明門 二諦化群生南無般若會上佛菩薩 三稱 (五) 護國品第五 1 解品題 本經正宗分計六品。後三品明外護,分三:初、護國品,正陳外護;次、不思議品,表殊勝功德;後、奉持品,彰奉持績效。今護國品,先解品題。 在觀如來品之初,世尊不是說過嗎:「吾知十六諸國王等,咸作是念:『世尊大慈,普皆利樂。我等諸王云何護國?』善男子!吾今先為諸菩薩摩訶薩說護佛果、護十地行。汝等皆應諦聽!」「護佛果、護十地行」,在二、三兩品中已分別講過。現在該談到十六國王護國的問題了。 諸大國王以他們的身分要求如之何以佛的威神來保護他們的國土。這是切身的利害,並不算過分。我們讀經的人讀到這裡,也很同情十六國王,希望世尊指示出一套治國的方法來,諸如「足食、足兵」。但經文裡所提示的,唯有教導諸大國王,於國家亂朕已見的時候,讀誦般若,似乎離題太遠。經過我一再思考,我以為世尊不是軍事家,也不是政治家。論語:「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逐行。」孔子,聖人也。他的思想雖以濟世為懷,尙且避免兵役之事而不言。蓋兵,凶事也,以殺人為能。豈大慈如佛而忍心言之哉?在佛言佛,所以教以受持讀誦般若為事。昔弘一大師發願書寫康熙字典,寫至刀部而止。以每日受刀刃屠割之眾生,奚止恒河沙數!因見刀字而連想到眾生凌遲之苦,所以有所不忍也。 至於誦仁王般若,以之消災滅罪或抗拒敵人,以保護國家,有此可能嗎?據良賁疏言,本經譯者不空三藏曾修此法,感毘沙門天王現身,驚散敵兵,邊境獲免於難。因敕寺廟供天王像。道信大師於隋大業十三年領眾抵吉州,值群盜圍城,七旬不解,萬眾惶怖。祖愍之,教令念摩訶般若。時賊眾望雉堞間,若有神兵。乃相謂曰:城內必有異人,不可攻矣,稍稍引去。(忘記其出處。)依照這兩個故事來說:第一、要領導者是非常人,如不空、道信二大師。第二、要在非常時期,大眾免難心切,因而眾志成城。第三、要平素日日持誦,至誠懇切,皆可以感格天、龍八部也。 2 釋經文 ,分六: 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等諸大國王:「諦聽,諦聽!我爲汝等說護國法。 (1) 說護國法 ① 許說 (1) 說護國法,分六:① 許說。「諸大國王」包括十六大國。國又含有土地、人民,王祇是一個短時間的統治者。統治者的王,為了要求領土不受盜賊侵略,人民不遇災難,必得要「諦聽」。諦聽者,誠諦而聽,不要如浮光掠影,要永久不忘也。 一切國土,若欲亂時,有諸災難,賊來破壞, ② 國有亂朕 。「賊來破壞」者:一個國家承平日久,國君則荒婬無道,臣僚則文憩武嬉。加上橫征暴斂,以致民怨沸騰。桀傲不遜之徒,往往鋌而走險,小則嘯聚山林,強劫行路;大則掠奪州縣,殺戮官民。「有諸災難」者,天時不與人事相應,以致星辰失位、山崩、海嘯、大風拔木、旱荒、水澇,此皆天下大亂之朕兆也。所以古時人君遇到日蝕、月蝕,大臣尙且要求他修省,況大於此者乎! 汝等諸王應當受持、讀誦此般若波羅蜜多。 ③ 受持般若 。「般若」貫通諸宗,為諸佛之母,也就是一切智之本體,湛然常住,神用無方。載之簡冊,則為十方三世諸佛、菩薩、天龍八部之所守護,所以「應當受持」。 嚴飾道場,置百佛像、百菩薩像、百師子座。請百法師解說此經。於諸座前,然種種燈,燒種種香,散諸雜花,廣大供養衣服、臥具、飲食、湯藥、房舍、牀座,一切供事。 ④ 法事準備 「嚴飾道場」句,總標也。據金光明經說,道場要王所愛的宮室,寬敞華麗,纔配得上莊嚴藻飾。「置百佛像」下有四節:一、安置佛、菩薩像數。佛與菩薩之像以百為度者,古人多未言及。予以為道場中奉法之人數,一百法師以外,加上諸大國王及其眷屬,尙有其他四眾弟子。俗說:人山人海,難以形容。必須一百尊佛、菩薩像,益以幢旛、寶蓋、香、華、供品而莊嚴之。況佛像為真佛之代表,在有信心之群眾中,是如何地尊嚴!非此,不足以激動其心也。 「百師子座。請百法師解說此經」:此第二、請導師也。「法師」多捨棄塵俗,出家持戒而修清淨行者。所以以之作領導人,受持、讀誦、「解說此經」,其效益彰。一師一座,故有「百師子座」。 「於諸座前」等者,第三、廣陳供養也。如普賢行願品上有「酥燈、油燈、諸香油燈」。法華經上有「旃檀香、沈水香、種種諸香」。又有「蒼白花、曼陀羅花、優鉢羅花」等,此猶未詳。 「衣服、臥具」以下,第四、四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為四事,加上「房舍、床座」,皆為人類生活所必須者,要使法師安心辦道,必令其無生活之憂,亦所以致敬也。 每日二時,講、讀此經。 ⑤ 日課 「每日二時」由法師領導「讀此經」,再由法師「講」解此經。上文「請百法師解說此經」,似乎偏重理解,要以「講、讀此經」句為正。 若王、大臣、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聽、受、讀誦,如法修行,災難卽滅。大王!諸國土中有無量鬼神,——復有無量眷屬。若聞是經,護汝國土。 ⑥ 效果 君臣、民眾、在家、出家,萬眾一心,「聽、受、讀誦,如」其五忍「法」,以為「修行」,則「災難」如湯之潑雪,隨念「即滅」。以般若法能發生世、出世功德,為一切佛不共之法。虔誠修習,必有感應。況「諸國土中有無量鬼神」及其「眷屬」。鬼神之性比人靈敏,且多信佛,聞講誦般若,必多欽悅而群起擁護。 (2) 重申亂由 若國欲亂,鬼神先亂。鬼神亂故,卽萬人亂。當有賊起,百姓喪亡。國王、太子,百子、百官,互相是非。天地變怪,日、月、眾星失時、失度。大火、大水及大風等,是諸難起,皆應受持、講說此般若波羅蜜多。 本段經文可以分三節來講:第一、「若國欲亂」下,鬼神有先見之明。我前面不是說過嗎?一個國家,由於人謀不臧,奸猾之徒必起而謀為不軌,是國亂的朕兆。而鬼神敏感,知道要亂,必群起而製造禍亂。筆記小說大觀第二冊、宋洪邁撰夷堅志卷十八之末有「成都鬼哭」的一個故事:「淳熙三年四月,成都府午門外,初夜有鬼哭,久之悲哀鬱蓄,若數十人聲,遠近皆聞,深以為怪。至六月,有瀘卒之變。捕作亂者,戮之於所哭之處。蓋禍福、吉凶之兆,神明既先知之,雖欲幸脫,不可也。」瀘卒之變,想即今之兵變也。所以「鬼神亂故」,災異突起而,「萬人亂」矣。盜「賊」乘風而「起」,「百姓」焉得沒有「喪亡」?第二、「國王、太子」以下三句,禍亂之原。君臣互相是非,謀爭名利。誠如孟子梁惠王章所說:「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西晉八王之亂導致懷、愍蒙塵,亦一例也。第三、「天地變怪」下,災變現象。「日、月、眾星失時、失度」,皆是天地變怪的註腳。 日變:新唐書天文志二十二、卷三十二、三葉下載:「貞觀初,突厥有五日並照。二十三年三月,日赤無光。李淳風曰:『日變色,有軍急。』又曰:『其君無德,其臣亂國。』天寶三載,正月庚戌,日暈五重。占曰:『是謂棄光,天下有兵。』元和二年十月壬午,日傍有黑氣,如人形,跪,手捧盤向日。盤中氣如人頭。」其餘,白虹貫日、青赤氣、黑暈、日赤如血、黃霧四塞,種種怪象,書不勝書。 月變:貞觀初,突厥有三月並見。儀鳳二年,正月甲子朔,月見西方。 星變:光宅元年九月丁丑,有星如半月,見於西方。光啟二年十月壬戌,有星出於西方,色白,長一丈五尺,屈曲而隕。占曰:「長,庚也,下則流血。」三年五月,秦宗權擁兵于汴州北郊,晝有大星隕於其營,聲如雷。 「大水」:舊五代史卷一百四十一、五行志:周廣順二年七月,暴風雨,京師水深二尺,壞墙屋,不可勝計。諸州皆奏,大雨所在,河渠泛溢害稼。三年六月,諸州大水。襄州漢江漲溢入城,城內水深五尺;倉庫漂盡,居人溺者甚眾。 「大火」:唐天成四年十一月,汝州火燒羽林軍營五百餘間。先是,司天奏:「熒惑入羽林,飭京師為火備。」至是果應。晉天福三年十一月,襄州奏:火燒居民千餘家。 天地變怪的現象,在二十五史五行志裡,差不多每一朝代都有,而且不止日、月、星辰、大火、大水及大風等,其他還多得是。我只是選擇於本文有關的而寫其一二。至於地震、颱風,二十幾年來,我們都親身經歷過,不必累贅。不過古時有了任何特異的災害,都以為是天公示罰;科學大興以來,誰也不理會這一套。但在專制時代,天子淫威之下,借此以拘束人君的逸樂,也是好的。何況「天道虧盈而益謙」(見易經),古人老早說過。所以掌政權者「克己復禮」,還是須要的。「是諸難起」下二句,文顯易知。 (3) 得福免罪 若於是經受持、讀誦,一切所求——官位、富饒、男女、慧解、行來隨意、人天果報,皆得滿足;疾疫、厄難,卽得除愈,杻械、枷鎖撿繫其身,皆得解脫; 這是世尊循世俗諦的方便,投眾生之所好,囑令「讀誦」、「受持」是般若經,於「人天果報,皆得滿足」。不特此也,且能消災滅罪。真是太便宜了!實則一個有宿根的人真誠地讀誦般若,知道不淨、苦、空,瞭解三空門觀,四攝、四無量利人的悲心,足以激發其大願,而視「官位、富饒、男女、慧解、人天果報」如浮雲之升幽谷也。佛法之妙處在此。 破四重戒、作五逆罪及毀諸戒無量過咎,悉得消滅。 此似偏重於為出家人說的法,因為四重戒、諸戒,皆出家人所應受持,而五逆諸罪,則又包括在家在內。「破四重戒」者:出家人的比丘戒有婬、殺、盜、妄的四戒。此四戒而稱為重者,以其為生死之本、禍亂之源,自害、害他,是為最勝。生則惡名流布,或受法律制裁;死則墮落三途,永遠受苦。僧團中有犯此四戒者,知之者必須舉發;或自知慚愧,向僧團發露。僧團必召集眾僧,舉行滅擯羯磨。滅擯者,滅其僧籍而驅遣於僧團之外,不與共住也。「破」者,毀犯也。「作五逆罪」者:「逆」者,不順於理也。「逆罪」有五,故曰「五逆」:一、弒父;二、弒母;三、弒阿羅漢;四、惡心出佛身血;五、破羯磨轉法輪僧。父母之恩,昊天罔極,豈能損害其性命,是人人易知之理。阿羅漢譯言無生,以其斷三界見、思二惑,超越生死,模範三界,受天人供養。是則眾人之師也。豈可害其生命?至於佛陀,則更是三界導師、四生慈父。破羯磨轉法輪僧者:多人集合之僧團,而羯磨是評斷僧團中一切的事務,是立法、又是司法的一個機構。轉法輪是其弘法的事業。舉例言之:佛陀的堂弟提婆達多亦稱調達。調達領袖欲很熾甚。他想做新佛,存心欲害死世尊。於是探聽到世尊某日要由某山下經過時,他預先埋伏在山上,推山石以擊世尊,幸未致死,僅有碎石擊破了世尊的足指而流血。是即惡心出佛身血也。不忍言弒耳。調達謀殺未成,又自立戒條,更定規章,唆使四、五百青年僧脫離世尊的集團,而自為領袖。此五逆罪,隨犯一種,墮地獄如箭射。「及毀諸戒無量過咎」者,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條,除四重戒外,尙有十三僧伽婆尸沙等二百四十六戒,是為諸戒。假如包括在家戒在內,則五戒、菩薩六重二十八輕戒中,皆有殺、盜、婬、妄之四重戒在內。但在家婬戒中,袛戒邪婬。妄語戒,則未得謂得,未證言證,以耍虛名而謀財利,非謂日用平常之間之小妄語,或方便妄語也。如上的這許多「過咎」,加上身、口、意所犯的小過,「悉得消滅」也。 (4) 引古為證 大王!往昔過去釋提桓因爲頂生王,領四軍眾,來上天宮,欲滅帝釋。時彼天王,卽依過去諸佛敎法,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讀般若波羅蜜多經。頂生卽退,天眾安樂。 ① 引頂生王 此引證中第① 引頂生王。頂生王是過去世金輪聖王,恃其有金輪七寶,飛行無礙,故作非非之想,而與帝釋爭位。「釋提桓因」,即帝釋也。為忉利天主,前已屢言之矣。帝釋是有佛教信仰的,見「頂生王領四軍眾」——象軍、車軍、馬軍、步軍——「來上天宮」,趕快如佛所教,依法啟建道場,而頂生王即退。頂生王還算是開明的,見到莊嚴道場,嘹亮的經聲,息滅了他的瞋心。頂生王的公案,見涅槃經;又見賢愚經十三卷、六十二頂生王品。皆世尊以前的事。 大王!昔天羅國有一太子,名曰斑足。登王位時,有外道師,名爲善施,與王灌頂,乃令斑足,取千王頭,以祀塚間摩訶迦羅大黑天神。自登王位,已得九百九十九王,唯少一王。北行萬里,乃得一王,名曰普明。其普明王白斑足言:『願聽一日禮敬三寶,飯食沙門!』斑足聞已,卽便許之。其王乃依過去諸佛所說敎法,敷百高座,請百法師,一日二時,講說般若波羅蜜多八千億偈。 ② 引斑足王 ❶ 長行 此引證中② 、引斑足王,分二:❶長行。「斑足王」雖非轉輪聖王,至少也是一個超級大國,不然無此威力而制服千王。「外道師」:心遊道外,謂之外道。外道之師,顯無正見。「灌頂」:取四海之水,灌王之頂,取能統攝四海之義,猶羅馬教皇為歐洲國王加冕之儀式也。外道邪師不得不以邪法加強王之威力,以增高自己之身價。「乃令斑足,取千王頭,以祀塚間摩訶迦羅大黑天神」。「摩訶迦羅」譯成國語曰大黑天神,經文華、梵並舉。大黑天神為他化自在天之所變化,志在擾亂世間。此戰神也。日本人侵略成性,多供此神。斑足王既以淫威掠得「九百九十九王」,最後乃得「普明王」。普明王,聰慧而有善心之士也。為善猶恐不足,乃要求斑足允許一個短暫的假期,讓他回國「禮敬三寶,飯食沙門」。幸而獲得斑足王的慨允,乃回國,「依過去諸佛」之「教」,敷座、請師,「一日二時講說般若波羅蜜多經八千億偈」。 時彼眾中第一法師爲普明王而說偈言:『劫火洞然,大千俱壞,須彌巨海,磨滅無餘。 ❷ 偈頌 此引斑足王文中❷ 偈頌也。頌前為引言。「第一法師」,眾中之上首也,有道、有學,是善知識,故能對普明王有合乎般若至理的開導。 A 二偈,諸行無常觀 合有八偈:A 二偈,諸行無常觀,分二:一、依報。「劫火」之「劫」,據佛經所說,我們所依止的這一地球,有成、住、壞、空之四大劫。以人壽八萬四千歲至十歲,一增一減為一小劫;集二十增、減為一中劫;集四中劫為一大劫。而成、住、壞、空,則各有二十增、減也。「劫火」之火,為水、火、風三大災之一。世界之壞,皆三大災。所謂火燒初禪,水淹二禪,風刮三禪也。劫火只是指三災中之火災而言。劫火起時,七日並出,時經二十小劫。一物皆無,名為「洞然」。所以名為洞然者,以三千「大千」世界,一時「俱壞」。三千大千世界中,包括了一百億個須彌山、日、月、四大部洲。彼時百億「須彌」山,須彌山四周之「巨海」,皆「磨滅無餘」而進入空劫。你這一個小小國家還有存在餘地嗎? 梵釋天龍,諸有情等,尙皆殄滅,何況此身? 第二、正報。正報指眾生身體而言。「梵」指梵天,「釋」是帝釋天,「天」泛指諸天,「龍」為八部護法神之一;「諸有情等」泛指六道眾生。意思是說,劫火起時,不但依報的三千世界化為灰燼,即正報的六趣眾生,下至阿鼻,上至梵天,「尙皆殄滅」。「何況」區區你一個人的血肉之「身」,有什麼值得留戀的呢? 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怨親逼迫,能與願違。 B 二頌,諸受唯苦觀 分二:一、苦果。上一偈「何況此身」句既結束上文,也是生起下文。何以言之?血肉之身固然是微不足道,何況它還擔負了許多痛苦昵!所以說諸受唯苦,而教我們觀察。諸如「生、老、病、死」。「生」是凡夫之所歡樂的。殊不知,一個嬰兒孕育在母胎中,一住,就是十個月,和人體的直腸隔了一層肉壁,飲母血以為營養,腥臊、臭惡、骯髒、齷齪,難以筆墨來形容。最後從產門裡擠出來,這是多麼醜惡的一件事!佛陀以慧眼看穿了,這一幕無有可喜,只足悲傷。至於老、病、死苦,我們只要到殯儀館、醫院裡一看,就會恍然大悟了。此外,還有颱風、地震、山崩、海嘯、大水、大火,飛機、車、船的失事、盜賊的竊搶,造成我們多少的「憂悲苦惱」。「怨」家的「逼迫」是理想中的事。至於「親」有什麼逼迫呢,這要問在家人,纔能洞悉。以我所知,諸如一位有佛教信仰的老婦人,她要念經、拜佛,確被那些孫男孫女吵得要命,兒媳又都有職業。這老媽子的事,就到了老太婆身上了。你能推開不管嗎?佛教也不教人放棄家務而學佛。果爾,就於事有礙了。所以國事、家事,皆「能與」你的「願」心相「違」背,使你雖有怨氣而無法發洩。 愛欲結使,自作瘡疣,三界無安,國有何樂? 第二、苦因。我們再觀察:這些苦果從何而來的呢?「愛欲結使,自作瘡疣」。「愛欲」,因欲而有愛,其根本則在於貪、瞋、癡三瞋的「結使」。結,糾纏不清也。它能迫使我們貪著生死,但其性本空,如水上之泡,而是我們飛蛾投火,「自作瘡疣」。所以「三界無安,國有何樂」呢? 有爲不實,從因緣起,盛衰電轉,暫有卽無。 C 二偈,諸有皆空觀 分二:一、總明法空。這是申明上文無常、苦觀更深一層的理論。「有為」是世間法,是「不實」在的。其理由是「從因緣起」。親能生起為因,疎能助長為緣。譬如稻子為因,日光、空氣、水、土、人工、肥料為緣,有稻苗生。我們固然不否認稻苗的存在,但壽命短促,轉眼成空。我們也不否認富貴榮華的存在,但一「盛」一「衰」,有如閃「電」一樣,「暫有即無」。「暫有即無」,就是「轉」變。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秦始皇在位三十七年,其淫威冠絕古今。死後,秦國也就不旋踵而亡。假如有人說,三十七年到底有三十七年的享受呢,有何不滿,這纔是真正的消極、悲觀呢! 諸界趣生,隨業緣現,如影如響,一切皆空。 二、界趣空,此是法空的引申。「諸界」,三界也。「趣」,六趣也。「生」,四生也。所有眾生受報好醜,皆「隨」各個眾生所作的善惡「業緣」而顯「現」,「如」光「影」、聲「響,一切皆空」。 識由業漂,乘四大起,無明愛縛,我我所生。 D 二偈,諸法無我觀 「我、我所生」者,顯無我故,又無主宰也。我們的「識」心,雖說是諸法之大本,但它是毫無主宰的。它完全「由」於善惡的「業」因牽著它的鼻孔,「乘四大」而「起」。或上天堂,或入地獄,或投驢胎,或入馬腹,「漂」浮在水面上,看波浪的起伏而顯著高低。所以然生來死去、永無了期者,「無明」的繩子、「愛」的枷鎖,綑「縛」得結結實實,無法接近到解脫的邊緣。楞伽經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冥壑,無由斷絕時。」又曰:「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巨海、藏識海,皆心識也。風,五光十色的境界也。海水遇到猛風,滔天的波浪無有寧息之時。生死輪轉,可怕也夫! 識隨業遷,身卽無主,應知國土,幻化亦然。』 偈中初二句指正報色身而言。「識」既「隨業」所「遷」,當即無我、無我所、「無主」。正報既然如此,依報的「國土幻化亦然」。 ❸ 普明王悟解 爾時法師說此偈已,時普明王聞法、悟解,證空三昧,王諸眷屬得法眼空。 「王」及「眷屬」聞第一「法師說」「偈」以後,各各豁開心地,「悟解」宇宙萬有緣起正理、無我、無我所,而王則「證」到了「空三昧」,眷屬們則都得到了「法眼空」。王之悟解深刻,於真空之理一定不移,故曰三昧。眷屬們則於諸法之緣生無性認識清楚,故曰「法眼」。無性,即空也。王及眷屬,都是有福報的人。有福,即有智慧。歷朝以來,帝王、貴人,不肯親近佛學者,財色、權勢矇蔽了他的智慧。朱夫子熹言:「只為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也。 ❹ 諸王悟解 其王卽便詣天羅國諸王眾中,而作是言:『仁等!今者就命時到,悉應誦持過去諸佛所說般若波羅蜜多偈。』諸王聞已,亦皆悟解,得空三昧,各各誦持。 「其王」,普明王也。普明王既得空三昧已,歡喜踴躍,思有以度人。於是很快地回到「天羅國」,見過頂生王後,馬上跑到被囚禁的「諸王眾中,而作是言:『仁等!今者就命時到。』」「就命」,如孟子梁惠王章:「齊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中的「就死」來講,非常適合。我已聞說般若經偈而開解,視死如歸,諸「仁」者亦可向我學習。於是就教他們「劫火洞然」的偈語。諸王皆非常人也。一聞偈已,「亦皆悟解,得空三昧」。於是「各各誦持」偈語不已。 ❺ 斑足王悟解 ,分三 時斑足王問諸王言:『汝等今者皆誦何法?』爾時普明王卽以上偈答斑足王。王聞是法,亦證空定,歡喜踊躍。 A 聞法悟解 「斑足王」有時會到囚禁諸王的地方看看。奇怪呀!他們的嘴巴不斷地挪動,好像是在念什麼!於是亟「問諸王」:「汝等」「皆誦何法?」「普明王即以上偈答斑足王」。真是奇蹟!斑足王聽過偈語以後,亦悟解而「證空定」。於是「踊躍歡喜」,以其聞所未聞也。 告諸王言:『我爲外道邪師所誤,非汝等咎。汝各還國,當請法師解說般若波羅蜜多。』 B 改過而遣諸王 斑足王大徹大悟了,知道過去的錯誤,而且錯得離奇。於是「告諸王言:『我為外道邪師所誤。』」以暴力加諸汝等,實在地說,「非汝等咎」,你們是無罪的。「汝各還國」,修習般若。般若的威力太偉大了! 時斑足王以國付弟,出家爲道,得無生法忍。 C 棄國修道 文顯易解。「無生法忍」者,諸法皆從因緣生。因緣分散,則各歸消滅。無有能生之者,亦無有能滅之者,更沒有我和我所存在其間。忍可安住於此理者,即無生法忍。斑足王有此勇氣,故成就亦大。我國歷史上以帝王而出家者,固不乏其人,然皆窮途末路,借此以逃死耳。南宋滅亡,末帝隨元軍北去,封天水公,後來曾請求出家,詔許之。明太祖朱元璋,出生鳳陽。青年時年荒穀貴,父母雙亡,無以為生,乃出家於皇覺寺。明建文帝,皇位為燕王棣篡奪,亦逃而出家。傳說清順治帝,以母后下嫁多爾袞,以為耻辱,亦逃五臺山出家。此事正史所不載,傳說而已。此外,大權在握、皇威鞏固時,棄國捨世榮為求道而出家的,則𨶑其無人。 大王!過去復有五千國王常誦此經,現生獲報。 ③ 引過去諸王 「過去」當然在世尊以前。古人筆記上記載:誦經或念觀音聖號,獲消災、滅罪、得福者,指不勝屈。 (5) 大慈付囑 汝等十六諸大國王修護國法,應當如是受持、讀誦、解說此經。若未來世諸國王等爲欲護國、護自身者,亦應如是受持、讀誦解說此經。」 世尊大慈,在引證過去諸王解經獲福以後,復苦口婆心,叮嚀付囑,現在世的「諸大國王」固應如是行,即未來世的諸大國王也應當如是做去。既「護自身」,也保護了「國」土。而且護國,即所以護我黎民也。 (6) 聞法得益 說是法時,無量入眾得不退轉,阿修羅等得生天上,無量無數欲、色諸天得無生忍。 這是本品結束的文字,也是表明聽眾獲得的法益,以增強我們的信心。一、「無量人眾得不退轉」者,這是人間的人眾所獲得的利益。「不退轉」者,功德善根愈增進而無退失或退轉也。有位不退、行不退、念不退之別。(詳見佛學大辭典六○○頁)此中沒有明文規定是那一種不退轉,我也不必武斷。二、「阿修羅等得生天上」者,「阿修羅」譯言非天或無德,以其因中帶瞋心而修布施,性好鬭爭,有天福而無天德。他的居處在須彌山之四周海底。因聞此品,而得生天上。三、「無量無數欲、色諸天得無生忍」者,「欲」,欲界六天;「色」,色界十八梵天。這些諸天,俱因聞此品而得到無生忍。斷人我執,名無生忍;斷法我執,名無法忍。諸天僅得無生忍也。 (六) 不思議品第六 1 解品題 不思議品表殊勝功德,分二: 1 解品題。 凡是可以思量、卜度心來解決一件事理的,名曰「思」;可以言辭辯論而表決一個問題的,叫做「議」。然而這可思議的事理,都是世諦的。本經的般若是真諦,包括了理、智二者的成分。然而它是假名。其體、其用是既不可以心思,又不可以言議,所以名「不可思議」。法華經言:「非口所宣,非心所測。」智度論云:「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大般若云:「心言路絕。」禪宗祖師說:「十方諸佛到了者裡,口掛在壁上。」是皆表示實相般若不可思議也。 本品,前半獻花供養,而花能飛颺在空中,變成寶座、花輪、寶臺、寶城、寶蓋,還有化佛、化眾在座上、臺上說法。後半則由世尊顯示神變,使大小相含、一多無礙、染淨交參、淨穢相融的微妙境界,顯現在人、天大眾的眼前,無一而非不可思議的。這在華嚴經上叫做事事無礙法界。本經上有,維摩詰經上有,其他大乘經上也有。竊思:諸大乘經為什麼要夾上這一品?是世尊故意賣弄神奇嗎?不是。因為眾生為貪、瞋、癡之所蒙蔽,起惑造業,六道往返。尤其是一般人類,利欲熏心,使心眼糊塗——隔了一張紙,就看不到;有了一道牆壁,就聽不到。至於時衰運蹇,生、老、病、死,毫無自由之可言。而修行人之心則不然。心也者,一切法之大本也。體遍十方,用周沙界。若言其有,則無相無形;若言其無,則神以之靈。所以心的力量是不可思議的。 禪宗的修持教人離開文字,直探心源。在這方面能證得一分、二分,就知道心體的妙用無窮。朱文公熹補大學格物致知章曰:「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中之「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固有商榷之餘地,而心體之用,其發揮之程度,懲忿窒欲而已,安得如本經之事事無礙者乎? 波澌匿王老早是四地菩薩,其他諸大國王,其證悟可以推知。本品所有境界皆心力之變現。不然,何以有如許之名花充塞虛空也?世尊所有之神變,更無論矣。吾人試閉目以思,隨心之所欲,無論人物之大小、多少、神奇、怪誕,無不畢現,可以知矣。 2 釋經文 (1) 示行果 2 釋經文,分六:(1) 示行果。 爾時十六國王及諸大眾聞佛說此般若波羅蜜多甚深句義,歡喜踴躍。 行果者:自第二品以來,所有演說無非般若體用與行持,所以「十六國王及諸大眾聞」「說」「般若」「甚深句義」,心「歡喜」而身「踴躍」。斯即行持之果也。 (2) 散花供養 散百萬億眾寶蓮花,於虛空中成寶花座。十方諸佛無量大眾,共坐此座,說般若波羅蜜多。是諸大眾持十千金蓮花,散釋迦牟尼佛上,合成花輪,蓋諸大眾。 散花中分三: ① 散花成座 吉藏疏、圓測疏皆曰,此表三賢三十心,座表最下。此中有三:一、諸王散百萬億寶蓮花;二、花變為座,諸佛說法;三、諸來化眾散花成輪。 復散八萬四千芬陀利花,於虛空中成白雲臺。臺中光明王佛與十方諸佛無量大眾,演說般若波羅蜜多。是諸大眾持曼陀羅花,散釋迦牟尼佛及諸眾會。 ② 散花成臺 。吉、圓二疏皆曰:「表十地也。」此中亦有三節:一、化眾散花成臺;二、光明王佛說法;三、復散寶花於世尊上。 復散曼殊沙華,於虛空中變作金剛寶城。城中師子奮迅王佛共十方諸佛、大菩薩眾,演說勝義般若波羅蜜多。復散無量天諸妙花,於虛空中成寶雲蓋,遍覆三千大千世界。是花蓋中,雨恆河沙花,從空而下。 ③ 散花成城 吉、圓二疏皆云:「表佛地也。」此中亦分三節:第一、散花成城;第二、師子王佛說法;第三、散花成蓋,蓋復雨花。良賁疏大同此說,稍繁瑣耳。 此中,十方諸佛、光明王佛、師子王佛及諸來大眾,乃一佛出世,千佛護持,又證明世尊之演說般若也。 兩度散花在世尊上,表尊重主佛也。花表因行,故佛、菩薩寶座多以蓮花,亦示清白秀潔之義。「芬陀利」譯白蓮花;「曼陀羅」譯適意花;「曼殊沙」譯柔軟花。「八萬四千」表十地行門之廣。「蓋」有蔭覆之妙。「城」表堅固禦敵,涅槃城也,顯佛地位之高。「三千」「世界」,世尊之化境。「妙花」「遍覆」,顯世尊化利之普。佛地中之般若稱勝義者,表佛地為十地之勝進也。花中復雨無量恆河沙花者,表佛之化境重重無盡。 (3) 眾興讚願 時波斯匿王及諸大眾見是事已,歎未曾有。合掌向佛,而作是言:「願過去、現在、未來諸佛常說般若波羅蜜多!願諸眾生常得見聞,如我今日,等無有異!」 「波斯匿王」等見到如上不可思議境界,稱「歎」說「未曾有」也。飲水思源,此等功德,皆從般若波羅蜜多中來。所以「合掌向佛」,而發願言,般若功德,其大無比。「願」三世「諸佛常說般若」!「願諸眾生常得見聞!」此即所謂菩薩心、菩薩行,念念不忘眾生之大乘行也。 (4) 歎法囑付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此般若波羅蜜多是諸佛母、諸菩薩母、不共功德、神通生處。諸佛同說,能多利益。是故汝等常應受持。」 「如汝所說」,讚許也。「般若」為「諸佛母、菩薩母」:諸佛、菩薩,皆從修證般若而得也。如金剛經之「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不共」,不與二乘共也。「功德」,佛、菩薩之自受用果報;「神通」,其妙用也。末二句易知。 (5) 再示不思議境 爾時世尊爲諸大眾現不可思議神通變化:一花入無量花,無量花入一花;一佛土入無量佛土,無量佛土入一佛土;一塵刹土入無量塵刹土,無量塵刹土入一塵刹土;無量大海入一毛孔,無量須彌入芥子中;一佛身入無量眾生身,無量眾生身入一佛身;大復現小,小復現大;淨復現穢,穢復現淨;佛身不可思議,眾生身不可思議,乃至世界不可思議。 此事事無礙法界也。華嚴宗初祖法順和尙研究晉譯六十華嚴,作華嚴經搜玄記。復千錘百鍊,得華嚴精髓,作法界三觀,曰:真空絕相觀、理事無礙觀、事事無礙觀。本經,世尊所現神變,皆事事無礙也。華嚴經此等境界甚多,尤以入法界品善財童子五十三參中,善財所見,多非人間境界,亦皆事事無礙也。 事事無礙,略謂:大小相含、一多無礙、凡聖交參、依正互融,或依中現正、正中現依、依中現依、正中現正、依中現依正、正中現依正。正即正報身相,依即依報國土。此惟指身土交參也。 此中,「花」、「佛土」、「塵剎土」之三句,皆一多相入、依中現依也。「無量大海入一毛孔」,多入一,亦正中現依也。「無量須彌入芥子中」,大入小,亦依中現依也。佛身、眾生身互相攝入,正中現正,亦一多相含,凡聖交參也。末二句,大小、淨穢互現,大小相含,淨穢互融也。「佛身」、「眾生身」、「世界」,三不可思議,此結語,亦總顯也。不可思議境界,唯「佛身」等三事耳。善乎!清涼國師華嚴大疏序云:「理隨事變,一多緣起之無邊;事得理融,千差攝入而無礙。」又曰:「此理超情難見。」「須彌」,四大部洲中之山王,出水四萬二千由旬。須彌雖入芥子,而山不縮小,芥子亦不放大。一讀華嚴,善財童子入彌勒樓閣,可以知矣。 (6) 聽眾得益 當佛現此神變之時,十千女人現轉女身,得神通三昧;無量天人得無生法忍,無量阿修羅等成菩薩道,恆河沙菩薩現身成佛。 此中文字有四:一、「十千女人……」,二、「無量天人……」,三、「無量阿修羅……」,四、「恆沙菩薩……」。太虛大師仁王經講錄云:「斯等境界,非證正遍知者不得了知。彼法會大眾承佛威神加持,故得親見此境。吾人為俗智所障,不得親覩,然豈可目為虛無邪?」圓測釋什師仁王疏,似無女轉男身語。良賁疏云:「現轉女身,得如幻故。天人得忍,見法理故。修羅八部,成菩薩故。恆沙菩薩,現成佛故。」余以為,參加此經的聽眾多半是化身,化身中未必沒有女人;以化身女人,一轉變而為男身,是稀鬆平常的事。而化身男女亦各有其業報之不同。女轉男身、天人得忍、修羅成菩薩、菩薩成佛,皆是聽法的進步。至於菩薩成佛,吉藏、良賁二師的疏上,都曾談到,意見是相同的,也就是說:一世界容許有二佛嗎?假如是肯定的,那麼這些恆沙菩薩現身成佛,將如何容納呢?答語是:一個世界,轉輪聖王尙不許有二,何況是佛!佛的眼光,是國土無邊,眾生無盡。菩薩成佛,只是證悟上的進步,尙未經八相成道的經過,而十地皆可以現身成佛。即使有之,則如法華經上的龍女,到南方無垢世界,轉男子身而成佛,不是挺好的例子? (七) 奉持品第七 1 解品題 依經之內容,四分之三說的是由發心至成佛,如何修證;四分之一說的是國家荒亂、種種災起,必須誦講般若。諸大國王依教奉行,持而不失,所以名「奉持」也。也可以說,第三品名「菩薩行品」,第五品名「護國品」,此品乃三、五兩品之總匯。 2 釋經文 (1) 問答奉持 2 釋經文,分二:(1) 問答奉持,(2) 聞法獲益。 ① 問 一中分二:一、問,二、答。今一。 爾時波斯匿王覩佛神變,見千花臺上遍照如來、千花葉上千化身佛、千花葉中無量諸佛,各說般若波羅蜜多。白佛言:「世尊!如是無量般若波羅蜜多不可識識,不可智知。云何諸善男子於此經中明了覺解,爲人演說?」 上一品,「佛之神變」完全是華嚴境界。世尊初成正覺現千丈盧舍那身——報身佛——於三七日中,隨自意語,直暢本懷,演大華嚴。華嚴經的聽眾,都是大菩薩的身分,二乘在座,如聾如啞,何況凡夫。本品中的「千花臺上遍照如來」,就是華嚴經上的境界。以毘盧遮那的譯語,就是光明遍照也。上品隱而未說。「千花」者,千葉蓮花。花之中為「臺」,報身佛位居其上。「千化身佛」、「無量諸佛」,分坐在「千花葉上」,「各說般若」。波斯匿王覩此神境,深為驚駭,不禁脫口而出曰:「『世尊』呀!『如是無量般若』,簡直『不可』以我的『識識』,也『不可』以我的『智知』。何以故呢?識是分別心;智是淺鮮的。如之何能認識、能了知這不可思議的境界呢?同時我也顧慮到一般的『善男子』,他們的知識、智慧當然遠遜於我。然而佛法是普利的。『云何』令他們『於此經中明了覺解』,而展轉教化,『為人演說」呢?」 ② 答 ❶ 奉持護出世行 A 長行 (A) 總標 ② 答,分二:❶ 奉持護出世行,分二:A 長行,分二:(A) 總標。 佛言:「大王!汝今諦聽!從初習忍至金剛定,如法修行十三觀門,皆爲法師,依持建立。汝等大眾應當如佛而供養之,百千萬億天妙香花而以奉上。 以下世尊答詞也。「從初習忍至金剛定,如法修行十三觀門」,是護出世行一科的總綱。「十三觀門」,就是十四忍中去寂滅忍中之上忍。十三忍中包含了許多修行的方法,故曰「觀門」。第十四忍,則因圓果滿,是為佛位,修無可修。修持此十三觀門者,「皆為法師」。「法師」如學校教師,責在自、他兩利,不事生產,所以「汝等大眾,應當如佛而供養之」。 (B) 別釋 a 習種性——十住位 (B) 別釋,分八:a 習種性——十住位。 善男子!其法師者,習種性菩薩,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修十住行。 此標示十住位中之修行人也。入位不退,故名為住。世尊招呼波斯匿王說:「『善男子!』『修十住行』的『法師』,就是『習種性菩薩』。菩薩中又包含了出家、在家的四眾弟子。我現在依次將他(她)們應修的行門,——分別說明。汝等諦聽!」 見佛、法、僧,發菩提心。 (a) 發心住 心是一切眾生各各具有的,只是為無明、煩惱所蔽,以五蘊身為我,惟五欲是求,起惑造業,生死無窮。今則見佛相好、聞法精微、見僧威儀,發掘內心深處之同情心。知道自己上同諸佛,下同含識,自度,即所以度人,纔知道如孔夫子所說:「居無求安,食無求飽」,非浪語也。是名曰:「見佛、法、僧,發菩提心。」 於諸眾生,利樂、悲愍。 (b) 治地住 治地者,鋤治自心上之煩惱蔓草,使私欲罄盡而以眾生為念。所以「於諸眾生」起「悲愍」心,使其作有「利」益的事而安「樂」之也。 自觀己身六界諸根,一切無常、苦、空、無我。 (c) 修行住 此一住多分屬於自利,因為私欲多由於五蘊報質身而有。如不能剋制自己,徹底地消滅自己(不是死亡),所有的善行,都屬虛偽。所以第一、要「自觀己身六界諸根」。六界就是眼等六根,包括了六塵、六識。根、塵、識,是對五欲起貪、瞋、癡,造殺、盜、婬的主體。應該勤行觀察這「一切」,都是「無常、苦、空、無我」的。這是斷除貪、瞋的利器。 了知業行、生死、涅槃。 (d) 生貴住 世俗人以官高為貴,佛教則不然。佛教以煩惱輕微、智慧增長、福利社會成績昭著為貴。然則生貴住可以知矣。生貴住的菩薩有此智慧,「了知」善惡「業」的「行」為,孰是孰非。尤其是「生死、涅槃」,不是截然地不同。了知生死性空,無一而非涅槃。涅槃不是像天宮一樣的一個好去處。 能利自、他,饒益、安樂。 (e) 具足方便住 也。方便,權智也。多用權巧方便智慧,使眾生容易瞭解,而獲得身心的「安樂」。這就是「能利自、他」,也是「饒益」。 聞讚佛、毀佛,心定不動;聞有佛、無佛,心定不退。 (f) 正心住 (g) 不退住 此第(f) 正心住、第(g) 不退住也。佛弟子對於佛法的尊重、愛護,有甚於生命。但是遇到於佛法的核心有了證悟的人,他知道佛法是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決定不會因一個人「讚」、「毀」而有所增減,也不會因一個人以為「有」、「無」,它就有、無。所以能屹立如山,「不動」、「不退」。同時,這就是內「心」上的「定」力。 三業無失,起六和敬。 (h) 童真住 也。「三業」:身以殺、盜、婬、口以妄言、意以貪、瞋、癡為「業」。此菩薩已「無」此過「失」,故名為童真住。「六和敬」,原始佛教徒共住之規約。「六和」者,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見和同解、戒和同遵、利和同均。是比丘僧、尼,都應該共遵共守的。菩薩現比丘身,以之示範,所以名「起」。 方便善巧,調伏眾生。 (i) 法王子住 也。佛為法王。法王之子,見其地位之尊。「眾生」頑劣,必須以「方便善巧」而「調伏」之,務使就範。 勤學十智,神通化利。下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 (j) 灌頂住 也。住位滿足,成就智身,諸佛法水,以灌其頂故。「十智」者,「學三世智、佛法智、法界無礙智、法界無邊智、充滿一切世界智、普照一切世界智、住持一切世界智、知一切眾生智、知一切法智、知無邊諸佛智。初之五智,知世界故。如次,所謂:隨心轉智、正覺照智、照法界智、自在普入智、至處皆嚴智。次之三智,知眾生心。所謂:知一切心智、知心境界智、知諸根性智。後之二智,明其成德。所謂當根與法智,令滅諸惑智。」(錄自良賁疏卷下一)第十住的菩薩「勤學」此之十智,以「神通」力,教「化、利」樂一切眾生。「下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者,此通於十住。十住入位之初(三阿僧祇劫之初),功力尙淺,故曰「下品」。「八萬四千」者,言其攝化法門之多。 b 回溯十信位 善男子!習忍以前,經十千劫,行十善行,有退、有進,譬如輕毛隨風東西。若至忍位,入正定聚。不作五逆,不謗正法。知我、法相,悉皆空故,住解脫位。於一阿僧祇劫修習此忍,能起勝行。 此中應分三節,一、「習忍以前」至「隨風東西」,此正修十信心時也。習種性十住位以前尙未入位,故曰「習忍以前」。「經」過「十千劫」的時間,「行十善行」,謂身不殺、盜、婬,口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意不貪、瞋、癡。然而十信的菩薩,在十千劫之中,「有」時候「退」失道心,「有」時候想到生死痛苦,他又精「進」起來了,「譬如輕毛隨風東西」,而飄搖不定。二、自「若至忍位」至「住解脫位」者,經過十千劫,進進、退退,鍛鍊、熏修,信心堅定,而「至」於「忍位」,住習種性,「入正定聚」。「正定」者,定住於正位,不會走邪魔、外道一邊去了。以後進入十住,在止惡方面說,「不」會再「作五逆」,「不」會毀「謗正法」了。「五逆」:弒父、弒母、弒阿羅漢、惡心出佛身血、破羯磨轉法輪僧。「正法」,如來金口親宣;非毀之者,名「謗正法」。永嘉大師證道歌說:「欲得不遭無間業,莫謗如來正法輪。」在修善一方面說,「知我、法相,悉皆空故」者,人我執、法我執,就是「我、法相」。「知我、法相,悉皆是空」,則二執減輕。實在地說,只是伏其現行;種子到七地、佛地,纔能斷盡。三、「住解脫位」至「能起勝行」者,我、法二執不起現行,自然得到初步的解脫。「於一阿僧祇劫修習此忍」,此忍即習忍也。「能起勝行」,即進入十行矣。通常皆說,三賢三十位為第一阿僧祇劫,初地至七地為第二阿僧祇劫,八地到佛地為第三阿僧祇劫。但各經就劫數有長有短,說起來就微有不同。 復次,性種性菩薩住無分別,修十慧觀,捨財命故、持淨戒故、心謙下故、利自他故、生死無亂故、無相甚深故、達有如幻故、不求果報故、得無礙解故、念念示現佛神力故。 c 性種性——十行位 (a) 標位行 c 性種性-十行位,分四:(a) 標位行,此「性種性」,十行「菩薩」也。「性種性」已如前釋。「住無分別」者,即十行也。以五別境心所中之慧為能觀智體,而修布施等十重勝行。「捨財命故」者,初、歡喜行菩薩修布施度也。財、法、無畏,是三種施。外而國城、妻子,內而身肉、手足,皆財命也。施之,則自、他歡喜。法、無畏二施,自在其中。「持淨戒故」者,第二、饒益行菩薩修持戒度也。守持淨戒,三業無失,以饒益眾生也。「心謙下故」者,第三、無違逆行菩薩修忍辱度也。忍中惟辱最難,故曰忍辱行。忍受種種逼切惱害,無瞋三業為性。心自「謙下」,能治自他恚行,無違逆於他人。「利自他故」者,第四、無屈撓行菩薩修精進度也。精勤修習,心不退屈,名無屈撓行。逼策諸根,修諸勝行,以利自他。「生死無亂故」者,此第五、無癡亂行菩薩,修禪定度也。愚癡無智,心行自然紛亂。此菩薩善修禪定,於死此生彼,入、住、出胎,自有主宰也。「無相甚深故」者,第六、善現行菩薩修般若行也。以觀慧照理,實相現前,名善現。實相「無相」,於眾生、世界、一切諸法,皆即相以觀其性,故曰「甚深」。「達有如幻故」者,第七、無著行菩薩修方便度也。善修勝行,不滯著於空、有,名無著行。諸有為法「如幻」不實。如經所言,觀諸法「如幻」、諸佛如影、菩薩如夢、佛說法如空谷響、世間如化。由於了「達」此等,不著空、有,名方便行也。「不求果報故」者,第八、難得行菩薩修大願度也。常以大願策勵勝行,名難得行。願力無有止境,所以「不求」現前「果報」。「得無礙解故」者,第九、善法行菩薩修行力度也。菩薩得法、義、詞、辨「四無礙解」,亦名四無礙辯。善於體解眾生根器而為之宣說法要。「念念示現佛神力故」者,第十、真實行菩薩修智度也。菩薩所作誠實,言行相應,名真實行。菩薩成就第一誠諦之語,「念念示現佛」之「神力」,遍遊十方世界,化一切眾生也。 對治四倒、三不善根、三世惑業、十顚倒故。我、人、知、見,念念虛僞。 (b) 明對治 「對治」:能對治者,即十重勝行;所對治者,即十顛倒也。「四倒」者,非常計常、非樂計樂、非我計我、非淨計淨。前習種性第三住中已初步對治,今則斷除而趨於真常、樂、我、淨也。「三不善根」,即貪、瞋、癡之三毒。初、歡喜行,以施治貪;第三、無違逆行,以忍治瞋;第六、善現行,以般若治癡。「三世惑業」者,「惑」是煩惱,如貪、瞋、癡;「業」是殺、盜、婬,或有漏善業。惑業有過去、現在、未來的不同。第七、無著行菩薩以達有如幻的方法對治過去、現在的惑業;第八、難得行菩薩以不求果報的心理對治未來的惑業。「十顛倒故」,即以上之十惑也。「我、人、知、見,念念虛偽」。「我、人、知、見」,這是全世界人類千古以來的一大病根。我、人的對立,知、見的不同,由學識的愛惡而有不同的主張。由主張的敵對,用筆尖、刀鎗,乃至今日威脅全球人類生命的原子彈、氫彈,都是由這些毒素而來,皆「念念虛偽」也。所以楞嚴經說:「知見立知,即無明本。」有味哉斯言也! 了達名假、受假、法假,皆不可得。無自、他相,住真實觀。 (c) 明所修 此即前文「三假集假有」之三假也。前明生起次第,此明對治,故有不同。十行菩薩,因修觀照功夫,而「了達名」等三假空、無自性,「皆不可得」。老子曰:「物謂之而然,道行之而成。」是亦名假之證也。諸法,蘊、處、界耳,皆緣合而成。「受」為感受。因身理、心理的不同,故感受亦異。如堯讓天下於許由,許由聞之,掬水洗耳。有黃金於此,人見之,鮮有不愛者;貓、犬、雞、豕,則視若無覩。是皆觀念之不同,豈有真哉?十行菩薩能如此者,皆以「住真實觀」,方得「無自、他相」,亦即心心不離於真理,故能爾也。 中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於二阿僧祇劫,行諸勝行,得堅忍位。 (d) 總結 初句言修習法門之多;二句,修習時間之長;三至四句,修十勝行,入十迴向,得堅忍地位。 d 道種性——十迴向位 (a) 總標 d 道種性—十迴向位,分六:(a) 總標。 復次,道種性菩薩住堅忍中,觀諸法性,得無生滅。 「道種性」,已如前釋。「住堅忍位」者,堅固不退。梵網經謂十迴向為十金剛心,良有以也。「觀諸法性,得無生滅」者,諸有為「法」,悉皆緣生無「性」,無性之性「無」有「生滅」。菩薩「觀」力洞悉無遺,是名為「得」。 然迴向之名,釋有三義:一謂:照理不住名曰迴,大悲救物名曰向。此迴向眾生也。二謂:行不住有曰迴,直趣菩提曰向。此迴因向果也。三謂:於向不住曰迴,達事照理曰向。此迴事向理也。淺言之,十迴向的菩薩行,決不是為現身的福報而有所作為的。他是為了救濟眾生、得成佛道、追求真理的。 四無量心,能破諸闇。 (b) 别釋 Ⓐ 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b) 别釋。此Ⓐ 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也。以此為救護眾生之資糧。破除眾生煩惱,謂之「能破諸闇」。現前社會上的黑闇,擢髮難數,但無一而非貪、瞋、癡、愛在作祟。吾人可以警惕矣! 常見諸佛,廣興供養。 Ⓑ 不壞迴向 三寶及戒為四不壞信,而普賢十大願王之三為廣修供養。此菩薩「常見諸佛,廣興供養」,植良福田。且既有諸佛,必兼法、僧。 常學諸佛,住迴向心。 Ⓒ 等一切諸佛迴向 普賢十大願王中第八、「常隨佛學」,彼文云:「如今世尊毘盧遮那,如是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所有塵中一切如來,皆亦如是。於念念中,我皆隨學。」良以如來十身圓滿,福、智俱足,雖已成佛,猶處處為眾生非生現生。菩薩「常隨佛學,住迴向心」,宜矣! 所修善根,皆如實際。 Ⓓ 至一切處迴向也 至一切處,卻好配合「實際」,因為實際是真如的異名。真如性體遍滿十方,菩薩「所修」的福慧「善根,皆如」真如性體一樣地遍滿十方。 能於三昧廣作佛事。 Ⓔ 無盡功德藏迴向也 「三昧」譯云等持。不倚、不偏,平等而持,也就是禪定。定功深的人能在定中現身活動,第五迴向的菩薩三昧力更不用說了。他「能於三昧」定境之中「廣作佛事」。如法華經妙音品,妙音菩薩就是從恆河沙數世界以外,而來娑婆世界,親近釋迦如來,並禮覲多寶如來。如法華經妙音品云:「於是妙音菩薩不起於座,身不動搖,而入三昧。以三昧力,於耆闍崛山,去法座不遠……。至此娑婆世界,供養、親近、禮拜於我,亦欲供養聽法華經。」讀此,可知妙音菩薩與世尊法身相見,亦定中之活動也。 現種種身,行四攝法。 Ⓕ 一切平等迴向也 依華嚴經卷二十八,第六迴向名隨順堅固一切善根迴向。華嚴經以一卷經文廣說此迴向時,有十種布施,渺無涯際。又說:「菩薩摩訶薩住此迴向時,常為諸佛之所護念,堅固不退,入深法相。」殆命名之由來也。此中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之「四攝」法,「現種種身」,以利樂眾生,簡略之至矣。 住無分別,化利眾生。 Ⓖ 隨順一切眾生迴向 安「住」於不動「無分別」理性之中,而起「化利眾生」之作用。如月映千江,月未嘗動也。 智慧明了,甚深觀察。 Ⓗ 真實相迴向 菩薩從自受用三昧中,發生根本「智慧」,「觀察」「甚深」之理性,而「明了」於真實體相。 一切行願,普皆修習。 Ⓘ 無縳、無著解脫迴向 「一切行願」無過於普賢十大願王。菩薩由於遠離煩惱、所知二障,身心解脫,無縛、無著,故能「普皆修習」。蓋行願並起,自然之理也。 能爲法師,調御有情。 Ⓙ 等法界迴向 法界,華嚴經上常有「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是則法界之量是寬廣無邊之法性。菩薩之迴向心,則與法界相等,故有此名。因而,他「能為法師,調御有情」。「有情」即是眾生,眾生惡劣者多,如惡馬然,須要調伏、駕御,他纔能就範。第十迴向菩薩有此「能」力也。 善觀五蘊、三界、二諦,無自、他相,得如實性。 (c) 對治 對症下藥而治愈病痛,名曰對治。「五蘊」身心的生、老、病、死、「三界」之苦樂因果,眾生浮沈於其間。真、俗「二諦」的有無,「善」於「觀」察其性相,而歸納於相有、性無之二諦,以真諦是空,俗諦是有也。因此能「無自、他」之「相」,「得」到真「如實性」。 雖常修勝義,而受生三界。何以故?業、習、果報未壞盡故。於人天中,順道生故。 (d) 利他 十迴向的菩薩「雖常修勝義」諦,而住於空性之中,但不廢棄於有。所以「受生三界。何以故?」因為他過去千百世的宿「業」及「習」氣「果報」尙「未壞盡」,也就是酬償未了。所以「於人天」道「中,順」佛「道」而捨生、受「生」。 上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於三阿僧祇劫,修二利行,廣大饒益。 (e) 結語 以猛利心進行曰「上品」。「八萬」以下,法門之廣。「於三」以下,時間之長。以「二利行,廣大饒益」一切眾生。 得善調伏諸三摩地。住勝觀察,修出離行。能證平等聖人地故。 (f) 勝進 「諸三摩地」,就是三昧。無始以來,妄想紛擾,得獲三昧,非咄嗟間事。所以龐蘊居士曾說過:「難!難!難!十碩油麻樹上攤。」而十迴向的菩薩「善」於「調伏」。他能「住」殊「勝」的「觀察」,「修出離」三界之「行」,所以「能證平等聖人地故」。也就是進入十地。以無漏智親證真如,即平等理故。 e 十地位 (a) 歡喜地 分十:(a) 歡喜地。 復次,歡喜地菩薩摩訶薩超愚夫地,生如來家,住平等忍。初無相智,照勝義諦,一相平等,非相、無相。斷諸無明,滅三界貪,未來無量生死,永不生故。 此初地見道位入心也。初地所以稱「歡喜地」者,依成唯識論說,初地斷一分無明,證一分真如,登聖人地,昔所未得,今始得,生極喜故。「地」者,生發義,十地中生無量無漏功德故。「超愚夫地,生如來家」者:「愚夫」謂凡夫、小乘,以無明為地。初地修證,已越其上。「生如來家」者,證佛法界,初入聖胎,紹如來種故。法無高下,名「平等忍」。「初無相智,照勝義諦」者,「無相智」即根本無分別智,「照勝義」真如之理。而真如理,乃「一相平等,非相、無相」。如、智不二,故名「一相」。無能照之相,無所照之相,所以「非相、無相」。「斷諸無明,滅三界貪」。上句微嫌籠統。嚴格地說,只能斷二障分別惑,俱生煩惱、所知,各斷一分。所知,即無明。初地菩薩修布施度。布施對治貪惑,所以說,「滅三界貪」(修惑中之一分)。末二句易知。成唯識論見道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離二取相故,爾時住唯識。」可以與「非相、無相」參照。 大悲爲首,起諸大願;於方便智,念念修習無量勝行。非證、非不證,一切遍學故;非住、非不住,向一切智故。行於生死,魔不動故;離我、我所,無怖畏故;無自、他相,常化眾生故;自在願力,生諸淨土故。 此初地住心也。初、利他。菩薩住於初地,憐眾生苦,發起「大悲」「大願」的迫切心情,運用「方便」權「智」,念念修習「無量」殊「勝」之「行」,廣度眾生。「非證」、「非住」的四句,利他也。菩薩已證一分真如,住於法性理中,故曰:「非不證、住」。然而自知行位未圓,仍須百尺竿頭,再求進步。所以一方面「一切遍學」,一方面趣「向一切智」。一切智,佛智也。「行於生死」下八句,此心得也。菩薩的修學不離於眾生,所以「行於生死」,而不為魔所傾動。魔:五陰魔、煩惱魔、死魔、天魔。可以意會。菩薩已「離我、我所」相,故能「無」所「怖畏」。如華嚴經三十四、初地菩薩文云:「所有怖畏,悉得遠離。所謂:不活畏、惡名畏、死畏、惡道畏、大眾威德畏。」菩薩「無自、他相」,所以「能常化眾生」。唯其無自己,乃能為他人也。「自在願力,生諸淨土故」者,佛地經第一云:「諸佛他受用土,地上菩薩乃得生故。」初地菩薩,由於行持,可以「自在願力,生諸淨土」。諸佛淨土可以極樂世界想像得之。 善男子!此初覺智非如、非智、非有、非無,無有二相。方便妙用,非倒、非住、非動、非靜,二利自在。如水與波,非一、非異。智起諸波羅蜜多,亦非一、異。 此住於理性中而行化,所謂動靜一如。「此初覺智」者,初證真如之智,既「非」所證之「如」,又「非」能證之「智」,不可言其「有、無」。言有,則墮於常,以其「無有二相」也。然則既無二相,當為一相。一亦叵得,所謂心言路絕,言語道斷。法華經言:「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也。從寂滅無相之中,不妨以平等心起權智「方便妙用」。然而妙用多門。既不會顛「倒」事理,亦不「住」於一隅。寂寂惺惺,「非動、非靜」。非動,則落於二乘;非靜,則違於至理。神妙無方,所以「二利自在」。「如水與波,非一、非異」,譬喻易知。從「智」慧而「起」之「諸波羅蜜多」,二者之間「亦非一、異」。思之! 於四阿僧祇劫,滿足修習百萬行願。此地菩薩無三界業習,更不造新。由隨智力,以願生故,念念常行檀波羅蜜多。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廣大淸淨。善能安住,饒益眾生。 此初地出心也。「於四」句,修行之時間。「滿足」句,修習法門之廣。「此地菩薩」已「無三界」善惡「業」報「習」氣,「更不」會再「造新」的有漏業因。但是初地菩薩既可以生諸佛淨土,也可「由隨智力,以」大「願」心,「生」諸人間,或其他善、惡道。但「念念常行檀波羅蜜多」,以初地菩薩專修布施度也。「布施」以下,是四攝法,菩薩運用,「廣大清淨」。「善能安住,饒益眾生」,「安住」四攝也。 (b) 離垢地 復次,離垢地菩薩摩訶薩,四無量心,最勝寂滅,斷瞋等習。 此二地入心也。「離垢地」者,於諸微細垢染,皆不侵犯,做到持戒清淨如滿月也。慈、悲、喜、捨「四無量心」,與二地相應而起。「最勝寂滅」,則所證一分真如理也。「瞋等習」氣,即煩惱種子。潛伏心內名種子,發現於外名習氣。障二地持戒,故「斷」之。「等」等於忿、恨、惱等隨煩惱。 修一切行,所謂:遠離殺害、不與不取、心無染欲、得眞實語、得和合語、得柔輭語、得調伏語、常行捨心、常起慈心、住正眞心。寂靜、純善,離破戒垢。行大慈觀,念念現前。 此二地入心所修行也。不殺、不盜、不婬欲、不兩舌、不惡言、不妄言、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癡,皆戒也。亦名十善,為出世法之根本、人倫道德之準繩。離此,則人皆禽獸矣。其中「綺語」者,阿諛之詞,或婬詞小說,足以蕩人心魄者。身心不為外物所動,曰:「寂靜、純善」,因之而「離」去「破戒垢」染。修「行大慈」之「觀」念,也就是大慈悲心,「念念現前」,不忘眾生也。 於五阿僧祇劫,具足淸淨戒波羅蜜多。志意勇猛,永離諸染。 此二地出心也。以「五阿僧祇劫」之時間,修持「戒波羅蜜多」,使之「具足、清淨」,毫無瑕疵。因此,「志意勇猛」堅強,寧可喪生失命,不毀淨戒,而「永離諸染」。 (c) 發光地 復次,發光地菩薩摩訶薩住無分別,滅無明闇。 此三地入心也。得證真理,發智慧光。「住」於如、智不分之「無分別」寂定之中,而「滅無明闇」。無明即癡,能障人智慧,使人如在五里霧中,事理不明也。 於無相忍,而得三明,悉知三世無來、無去。依四靜慮、四無色定、無分別智,次第隨順。具足勝定,得五神通:現身大小,隱顯自在;天眼淸淨,悉見諸趣;天耳淸淨,悉聞眾聲;以他心智,知眾生心;宿住能知,無量差別。 此三地住心也。以智慧照無相理,名「無相忍」。因「而得」到「三明」。三明者:一、宿住智明,二、死生智明,三、漏盡智明。由宿命明而了知死生,斷盡惑障。漏,即惑障也。至於死生,皆浮雲、水泡之幻生幻滅耳。「三世」原是時間。時無別體,依法上立。如吾人目前一片虛空,過去、現在如此,未來無量劫以後,仍是如此。修「四靜慮、四無色定」:靜慮如前已說;「四無色定」者: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也。所以修四禪、四空定者,據良賁疏引十地論,云:「此地菩薩,以何義故,入禪、無色、無量神通?為五種眾生故。一、為禪樂憍慢眾生,入諸禪故。二、為無色解脫憍慢眾生,入無色定故。三、為苦惱眾生,令安善處,永與樂故;應解彼苦,令不受故,入諸禪定,起慈、悲無量故。四、為已得解脫眾生,入喜、捨無量故。五、為邪歸依眾生,入勝神通,令正信故。」前之四門屬本文,第五神通屬次門。「無分別智,次第隨順」者,上句加行、根本智也;下句後得智也。加行智能引生根本智,次第隨順而修習之。「具足勝定,得五神通」:四禪、四空,謂之「勝定」。前四為「五通」所依。以下別顯五通:一、神境通,二、天眼通,三、天耳通,四、他心通,五、宿命通。「諸趣」,六道眾生也。五中能知「無量差別」者,如十地經云:「能知過去、未來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神通亦由三業清淨而得。 於六阿僧祇劫,行一切忍波羅蜜多。得大總持,利益、安樂。 此三地出心也。第一句,修行時間。第二句,「忍波羅蜜多」,三地菩薩偏增,其餘九度,隨力隨分故。「得大總持」者,能持初、二、三地之行門,以此「利益、安樂」一切眾生。 (d) 焰慧地 復次,焰慧地菩薩摩訶薩修行順忍,無所攝受,永斷微細身、邊見故。 此四地菩薩入心也。以智慧火燒煩惱薪,增長光明,修菩提分法,故曰焰慧。「順忍」,五忍之第三。此位當順忍中之下忍,順真如理也。「無所攝受」者,證真如也。真如理體,不受一塵,無所攝屬。「身見、邊見」,五利使之二。此屬意識俱生煩惱,故曰「微細」。然其能障修行三十七品,故先「斷」之。 修習無邊菩提分法: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具足。 此四地菩薩住心也。三十七道品,前已一再言之矣,此不再贅。菩提分法,凡夫、小乘,無不可修,唯其不能「無邊」也。此菩薩所修,行相無邊,所利無邊,趣向果德無邊,故曰無邊。 爲欲成就力、無所畏、不共佛法。於七阿僧祇,修習無量精進波羅蜜多。遠離懈怠,普利衆生。 此四地菩薩出心也。菩薩為了「成就力、無所畏、不共佛法」,所以「於七阿僧祇,修習精進波羅蜜多。遠離懈怠,普利眾生」。「力」,十力也。一、知覺處非處智力,二、知三世業報智力,三、知諸禪定解脫三昧智力,四、知根上下智力,五、知種種解智力,六、知種種界智力,七、知一切至所道智力,八、知天眼無礙智力,九、知宿命無礙智力,十、知永斷習氣智力。「無所畏」有四:一切智、漏盡、說障道、說盡苦道。此四皆無所畏。(見佛學大辭典七九○頁)「不共佛法」,不共於大、小乘,唯佛獨具。法有十八:一、身無失,二、口無失,三、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七、欲無滅,八、精進無滅,九、念無滅,十、慧無滅,十一、解脫無滅,十二、解脫知見無滅,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見佛學大辭典二○一頁) (e) 難勝地 復次,難勝地菩薩摩訶薩以四無畏,隨順眞如,淸淨、平等,無差別相。斷隨小乘、樂求涅槃。 此五地菩薩入心也。運用方便、殊勝智慧,難得能得,名難勝地。「以四無畏」(如上文已載)者,與無分別智相應,故得「隨順真如」。「隨順」者,分證也。「清淨、平等,無差別相」,是自受用境界,所謂萬法悉皆如也。勇猛精進,久則懈怠心生,人情本來如此。所以二乘人斷煩惱障盡,疾趣涅槃,以菩薩道之難行也。五地菩薩已將避懶偷安的妄心息下來了,所以「斷隨小乘、樂求涅槃」的卑劣觀念。 集諸功德,具觀諸諦:此苦聖諦、集、滅、道諦、世俗、勝義,觀無量諦。爲利眾生,習諸技藝:文字、醫方、讚詠、戲笑、工巧、咒術、外道異論、吉凶占相,一無錯謬。但於眾生,不爲損惱。爲利益故,咸悉開示。漸令安住無上菩提。知諸地中出道、障道。 此五地菩薩住心也。「此苦聖諦、集、滅、道諦」。苦而稱聖者,正也。四諦之義,已如前釋。但四諦在菩薩的觀照下,卻與小乘人不同。如依天台教判般若,則四諦在般若中名無生四諦。無生四諦者: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滅無生相。「世俗、勝義」,真俗二諦,亦理事無礙也。此即「具觀諸諦」,「觀無量諦」。誠如朱夫子熹說:「即凡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就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亦即物而窮其理也。五地菩薩於一切事物,皆欲窮其至理,故曰觀無量諦也。「為利眾生,習諸技藝」,此二句為總。「文字」以下,則別舉也。「文字」、「讚詠、戲笑」,聲明也。「醫方」,醫方明也。「工巧、咒術」、「吉凶占相」,工巧明也。「外道異論」,外道之內明也。菩薩對於這些世俗諦,運用之以利於人,而「一無錯謬」。「但於眾生,不為損惱」,以其與邪法不同。其志則在「為利益故」,為諸眾生,——「開示」佛法,「漸」漸地「令」他們「安住無上菩提」耳。是亦四攝法也。「知諸地中出道、障道」者:「出道」者,出離下地而入上地;但有「障道」因緣,亦須知其底蘊,不為所礙。 於八阿僧祇劫,常修三昧,開發諸行。 此五地出心也。「於八阿僧祇劫,常修三昧」,於三昧中,「開發諸行」。「諸行」即諸波羅蜜多。「三昧」為五地菩薩專修之行門。 (f) 現前地 復次,現前地菩薩摩訶薩得上順忍,住三脫門。能盡三界集因、集業麤現行相。 此六地菩薩入心也。繼前五地,努力前進,無相思惟,了了現前,名現前地。能證之智,亦復增明,故「得上順忍」。安「住」於空、無相、無作之「三」解「脫門」,亦真如之一分也。「能盡三界集因、集業麤現行相」者:「集因」,六識相應俱生煩惱;「集業」,則由此煩惱所作之微細有漏善業。皆是麤現行相,「麤」揀非細行。對後地名麤行相,即生滅、造作。 大悲增上,觀諸生死,無明闇覆,業集識種,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等,皆由著我。無明、業、果,非有、非無,一相、無相,而不二故。 此六地菩薩住心也。此菩薩「大悲增上」,也就是大悲心特別加強。這從什麼地方看得出呢?菩薩「觀」察,六道眾生的「生死」死生有什麼力量在主持。觀察的結果,得到一個結論,那便是:「無明」為生死的根本。據大乘起信論,真如不守自性,最初一念,那便是無明。如平靜之水,偶遇風緣而生起波浪來一樣。真如為無明所「闇覆」,失去本真。無明挾持真如而成第八阿賴耶識。由阿賴耶識次第生起前七轉識——眼、耳、鼻、舌、身、意及第七、末那識——,起惑造業——殺、盜、婬、妄等。這些業造成後,無論善、惡,熏八識成種,所以名「業集識種」。識中種子,待緣再發生現行。十二因緣,就是「無明」為緣而生「行」,行為緣而生「識」,識為緣而生「色名」。以人類來說,「名色」即胎兒也。初結成胎,不起作用,所以叫名色,但有其名,而無實用。由名色為緣而生「六處」,從此次第生「觸、受、愛、取、有」。「取」,貪著不捨也。「有」,後有也,即未來之身。由於有身,則「生、老死」等,皆相率而至。然而此中樞紐,「皆由」有了無明以後而「著我」故。十二因緣不出於惑、業、苦三者。由惑起業,因業受報,如環無端。經中之「無明」,惑也。「業」,善、惡業因也。「果」,果報也。菩薩再深刻一層地觀察,了知惑、業、苦三者,皆因緣生。視其外相,則「非無」;觀其內性,則「非有」。據良賁疏云:「非有、非無者,空解脫門也。」此惑、業、苦,同是緣生,故曰:「一相。」然皆「無」實「相」可得,無相解脫門也。然「一相、無相」,本自「不二」,則無願解脫門也。「不二」,即中道妙理,捨不得,取不得,故無願求。 於九阿僧祇劫,行百萬空、無相、無願三昧,得一切般若波羅蜜多,無邊光照。 此第六地菩薩出心也。六地菩薩經「九阿僧祇劫」之長時間,觀察百萬法門,而得百萬種三昧,與「一切般若」相應,如日高升得「無邊光照」。 (g) 遠行地 復次,遠行地菩薩摩訶薩修無生忍,證法無別,斷諸業果,細現行相。 此第七地菩薩入心也。以無漏智無間斷地修行無相行,思惟解脫三昧,任重道遠,名遠行地。「無生忍」是下品,原來是理性,在此地屬智。菩薩「修」之,「證法無別」,即無分別理也。「業果」,因業而所感招之果,是定業、非定業。菩薩以修行無生理智故,能「斷」其微「細現」前之「行相」。「行相」,生滅相也。 住於滅定,起殊勝行;雖常寂滅,廣化眾生。示入聲聞,常隨佛智。示同外道,示作魔王,隨順世間,而常出世。 此七地菩薩住心也。菩薩雖「住於滅定」,「雖常寂滅」,而能「起殊勝行」,「廣化眾生」。「滅定」、「寂滅」,是能外於物而身心不動。不動,不染著也。不同於木石,所謂定力加持,寂而常照。北宋宰相李沆,廳事前花臺塌去一角,經年不修。有人問,李曰:「安能為此事而動我一念哉?」甚為相似。「示入聲聞」下,顯其殊勝行門。菩薩雖顯示小乘聲聞之身,而心則「常隨佛智」。有時且「示同外道,示作魔王」之身形,此是助揚佛化,「而」心「常出世」。如世尊座下諸聲聞弟子,皆內秘菩薩行,外現聲聞身,是名大權示現也。 於十阿僧祇劫,行百萬三昧,善巧方便,廣宣法藏,一切莊嚴,皆得圓滿。 此七地菩薩出心也。菩薩以「十阿僧祇劫」之長時間,修「行百萬三昧」。在定力加持中,運用「善巧方便」——後得智也——「廣宣」諸佛「法藏」。所謂:「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座遍大千,若不說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也因此而福德、智慧、大願、大行,「一切莊嚴,皆得圓滿」。 (h) 不動地 復次,不動地菩薩摩訶薩住無生忍,體無增減,斷諸功用。 此八地菩薩入心也。六地有相觀多,七地菩薩無相觀多,仍須定力加持,而七地已斷盡煩惱。八地純無相觀,不為二邊所動。真如自體任運現前,利生事業任運而起,名不動地。「住無生忍」,能證智也。「體無增減」,所證理也。「斷諸功用」者,任運現前。如八識頌云:「無功用行我恆摧。」 心心寂滅,無身、心相,猶如虛空。此菩薩,佛心、菩提心、涅槃心,悉皆不起。由本願故,諸佛加持,能一念頃,而起智、業,雙照平等。以十力智,遍不可說大千世界,隨諸衆生,普皆利樂。 「心心寂滅」下三句,言菩薩之自證。「心心」,前後心或心、心所也。心心不動,名「寂滅」。心不動,則無「心相」;無心相,則無「身」相,身隨心轉故。此時境界「猶如虛空」矣。華嚴經云:「離一切心、意、識分別,無所取著,猶如虛空。」「此菩薩」下之五句,菩薩之心境也。所謂心境者,心空境寂故。以心空故,「佛心、菩提心、涅槃心,悉皆不起」。以菩提是智,涅槃是理,理智混合為一就是佛。佛也者,理智而已。智依理起,智空;理因智顯,理空。菩薩知之,故「悉皆不起」此念。但是「由」於度眾生的「本願故、諸佛加持」力故,「能」於「一念傾,而起智、業,雙照平等」。「智、業」,根本、後得二智也。生、佛平等,理、智平等,故曰:「雙照平等。」此菩薩如無諸佛之加持,則疾入涅槃,放棄度眾生之利樂矣。華嚴經上有七種加持:第一、順諸佛法勸,二、愍念眾生勸,三、令憶本誓勸,四、呵同二乘勸,五、指示令成勸,六、勿生止足勸,七、悉應通達勸。所以菩薩能「以十力智,遍不可說大千世界,隨諸眾生,普皆利樂」。「十力」已如前說。 於千阿僧祇劫,滿足百萬大願,心心趣入一切種,一切智智。 此八地菩薩出心也。此菩薩願度偏增,所以於千阿僧祇劫,「滿足百萬大願」。願如大海,行如高山。菩薩以行山而填願海,故云「滿足」。「心心趣入一切種,一切智智」:「心心趣入」者,無間道也。「一切種」,大辭典無此名。「一切種」智、「一切智智」,皆佛智也。據良賁疏言:「上俗下真,移下智字,置於種下,結所趣故。」成為「一切種智,一切智」,亦皆佛智也。 (i) 善慧地 復次,善慧地菩薩摩訶薩住上無生忍,滅心、心相,證智自在,斷無礙障。 此第九地菩薩入心也。住「上」品「無生忍」,理也。「滅心、心相」者,上地滅心、心所緣相分,此地滅能緣見分。「證智自在」,能證無生忍之根本智,也就是自在能證。此菩薩有四無礙辯,在未證得之前,亦有障蔽,而菩薩於「無礙障」,已能「斷」除。 具大神通,修力、無畏。善能守護諸佛法藏,得無礙解——法、義、詞、辯——演說正法,無斷、無盡。一刹那頃,於不可說諸世界中,隨諸眾生所有問難,一音解釋,普令歡喜。 此九地菩薩住心也。變化莫測,謂之神;無障無礙,謂之通。所謂攬長河為酥酪,變大地作黃金,是稀鬆平常的事。菩薩「具大神通」,則移山、填海,皆非難事。菩薩雖然具大神通,仍然進「修」佛之十「力」、四「無」所「畏」。(如前已明)「諸佛法藏」為智慧之泉源,菩薩「善能守護」。由於守護法藏,所以「得」到四「無礙解」。無礙解是什麼?「法、義、詞、辯」。「法」是所要說的目的。憑你是宇宙萬有的問題,都能——解答,是名法無礙解。法中所具之「義」、說法所用的言「詞」,皆難不倒他。(這就是解一切眾生語言三昧。)「辯」,又可以叫樂說無礙辯,隨心所欲,自在論辯。有了四種無礙解作工具,自然「演說正法,無斷無盡」。「一剎那頃」至「普令歡喜」,文顯易知。唯「一音解釋」者,「一音」者,圓音也。菩薩得解一切眾生語言三昧,則一切眾生,皆可以隨聞而解也。 於萬阿僧祇劫,能現百萬恆河沙等諸佛神力。無盡法藏,利益圓演。 此九地菩薩出心也。菩薩由「於百萬阿僧祇劫」的長時間修持自利、利他的功德,等於現在研究院將要畢業的研究生,是准博士了,自然學問深邃。所以菩薩於「無盡法藏,利益圓滿」。「法藏」,佛法功德藏也。 (j) 法雲地 復次,法雲地菩薩摩訶薩無量智慧思惟、觀察,從發信心,經百萬阿僧祇劫,廣集無量助道法,增長無邊大福智,證業自在,斷神通障。 此十地菩薩入心也。法雲地者,法身如虛空,智慧如大雲,皆能遍覆故。或說,十地菩薩說法如雲,重重無盡故。「無量智慧思惟、觀察」者,用加行智,「思惟、觀察」,觀察既往之修行也。已往「從初發信心,經」過了「百萬阿僧祇劫」,言其時間之長也。自己修習一切行願,必須「廣集無量助道法」。如我們研究佛法,必須有衣、食、住之供給、參考書之搜集,皆助道法也。有了助道資具,方得於「福慧雙修,令其增長」。如是觀察,引能證智,證寂滅忍,名「證業自在」。「證」,能證之智;「業自在」,所證如理也。證此真如,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得自在故。「斷神通障」者,所斷障也。即微細無明,令於諸法不得自在。 於一念頃,能遍十方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微塵數國土,悉知一切眾生心行,上、中、下根,爲說三乘,普令修習波羅蜜多。入佛行處,力、無所畏,隨順如來,寂滅轉依。 此十地菩薩住心也。十地菩薩神通、福智廣大至極,能「於一念頃」,遊諸國土,而知眾生心行,隨其心志,「說三乘法」,教每個人,皆「令修習波羅蜜多」。而菩薩「入佛行處」。「行處」為何?乃十「力」、四「無所畏」也。並且「隨順如來,寂滅轉依」。「寂滅」者,寂滅忍也。十地居下忍,佛地居上忍。今十地而隨順上忍,將入佛位矣。「轉依」,依唯識宗說:「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也就是轉識成智之時,六、七二識,初地下品轉,七地中品轉。位至十地,則與前五識、第八阿賴耶識同時頓轉,分別轉成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所以無出心也。 f 檢討頓漸 善男子!從初習忍,至金剛定,皆名爲伏一切煩惱。無相信忍照勝義諦,滅諸煩惱,生解脫智,漸漸伏滅。以生滅心,得無生滅。此心若滅,卽無明滅。 世尊說法至此,又呼波斯匿王而告之曰:「善男子!從初習忍」,標其最初。「習忍」者,習種性十住位也。「至金剛定」,舉其最後。明從初至後,對於「一切煩惱」,「皆名為伏」。不名為斷,以未至朗然大覺,根本無明未斷盡故。「無相信忍」,初地真見道位。證一分真如,故名無相。「照勝義諦」,表初地已證真如。「滅諸煩惱」者,分別二障,故名為諸。無明在此,亦名煩惱。初地見道斷,故名為滅。前面之「皆名為伏」,對俱生而言也。「生解脫智」者,謂法空觀,生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六、七二識下品轉)。「漸漸伏滅」者,此指俱生二障而言。十地漸伏漸滅。「以生滅心」者,能證智也。(唯識宗以智為「有為無漏」,以有為故,名生滅心。)「得無生滅」者,所證如理也。「此心若滅,則無明滅。」此心,據良賁疏言:「此集起心,即第八識。無明習氣恆依此心。有漏識滅,彼無明種,皆已滅故。」 金剛定前,所有知見,皆不名見。唯佛頓解,具一切智,所有知、見而得名見。善男子!金剛三昧現在前時,而亦未能等、無等等。譬如有人,登大高臺,普觀一切,無不斯了。若解脫位,一相、無相,無生、無滅,同眞際,等法性,滿功德藏,住如來位。 此所以天上天下,惟佛獨尊也。「金剛定前」,就是等覺以前。四智未具,覺解未圓,「所有知見,皆不名見」,不能名為佛之知見。「唯佛頓」然瞭「解」,解脫道也。「具一切智,所有知見,而得名」為佛知、佛「見」也。「善男子!金剛三昧現在前時,而亦未能等、無等等」,此等覺位初心也。「金剛三昧」雖「現在前」,尙未能至解脫道,故未能與佛位齊等。佛超此位,故名「無等」。佛佛道齊,名「等等」。「譬如有人,登大高臺,普觀一切,無不斯了。」此舉喻以明。文顯可知。「若解脫位」者,金剛後心,解脫道也。無間道斷惑,解脫道證理,所謂真窮惑盡,則無上菩提之究竟果位。至此,則「一相、無相,無生、無滅,同真際,等法性,滿功德藏,住如來位」矣。 g 總結 善男子!如是諸菩薩摩訶薩受持、解說,皆往十方諸佛刹土,利安有情,通達實相,如我今日,等無有異。 因「利安有情」,而「通達實相」。「達實相」者,證理也。利他實所以自利。 h 指歸 善男子!十方法界一切如來,皆依此門而得成佛。若言越此得成佛者,是魔所說,非是佛說。是故汝等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 此我佛苦心,予吾人指示歸路也。「十方諸佛」無有不依般若波羅蜜多而成佛者。「若」有人「言,越此」門路而另有捷徑者,皆「是魔」「說」。「是故汝等應」該「如」我以上所說的求其「知」,求其「見」,求其「信解」,則不會走錯了路頭。 B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重宣」之「重」,表示是重頌,不是孤起頌。 彼伏忍菩薩,於佛法長養,堅固三十心,名爲不退轉。 (A) 一頌重明三賢 「伏忍」,五忍之第一,包含了十住、十迴向、十行,三十位「菩薩」。此三十位菩薩,「於佛法」中「長養」,有如胎兒,賴母親之胎教,纔得順利的以長以養。菩薩行品亦云:「伏忍聖胎三十人。」與此大同。長養的結果是「三十心」「堅固」,「不」再「退轉」於菩提心也。 初證平等性,而生諸佛家,由初得覺悟,名爲歡喜地。 (B) 十頌分明十地 佛地。不——列出。此,初地頌也。 「初」地「證」一分真如,名「平等性」。「而」得「生」於「諸佛」之「家」。此與第一、「長養」二字相照顧也。「由」無始以來,經無數劫修持,最「初」而「得覺悟,名為歡喜地」。華嚴經上說了幾十個歡喜,此其一也。 遠離於染汚、瞋等種種垢,具戒德淸淨,名爲離垢地。 二地修持戒度,所以「遠離染污」及貪「瞋等」,「具」足「戒德」,名「離垢地」也。 滅壞無明闇,而得諸禪定,照曜由慧光,名爲發光地。 「無明」,無其所明也。蓋覆真如,名無明闇。三地菩薩能「滅壞」之。「得諸禪定」者,猶菩薩行品之「善能通達三摩地」。以「慧光照曜」無明之闇,「名」「發光地」。 淸淨菩提分,遠離身邊見,智慧焰熾然,名爲焰慧地。 三地菩薩善修三十七道品,名「清淨菩提分」。菩提分,即是道品。由於清修道品,乃「遠離」惡見中身見和邊見。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早已遠離矣。「智慧」增「焰」,故「名」「焰慧地」。 如實知諸諦,世間諸技藝,種種利群生,名爲難勝地。 「諸諦」、「諸藝」,如前已明。菩薩以此「利」益「群生」,教化風行,故曰「難勝地」。 觀察緣生法,無明至老死,能證彼甚深,名爲現前地。 「無明至老死」是十二「緣生法」。六地菩薩善能「觀察」,也「能證彼甚深」緣起正理,使之現前,「名」「現前地」。 方便三摩地,示現無量身,善巧應群生,名爲遠行地。 「三摩地」就是禪定,沒有什麼「方便」。此處言方便者,乃七地菩薩深於禪定,從禪定中,發揮方便之權智,「示現無量身」相,以「善巧」之法語,隨「群生」的根機而應付之,普令受益。志趣高遠,「名」「遠行地」。 住於無相海,一切佛加持,自在破魔軍,名爲不動地。 八地菩薩,俱生人我執已斷,法我執亦甚輕微,「住於無相」、無功用的境界,加上諸「佛」神力「加持」。本來修行至此,也甚疲倦,急於求趣涅槃。所以十方諸佛,都以神力加持,而以七種原因策動他起而修行。七因如長行中已說。還有其他「魔軍」,知道他要成佛,而全力破壞他。菩薩「自在」能破,所以「名為不動地」。 得四無礙解,一音演一切,聞者悉歡喜,名爲善慧地。 「四無礙解」,如長行中已說。九地菩薩獲「得」以後,他能以「一」種語言「音」聲,「演」說不同的「一切」佛法。使「聞者」各各皆能滿意、「歡喜」。這是菩薩得一切語言三昧的原故,所以「名為善慧地」。 智慧如密雲,遍滿於法界,普灑甘露法,名爲法雲地。 「法界」者,有法之界,無邊、無涯。而十地菩薩之「智慧」,有「如密雲,遍滿於法界」。菩薩以廣大之智慧,「普灑甘露法」雨,使眾生除熱而得清涼,所以「名為法雲地」。 滿足無漏藏,常淨解脫身,寂滅不思議,名爲一切智。」 此佛地也。「無漏藏」,心地也。諸佛經,過三賢、十聖之千磨百鍊,經無量百千萬億阿僧只劫,斷二障,證空、不空中道妙理,經本覺而究竟覺。究竟覺,即「滿足」無漏藏也。而今而後,「常」、樂、我、淨,「解脫」二死之「身」,住「寂滅」理,動而常寂,寂而常動,如一月千江,「不」可「思議」。「名為一切智」,是名大覺世尊也。 ❷ 奉持護世間行 ,分十。 佛告波斯匿王:「我滅度後,法欲滅時,一切有情造惡業故,令諸國土種種災起。 A 災變起因 「我滅度後」之「滅度」指如來入大般涅槃也。滅去煩惱、所知二障,度過生死大海,是為「滅度」。如來滅後,正法住世一千年,像法住世一千年,末法住世一萬年。千百年來,世界刀兵,時起時滅,於今益盛。「法欲滅時」,即一萬年前後,修佛法者更少。彼時「一切有情造惡業故,令諸國土種種災起」。刀兵、水、火,皆災難也。 諸國王等,爲護自身、太子、王子、后、妃、眷屬、百官、百姓、一切國土,卽當受持此般若波羅蜜多,皆得安樂。 B 群起救災 「國王」嫡長之子、立為後嗣者,曰「太子」,其餘則為「王子」。「一切國土」的國王,為了保護宮眷及其百姓,當為先導,領導全國上下「受持此經」。因持經故,改惡修善,以人回轉天心,災難消滅,「皆得安樂」。 我以是經付囑國王,不付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以者何?無王威力,不能建立。是故汝等常當受持、讀誦、解說。 C 付囑國王 是經既護佛法,亦護國土。國王有大「威力」、財力、人力,乃能舉辦。「是故汝等常當受持、讀誦」,以法化世也。 大王!吾今所化大千世界,百億須彌、百億日月。——須彌有四天下。此贍部洲,十六大國、五百中國、十萬小國。 D 自述化境 世尊教區名為娑婆世界,是三千大千之世界。三千世界之中,有百億須彌山、日月、四大部洲。世尊在其他世界如何行化,不得而知。在此世界,則降生在南贍部洲也。世界無盡,本為佛經所說。而科學家以極大望遠鏡,遠照銀河,則有無數太陽。一太陽系則等於佛經之一小世界也。「十六大國」等,皆其化境。 是諸國中,若七難起,一切國王,爲除難故,受持、解說此般若波羅蜜多,七難卽滅,國土安樂。」 E 示救災法 (A) 持經息災 E 示救災法,分二:(A) 持經息災。「七難」如下。有國土,即有災難。「若七難起」時,為其「國王」者,皆應領導「受持、解說此」經。以慈祥化災戾,則七難理應消滅,人民安樂。 波斯匿王言:「云何七難?」佛言:「一者、日月失度,日色改變白色、赤色、黄色、黑色。或二、三、四、五日並照。月色改變赤色、黄色。日、月薄蝕,或有重輪,一、二、三、四、五重輪現。 (B) 明災變 a 天變 (B) 明災變,分七:a 天變。按:新唐書天文志二十二卷載:貞觀時,突厥有五日並照,有三月並見。乾符六年十一月丙辰,有兩日並出而鬥,三日乃不見。是日月失度也。貞觀二十三年,三月日赤無光,或赤如赭,或色紫赤無光。如此者,不一而足。武后時,月過十五日,不虧者二日。大曆十年九月戊申,月暈。天復二年十二月甲申夜,月有三暈。天寶三年正月庚戌,日暈五色。貞元二年五月壬戌,日有暈。開成五年二月丙辰,日有重暈。中和三年三月丙午,日有青、黃暈。是一、二、三、四、五重輪現也。至於「日月薄蝕」,新唐書寫了三百多次。現在每年可見,知其與人事無關也。 二者、星辰失度:彗星、木星、火星、金星、水星、土等諸星,各各爲變,或時畫出。 b 星變 木等五星,史書皆未注意。太白晝見,筆者亦曾見過。晉咸寧四年,太白當見不見,次年三月伐吳,太白始夕見西方。永寧元年,正月至閏三月,五星經天。永星二年四月丙子,太白犯狼星,失行在黃道南四十度。皆星辰失度也。 三者、龍火、鬼火、人火、樹火,大火四起,焚燒萬物。 c 火災 以上火災,除龍火外,民間常見之事也。 四者、時節改變,寒暑不恆:冬雨雷電,夏霜冰雪,雨土石山及以砂礫。非時降雹,雨赤黑水。江河泛漲,流石浮山。 d 時節變 天災、水災、雨土、大雪、霜、雹等災,新唐書二十五卷五行志記載甚多。引之恐讀者亦嫌繁也。 五者、暴風數起,昏蔽日月,發屋拔樹,飛沙走石。 e 風災 颱風之淫威引起之大水、地震、海嘯,二十幾年來,吾儕在臺灣數見,不一見,不煩贅引。 六者、天地亢陽,陂池竭涸。草木枯死,百穀不成。 f 旱災 臺灣省未見旱災。中國大陸,則幅員廣大,旱災、水災,年年有之,不為奇也。 七者、四方賊來侵國,內外兵戈競起,百姓喪亡。 g 賊害 此不須遠引,只看革命軍北伐、日軍搗亂、軍閥縱橫。日本侵華八年,我國軍民先後死者,何止數千萬人。 大王!我今略說如是諸難:其有日晝不現、月夜不現、天種種災——無雲,雨雪——,地種種災——崩裂、震動——,或復血流、鬼神出現、鳥獸怪異。如是災難,無量無邊。——災起,皆須受持、讀誦、解說此般若波羅蜜多。」 F 結災變多端 新唐書五行志二十五卷載:中和十二年十月,西北方無雲、雨雪。諸如此類,翻遍了二十五史,可能——尋出證據來。謹舉一二,以例其餘。 G 顯禍福因 (A) 問 G 顯禍福因,分二:一、問。 爾時十六國王聞佛所說,皆悉驚怖。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何故天地有是災難?」 「皆悉驚怖」者,「聞佛所說」諸災難事,驚惶、恐怖,慮其自身有遭遇之虞耳。然災難,果也,起必有因。「波斯匿王」請佛為之說明,以警將來。 在今科學昌明,科學家聞之,必嗤之以鼻。然在帝王時代,權力集中在一人,荒婬無道者多,具備君德者少。雖有直言之士,亦不能要其採納。遇有災害,假天怒以震攝之,冀其改悔於萬一。況颱風、地震、山崩、海嘯,科學家雖能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而制止之。六十四年一月一日,聯合報第四版載:「巴基斯坦地震中死亡人數,已超過了五千……。空中勘察,傷亡人數將更為提高。巴丹數百家商店與住宅,被夷為平地。」又,某國為龍捲風捲去幾個村莊,傷亡人數亦多。至於飛機、輪船、漁船失事的,時有所聞,比過去暴虐的君主,更為厲害。你不能說沒有因果在內。 (B) 答 a 禍因惡積 (B) 答,分三:a 禍因惡積。 佛言:「大王!由贍部洲大小國邑一切人民不孝父母,不敬師長、沙門、婆羅門,國王、大臣不行正法,由此諸惡,有是難興。 「一切人民」下至「婆羅門」,此釋氏之社會道德教育也。「沙門」,世間之良福田。「婆羅門」譯云梵志,印度最古老之宗教徒。「國王、大臣不行正法」者:一、不修君德,二、不奉行佛之正法而信仰邪法。如宋徽宗改佛寺為道觀、明崇禎皇帝受天主教徒徐光啟之惑,將宮內歷朝供奉之佛、神,皆遷於宮外之寺廟,皆亡國之君惡行之一也。 b 福因般若生 大王!般若波羅蜜多能出生一切諸佛法、一切菩薩解脫法、一切國王無上法、一切有情出離法。 「般若波羅蜜多」,舉其法體。諸佛依般若而修觀照,證實相理,而證得佛果。是為「能出生一切諸佛法」。諸菩薩亦依經而修實相,漸漸解脫縛著,所以名「一切菩薩解脫法」。仁王治國,不但自己有愛國、愛民的君德,而且要以佛教之五戒、十善為教育民眾之基本條件。商湯王網開三面,至今傳為美談。是為「一切國王無上法」。「一切有情」如須「出離」,必須要修五戒、十善,方能脫離因果報應的循環。此中唯有不殺生靈,最難使人奉行。易經上說:「天地之大德曰生。」孟子曰:「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而今都成剩語。英國、美國的人固然非牛肉不飽,中國人亦亦步亦趨,不但吃牛肉,加上原有的豬肉。自有原子彈以來,惟日本之廣島、長崎,各各吃了一顆,死幾十萬人。牛、馬、豬、羊、雞、鴨、魚、蝦,集全世界而言,畜類們一天不知道要挨幾顆原子彈。鋼刀著體,沸水沾身,吾不知如何痛苦也。願雲禪師戒殺詩云:「千百年來碗裡羹,怨深如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嘗聞之醫生曰:癌細胞有獨立生命。加上飛機、輪船、地震、大風,死起來,都是數十百人。我以為這是集體索命。信不信由你,受果報卻由不得你。 c 舉喻 如摩尼寶,體具眾德,能鎭毒龍、諸惡鬼神,能遂人心,所求滿足,能應輪王,名如意珠,能令難陀、跋難陀等諸大龍王降霔甘雨,潤澤草木。若於闇夜,置高幢上,光照天地,明如日出。 此以喻顯,亦寓言也。梵語震多末尼,華言「如意珠」。末尼就是摩尼。「如摩尼寶,體具眾德」,此總顯其功用。其功德如何?一、能鎭邪。「毒龍、諸惡鬼神」,皆畏懼它。二、能如人意。所以「能遂人心,所求滿足」。也就是吃的、穿的,要啥有啥。三、能雨寶。「能應輪王,名如意珠」。如意珠能雨一切寶。金輪聖王有七寶、千子,是大福報。如意珠,七寶之一。四、能降雨。「能令難陀、跋難陀等諸大龍王,降霔甘雨,潤澤草木」。五、能發光。「若於闇夜,置高幢上」,能發「光」遠「照」。 d 合法 此般若波羅蜜多亦復如是。 如意寶珠,即實相般若。白紙黑字之般若所以尊重者,以其詮含實相故。實相,即吾人之心體,一切眾生皆具有之。清涼國師有言:「心也者,一切法之大本也。」上文現華成臺、成蓋、成寶座,皆證實相菩薩之所變現,亦可說,如意珠之所雨。善財童子參觀彌勒樓閣,閣中的一切,無非百萬億,亦如意珠所雨,亦是心現。 H 誡策諸王 汝等諸王應作寶幢及以旙蓋,燒香、散華,廣大供養。寶函盛經,置於寶案。若欲行時,常導其前。所在住處,作七寶帳,眾寶爲座,置經於上。種種供養,如事父母,亦如諸天奉事帝釋。 一、「汝等諸王」下勸申供養。二、「寶函盛經」下,置經之處。三、「若欲行時」下,尊為先導。四、「所在住處」下,住處供養。「亦如諸天奉事帝釋」者,帝釋,忉利天主,居天之中善法堂,四方三十二天之天王、天眾常來善法堂聽法、供養,如臣子之事君父也。傳聞,西方信佛諸國,國王皆以般若為鎭國寶。王若出行,以經先導,即得國界無災難矣。 I 結禍福因 大王!我見諸國一切人王,皆由過去侍五百佛,恭敬供養,得爲帝王。一切聖人、得道果者,來生其國,作大利益。若王福盡,無道之時,聖人捨去,災難競起。 身為帝玉,貴為天子,富有四海,非無因而來。乃過去世「侍五百佛」,種福、種慧,方獲勝果。我國自唐、宋以來,開國之時,莫不人材薈萃,蔚為盛世。帝王信佛,莫過梁武。武帝餓死臺城,人多譏為信佛之過。然武帝享國四十餘年,其福不可謂不大。而其誤在受候景之降,斷北魏國交。有貪心而不知止之過也。資治通鑑,司馬光評梁武帝語頗為確當。 J 政教交護 (A) 護國 J 政教交護,分八:(A) 護國。 大王!若未來世有諸國王,建立正法、護三寶者,我令五方菩薩摩訶薩眾,往護其國。東方金剛手菩薩摩訶薩手持金剛杵,放靑色光,與四俱胝菩薩往護其國。南方金剛寶菩薩摩訶薩手持金剛摩尼,放日色光,與四俱胝 菩薩往護其國。西方金剛利菩薩摩訶薩手持金剛劍,放金色光,與四俱胝菩薩往護其國。北方金剛藥叉菩薩摩訶薩手持金剛鈴,放瑠璃色光,與四俱胝藥叉往護其國。中方金剛波羅蜜多菩薩摩訶薩手持金剛輪,放五色光,與四俱胝菩薩往護其國。 一、據良賁疏引不空三藏所持梵本金剛頂瑜伽經,「金剛」者,有堅固、利用之二義。依據彼經所說:菩薩現身,依二種輪而有不同:一者、法輪,現真實身。此身為菩薩所修行願,是報得身。二者、教令輪,現威怒身。由大悲心所使,為眾生解苦厄故。「金剛手」即普賢菩薩也。「金剛杵」表所起正智猶如金剛,能斷我、法二執微細障故。依教令輪,現威怒身,三頭八臂,摧伏一切魔醯首羅大自在天、諸魔軍眾、能害正法、惱眾生者,令調伏故。「放青色光」者,魔眾黑暗,顯能除遣故。與東方持國天王所領乾闥婆眾、毘舍闍眾及其眷屬而合作之。「四俱胝」者,如華嚴經第四十五卷、阿僧祇品云:「一百洛叉為一俱胝。」當此土百億也。二、言「金剛寶」者,如彼經言:虛空藏菩薩也。依法輪現勝妙身。「金剛摩尼」,體淨堅密,即金剛如意寶。有求皆得。依教令輪,現作威怒甘露軍吒利金剛,示現八臂,摧伏一切阿修羅眾及諸眷屬、諸惡鬼神、惱害有情、行疾疫者。「白色光」者,顯能除遣,阿修羅眾與彼南方增長天王合作而除魔怨。三、四、五從略。 是五菩薩摩訶薩,各與如是無量大眾,於汝國中,作大利益,當立形像而供養之。 「作大利益」者,護國、護民也。餘顯可知。 (B) 承諾 爾時金剛手菩薩摩訶薩等,卽從座起,頂禮佛足,卻住一面,而白佛言:「世尊!我等本願,承佛神力,十方世界一切國土,若有此經受持、讀誦、解說之處,我當各與如是眷屬,於一念頃,卽至其所,守護正法、建立正法。令其國界無諸災難,刀兵、疾疫,一切皆除。 一佛出世,千佛護持。諸大菩薩之來,本為助揚佛化,擁護世尊。所以有唱,必和。因而訴說:「我等本願」本來如此。「十方國土」,如果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此經,「我」等應「念」「即至」。有正法的「守護正法」;無正法的「建立正法。令其國界無諸」「刀兵、疾疫」的「災難」。 (C) 咒因 世尊!我有陀羅尼,能加持、擁護,是一切佛本所修行速疾之門。若人得聞,一經於耳,所有罪障,悉皆消滅,況復誦習而令通利!以法威力,當令國界永無眾難。」 梵語「陀羅尼」,華言「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也。實則心專觀想,口誦真言,手結密印。三密加持,使心歸於一;由一而啟發悟之門,所以「是一切佛本所修行速疾之門」。也因之而有「一經於耳」以下之靈感。 (D) 咒語 卽於佛前異口同音說陀羅尼,曰:「娜謨」囉但娜怛囉夜耶娜莫阿哩夜吠𡀔者娜野怛他蘖多夜阿囉訶諦三藐三沒馱野娜莫阿哩野三滿多跋捺囉野冒地薩怛嚩野摩賀薩怛嚩野摩賀迦嚕抳迦野怛儞野他枳穰娜鉢囉儞閉惡乞叉野句勢鉢囉底婆娜嚩底薩嚩沒馱嚩路枳諦喩誐跛哩儞濕跛寧儼避囉努囉嚩誐係底哩野特嚩跛哩儞濕跛寧冒地質多散惹娜儞薩嚩毗曬毗迦色訖 諦達摩娑誐囉三步諦阿慕伽室囉嚩儜摩賀三滿多跋捺囉步彌涅哩野諦尾野羯囉拏跛哩鉢囉跛儞薩嚩悉馱娜麽塞訖哩諦薩嚩冒地薩怛嚩散惹娜儞婆誐嚩底沒馱麽諦阿囉儞迦囉嬭阿囉拏迦囉嬭摩賀鉢囉枳穰播囉弭諦娑嚩賀。」 第一句、歸命三寶。據良賁疏言:「謹依三藏金剛頂瑜伽經,梵夾對翻解也。如彼經云:『歸依佛陀者,即得諸佛、五菩薩等,一切菩薩與諸眷屬,皆來加護。謂:諸菩薩尊敬菩提心,見發菩提心、歸依佛者,常加護故。歸依達摩,即得帝釋並諸眷屬、四天王等,皆來加護。謂:由帝釋往因危難,得般若法加護、獲益,常尊敬故。歸依僧伽,即得色究竟天、五淨居等並諸眷屬,皆來加護。謂:諸菩薩及聲聞僧,居彼天中,住現法樂,常尊敬故。』」 「娜莫阿哩夜」第二句以下,別歸三寶,文長不贅,謹提要釋之:二、三、四句,歸命聖者毘盧遮那如來、應供、正等覺。五、六、七、八、九句,歸命聖者大勇、大悲普賢菩薩。十至十二句,所說智燈無盡藏。十三至十八句,所說一切覺了與圓成實性相應,甚深難測,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圓成。十九至二十八句,能生菩提心,灌諸菩薩頂。法海出生,於諸佛法,無間聽聞。出生大普賢地,獲得授記,十地菩薩之所作禮。二十九至三十二句,能生一切菩薩、佛世尊之母。三十三、三十四句,咒心,含義太廣,非華文所能盡,故不翻。三十五、六句,乘大究竟智到於彼岸,得無住大涅槃。 (E) 印讚 爾時世尊聞是說已,讚金剛手等諸菩薩,言:「善哉!善哉!若有誦持此陀羅尼者,我及十方諸佛,悉常加護;諸惡鬼神敬之如佛;不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顯、密二教,同為淑世之良方、治心之寶鑰。故世尊聞五方菩薩說此咒已,而讚之曰:「善哉!善哉!若有誦持此陀羅尼者,我及十方諸佛,悉常加護。」加被與保護也。密咒有無上威力,受持、讀誦者,「諸惡鬼神」當「敬之如佛」,「不久」且「當得阿耨」「菩提」,讚之至也。 (F) 護教 大王!吾以此經,付囑汝等。毘舍離國、憍薩羅國、室羅筏國、摩伽陀國、波羅痆斯國、迦毘羅國、拘尸那國、憍睒彌國、般遮羅國、波吒羅國、末土羅國、烏尸尼國、奔吒跋多國、提婆跋多國、迦尸國、瞻波國,如是一切諸國王等,皆應受持般若波羅蜜多。」 (G) 神眾發願 時諸大眾、阿修羅等,聞佛所說諸災難事,身毛皆豎,高聲唱言:「願我未來不生彼國!」 「諸災難事」指前文七難而言。「身毛皆豎」,生恐懼心也。其實世界之難,七難還有所未盡。然惡因所感之惡果,決非「不生」可以免除。逃避方法,惟有努力修善耳! (H) 國王出家 時十六王卽捨王位,修出家道,具八勝處、十一切處。得伏忍、信忍、無生法忍。 「時十六國王」深受感動,「即捨王位,修出家道」。剃髮、染衣,遠離塵俗,受持具足大戒,名曰「出家」。十六國王,皆乘願再來,輔揚佛化。今聞災難,捨位出家,為世人貪權位者作榜樣,有此可能。如我國之梁武帝幾次出家,皆由百官聚資贖回,亦未嘗不可。至於「具八勝處」,「無生法忍」等,則波斯匿王可以類推。其得法之易,舉出來作為後人的模範。 (2) 聞法獲益 爾時一切天、人大眾、阿修羅等散曼陀羅花、曼殊沙花、婆師迦花、蘇曼那花,以供養佛。隨其種性,得三脫門、生空、法空、菩提分法。無量無數菩薩摩訶薩散拘物頭花、波頭摩花而供養佛。無量三昧,悉皆現前。得住順忍、無生法忍。無量無數菩薩摩訶薩得恆河沙諸三昧門,眞俗平等;具無礙解,常起大悲,於百萬億阿僧祇佛刹微塵數世界廣利眾生,現身成佛。 此中有兩重散花、三重得果。一、從「爾時一切天、人大眾、阿修羅等」至「以供養佛」。「曼陀羅」譯云適意。「曼殊沙」譯云柔軟。「婆師迦」譯云夏生花。「蘇曼那」無譯名,花色黃白,甚香。此「天、人大眾、阿修羅等」所散之花,「以供養佛」。「隨其種性」下,得果也。隨他們的根基、習性,有「得」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的。有得「生空」的,「生空」就是人無我理。有得「法空」的;「法空」就是法無我理。此通大眾。有得「菩提分法」的;「菩提分法」就是三十七道品。此通大、小乘。二、「無量無數菩薩」下,第二重散花。「拘勿頭」譯云赤蓮花。「波頭摩」譯云紅蓮花。此菩薩眾所散之花「而供養佛」。此等菩薩獲得「無量三昧,悉得現前。得住順忍、無生法忍」。「順忍」,四、五、六地菩薩。「無生法忍」,七、八、九地菩薩。此得果也。「無量無數菩薩摩訶薩」下,「恆河沙諸三昧門,真俗平等;具無礙解」。等觀二諦,故曰「平等」。「具無礙解」,則九地菩薩矣。第三重得果也。「常起大悲」,至「現身成佛」,則利他行也。「現身成佛」,即八相成道之佛。在座聽法大眾,各各皆不負佛陀教誨矣。 (八) 囑累品第八 1 解品題 囑累品為本經之流通分,釋分二:一、解品題。 囑者,囑付;累者,重累。以般若大法囑付諸王,俾便流通,而紹隆佛種以護國、護教。無國王威力,不足以擔當此重責也。 2 釋經文 (1) 叮囑護持 ① 正囑護持 2 釋經文,分四:(1) 叮囑護持,分二:① 正囑護持。 佛告波斯匿王:「今誡汝等,吾滅度後,正法欲滅,後五十年、後五百年、後五千年,無佛、法、僧。此經、三寶,付諸國王建立、守護。令我四部諸弟子等,受持、讀誦、解其義理、廣爲眾生宣說法要。令其修習,出離生死。 世尊說法至此,於護國、護教之至理,舌敝唇焦,極為詳盡。然猶以大悲、大智慮及末法季世,世無佛法,眾生闇冥,無由得度,不惜苦口叮嚀,呼「波斯匿王」而「告」之曰:「今誡汝等。」誡者,誡敕。誡敕何事?曰:「吾滅度後,正法欲滅。」世尊生於人壽短促之時——一百歲。本可享壽一百歲,特留二十年之福報,以貽子孫,故提前於八十歲滅度。滅度者,生死大患永滅,超度四流——見流、欲流、有流、無明流。諸佛滅度之後,皆有正法、像法、末法,而住世年代不同。世尊滅度後,正法一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世尊說:「正法」行將「欲滅」,在正法最後之「五十年」、像法第二期之「五百年」、末法後半之「五千年」,「無佛、法、僧」。非無佛、法、僧也。僧皆營於世諦,使佛法沒沒無聞耳。所以「此經、三寶,付諸國王建立、守護」。 既無僧寶擔當弘揚佛法,亦不能聽其歸於消滅。唯有將「此經」及與「三寶,付諸國王」,以王之威力,「建立、守護」之。一方面令我在家二眾、出家二眾,「四部弟子等,受持、讀誦」,乃至「廣為眾生宣說法要」,與乎自己「修習,出離生死」。庶幾佛法存在,則眾生有歸。而為國王的,多半不明至理,由汝等擔負起守法、護法的責任來,蔚成風氣,則佛法或可延續也。 ② 廣明諸誡 ,分七。 大王!後五濁世,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自恃高貴。破滅吾敎,明作制法。制我弟子——比丘、比丘尼——不聽出家,修行正道。亦復不聽造佛塔、像。白衣高座,比丘地立。與兵奴法等、無有異。當知,爾時法滅不久。 ❶ 自恃破滅誡 此中可分二段:一、「國王」「自恃高貴」至「比丘地立」。國王操生殺與奪之大權,憑個人的愛惡毀滅佛教,限制出家,禁造塔、像,甚至毀塔壞寺。在中國史上三武一宗,其明證也。二、「與兵奴法等、無有異」。國王既不重佛法,則僧眾與編氓相等,為兵為奴。一聽其命令,「當知,爾時法滅不久」。 大王!破國因緣,皆汝自作。恃己威力,制四部眾,不聽修福。諸惡比丘受別請法;知識比丘共爲一心,互相親善,齋會求福。是外道法,都非我敎。百姓疾疫,無量苦難。當知,爾時國土破滅。 ❷ 國土破滅誡 政、教有不可分離的因素。政治要提倡保護宗教,宗教不必干涉政治,應當盡力於社會教育,以補政治法律之所不及。如此,纔算政、教合作,相互為用,致天下於太平。可是事實上永遠不能如此。所以世尊告訴波斯匿王說:「大王!破國因緣,皆汝自作」。「皆汝自作」之「汝」,指的是後世國王,波斯匿王不會破壞佛法的。後世國王「自恃」自己之「威力」,「制」止我「四部眾」弟子,「不聽」其「修」諸「福」業。這已是佛教的一個甚大的打擊。而「諸惡比丘受別請法」。據虛大師說:「受別請者,受特殊之供養。」按戒律,比丘應該乞食。有信徒信仰某一比丘,而特別請受供養,亦名別請,是不合法。諸惡比丘,則出家之外道也,反優為之。「知識比丘」,即知見與俗人無異之比丘。「互相親善」,引導俗人「齋會求福」,以便歛錢。「是外道法,都非我教」也。佛教衰敗如此,社會之惡劣可知。「百姓災難,國土破滅」,是意中事。 大王!法末世時,國王、大臣、四部弟子,各作非法。横與佛敎,作諸過咎。非法、非律,繫縛比丘,如彼獄囚。當知,爾時法滅不久。 ❸ 法滅不久誡 「法末世時」下至「各作非法」:國王、大臣不知佛教尊嚴,或者視為迷信。「橫與佛教」,也就是不順於理的,指斥佛教,以為某些舉動等同迷信,皆是「過咎」。於是「非法、非律,繫縛比丘,如彼獄囚」。而「四部弟子」呢,所有行為也「非法、非律」,破戒破齋,不研經教,讐恨、妒忌,無有團結。蛀米蟲之詬病,尙嫌不足。按:「法律」二字,當指佛法與戒律。佛法就是佛經。戒律中對比丘、比丘尼犯戒,視其罪惡之輕重,在僧團中,作羯磨法事,舉其罪而懲罰之。若其涉及社會風化,應受法律制裁,則褫其僧服,交付法庭,聽執法者依法處理。 大王!我滅度後,四部弟子、一切國王、王子、百官,乃是任持護三寶者,而自破滅,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也。 ❹ 隨因感果誡 種如是因,得如是果,名為隨因感果。佛教的存在,外而國王的護持,內而弟子的紹繼。所以都是「任持護三寶者」。今也「國王」、「百官」不負此一責任,四部弟子喪檢失德,使佛法敗亡。這相似於「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破滅吾教者,「非外道也」。 壞我法者,得大過咎。正法衰薄,民無正行。諸惡漸增,其壽日減。無復孝子,六親不和,天、龍不祐,惡鬼、惡龍,日來侵害,災怪相繼,爲禍縱横。當墮地獄、傍生、餓鬼。若得爲人,貧窮、下賤,諸根不具。如影隨形,如響應聲。如人夜書,火滅字存,毀法果報亦復如是。 國王、大臣、王子、百官、四部弟子,不能建設佛教,翻加破壞,此惡因也。惡因必招惡果,所以就遭遇到「正法衰薄,民無正行。諸惡漸境,其壽日減」。諸惡是些什麼惡事呢?社會上不會再有孝於父母的孝子,六親也不和合,甚至互相鬭爭。六親:父母、兄弟、夫婦也。由於眾人的惡行,鬼神多所厭惡,以致「天、龍不佑,惡鬼、惡龍,日來侵害」,怪事百出。然而這還是華報。果報上說起來,應當墮落於「地獄、餓鬼、傍生」。罪報受滿,「若得為人」,也是「貧窮、下賤,諸根不具」。不具者,五官、四肢有所殘缺也。因果相應,「如影隨形,如響應聲」,不可磨滅。再舉喻以言:「如人夜書,火滅字存,毀法果報亦復如是。」真是可怕呀! 大王!未來世中,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與我弟子,横立記籍。設官典主,大、小僧統,非理役使。當知,爾時佛法不久。 ❺ 橫制規章誡 僧人有一個無組織的組織,那便是僧團。在一個若干大的區域以內,僧眾散居其間,各個乞食為生,各自修行。遇有事時,照一向規定,有人召集,或在布薩日——說戒,推年高戒長者為首,或有出家、受戒,或有犯戒及其他瑣事,皆以一白一羯摩或一白三羯磨來解決。事畢,各散。沒有如現在之國、省、市、縣佛教會理、監事與理事長之設立,以免不肖之徒玩弄手法,爭取榮譽。世尊所說的「未來世中」的國王們,「與我弟子,橫立記籍」。這就是中國專制時代的「度牒」。度牒,據佛學大辭典一五七五頁,引編年通論十六曰:「天寶五年五月制:『天下度僧尼,並令祠部給牒。』」天寶,唐玄宗年號也。但在某書玄奘大師傳中,奘師亦試經得度。既及格,安能無證書?證書,即度牒也。起於何時,尙待考證。「設官典主,大、小僧統」:僧統起於姚秦。初立僧官,名為僧正。魏改之,名為僧統。又有沙門統、僧統、沙門都統。皇始年中,法果初任沙門統……。沿至遜清,尙有僧會司、僧剛司、僧正司之設。世尊對後世弟子估價太高,只令依四念處住,以波羅提木叉——戒——為師,以羯磨解決僧事。所以良賁疏說:「西國出家者,不立記籍,亦無主典。」然此一時也,彼一時也。今日之世界,無組織,則吃虧太大。民國以來雖有三級佛教會之設,而僧眾自由行動已久,不習慣夾公事包上辦公廳。日常會務,委之在家人之秘書長。雖有規章、條文,不能嚴格執行。僧眾犯戒,一無管束。教徒一盤散沙,冀佛教之興,難矣!「當知,爾時法滅不久。」概乎如來之言矣! 大王!未來世中,一切國王、四部弟子,當依十方一切諸佛常所行道,建立流通。而惡比丘,爲求名利,不依我法,於國王前,自說過患,作破法緣。其王不別,信受此語,横立制法,不依佛戒。當知,爾時法滅不久。 ❻ 受邪橫制誡 橫者,不順於理也。「一切諸佛常所行道」:「常所行道」,戒、定、慧三無漏學也。「國王、比丘」們,不依此法,建立流通。「惡比丘」更進一步在國王前說佛教徒的壞話,自「求名利」,「作破法」的助「緣」。「其王不別」是非,居然「信受此語」,於是乎對佛教「橫立制法,不依佛戒」。如近年民政廳擬定規章,甚至加封「油香箱」。雖未實行,總不合佛法。「當知,爾時法滅不久。」此條所載,中國佛教史上尙未之見。 大王!未來世中,國王、大臣、四部弟子,自作破法、破國因緣,身自受之,非佛法咎。天、龍捨去,五濁轉增。若具說者,窮劫不盡。」 ❼ 自作破國誡 亦總結上文也。「國王」與「四部弟子」俱不明佛法,不懂因果,「自作破法、破國因緣,身自受之,非佛法咎」。這看一看中國史、三武一宗的下場,可以知矣。「天、龍捨去」者,四王天的四大天王與乎龍神,是護國、護教的,至是,國不成國,教不成教,都捨之而去。劫濁、見濁、眾生濁、煩惱濁、命濁的「五濁」惡世,「轉」加「增」盛。如果我將這破法、破國的禍害「具說者」,則將「窮」一「劫」的時間,也說它「不盡」。按清人失名著燼宮遺錄載:明崇禎帝時,乾清宮梁棟之間,遍錭佛像,以累百計。一夜,殿中忽聞樂聲鏘鳴,自內出,望西而去。三日後,奉旨撤像,置於外之寺院。不久,國亡,身死。 (2) 聽眾感歎 爾時十六大國王聞說未來如是諸誡,悲啼、號泣,聲動三千。天地昏闇,光明不現。時諸王等,各各至心受持佛語,不制四部出家學道,當如佛敎。繭時恆河沙等無量大眾,皆共歎言:「當爾之時,世界空虛,是無佛世。」 世無佛法,則「天地昏闇,光明不現」。十六國王聞毀佛滅法之罪,如彼其嚴重,安得不「悲啼、號泣,聲動三千」世界呢?昏闇之語,當包括當時、後世而言。諸大國王接受佛誡,絕不禁制「四部出家學道」。「爾時」在會「大眾皆共歎言:『當爾之時,世間空虛,是無佛世。』」矣! (3) 請名勸持 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大王:「此經名爲『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亦得名爲『甘露法藥』。若有 服行,能愈諸疾。大王!般若波羅蜜多所有功德,猶如虛空,不可測量。若有受持、讀誦之者,所獲功德,能護仁王及諸眾生。猶如垣牆,亦如城壁。是故汝等應當受持。」 「爾時波斯匿王」下,是波斯匿王聽完以後,深深地體會到:般若功德既可以消除災難、護國、護民,又可以護法、安僧,終成佛果,有保存的價值。所以請名流通,並且可以「奉持」。請文明顯可知。世尊既為安立經名,又說明「般若功德」。第二、「亦得名為『甘露法藥』」,以其是法藥故,所以「若有服行,能愈諸疾」。「而其功德」,則「猶如虛空,不可測量」。「若有受持」下,則護國、護生之語,及其譬喻。 (4) 總結奉行 佛說是經已,彌勒、師子月等無量菩薩摩訶薩、舍利弗、須菩提等無量聲聞、欲界、色界無量天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阿修羅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佛說是經已」,一場說經佛事至此已告終了。「彌勒」已下,皆菩薩眾。「舍利弗」已下,皆聲聞眾。「欲界」以下,天、人大眾。「比丘」以下,四部眾。「何修羅」以下,「等」於八部眾。其數悉皆無量。「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所謂法喜充滿也。最要緊的一句是「信受奉行」。 讚般若功德 護國安邦 斑足同化普明王 帝釋慶重光 正法隆昌 五方降吉祥南無般若會上佛菩薩三稱